首页 > 智库中国 > 2016智库中国 > 智库动态

中国法治现代化2016年智库论坛建言:利用大数据推动法治发展

来源: 新华报业网 | 作者: 颜云霞 | 时间: 2016-10-24 | 责编: 王琳_观点

新华报业网讯 10月22日,在中国法治现代化2016年智库论坛上,多名专家围绕信息时代出现的新问题、新趋势,提出一系列法治现代化的新观点、新思路。

在国际社会中,网络主权是一个颇具争议的概念。网络虽无国界,但是网络基础设施、网民、网络公司等实体都是有国籍的,且是所在国重要的战略资源,网络主权的提法非常有必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认为,网络主权是网络空间法治的基石。没有内部主权,国家不能制定网络基本法、不能确立网络管理模式、不能管辖网络纠纷;没有外部主权,国家就不能保障网络设施、网络主体和网络信息的安全,不能在国际层面上平等参与、共同利用和进行有效合作。一言以蔽之,没有网络主权,就不可能有网络空间真正的自由、秩序、发展和繁荣。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认为,电信诈骗屡禁不绝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是诈骗犯所使用的被诈骗人信息的真实性;其二是诈骗成本低廉与破案成本高昂形成强烈反差;其三是一个具体诈骗行为的广泛覆盖所带来的高效性。“这种犯罪行为是一种信息技术的犯罪,但打击手段却属于工业时代的产物,注定是低效而笨拙的。”

“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方向,大数据法治就是法治创新的一个方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弘道教授认为,大数据法治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法治发展,形成以大数据为技术支撑的一个系统,具体可以用“智慧”“精准”“效率”“合作”四个词来描述。“大数据法治首先是一种‘智慧型法治’。大数据帮助政府实现市场经济调控、灾难预警、社会舆论监督、预防犯罪等等,表现出来的都是智慧。”钱弘道说,“可以断言,大数据会成为‘法治大脑’,人的大脑在法治建设的局限可以通过大数据克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