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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就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举行发布会

   建设部定于2007年9月27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李秉仁同志主持,请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同志介绍“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实录 图片实录 返回直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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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部就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况举行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建设部定于2007年9月27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李秉仁同志主持,请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同志介绍“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李秉仁: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今天我们就建筑市场管理问题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今天请到了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女士、副司长王早生先生、刘宇昕先生。首先请王素卿司长简要介绍一下目前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情况。

    2007-09-30 15:24:00

  • 王素卿: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一直以来关注和支持建设部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下面,我就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效的建筑市场监管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稳步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势头强劲,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空间。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2002年到2006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从43500亿增加至109870亿,年均增长26%;同期,建筑业总产值由18527亿元增加到40975亿元,年均增长22%,建筑业增加值由7005亿元增加到11653亿元,年均增长13.6%。2004-2006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稳定在5-7%,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对建筑市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建筑市场整顿和制度建设,建筑市场管理正在进入健康的发展轨道。

    2007-09-30 15:24:26

  • 王素卿:

    下面,我介绍一下建筑市场管理近期完成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法规制度建设

    按照《建筑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完善了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制度。自2005年以来,起草和修订完成了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企业及个人执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下放了一部分企业资质审批权限,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适应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完成了相关企业资质标准的修订;按照我国加入WTO承诺,完善有关法规,建立了统一的内外资企业资质管理体系;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在《建筑法》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启动了《建筑法》的修订工作。

    2007-09-30 15:25:05

  • 王素卿:

    (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对建筑市场招投标环节中的违规问题,工程承包中的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以及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招标投标制度得到普遍执行。据统计,2002年至2006年,房屋建筑投标承包面积占房屋建筑施工总面积比例从76.7%上升至82%,可以说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外,应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基本实行了招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招标投标监管队伍,97%的地级城市建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变分散招标为集中招标,增加了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成建制的劳务队伍正在发展壮大,逐步代替"包工头"的挂靠;全国建设领域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解决,基本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清欠工作目标,防新欠长效机制正在建立;长期困扰建筑业发展的行业保护和地方封锁得到突破,各专业市场和地方市场逐步放开。

    2007-09-30 15:25:33

  • 王素卿:

    (三)市场运行机制建设

    市场主体的信用缺失,是导致建筑市场混乱的根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2004年以来,我们确定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目标,印发了指导意见,启动了长三角和环渤海区域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07年初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公布了175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80%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失信单位名录",将失信企业信息向社会公开,实现了"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市场监控环境;建设工程担保、保险手段应用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至2006年,建设部先后出台了有关推行工程担保的若干规定、示范文本和指导意见,全国18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规定或配套措施。

    2007-09-30 15:25:49

  • 王素卿:

    (四)建筑业"走出去"及对外开放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来,全面履行了入世议定书中承诺的建筑市场开放的各项义务,出台了一系列建筑业对外开放的法律规定,创造了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据建设部初步统计,截至2006年10月底,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了1400多家从事设计或施工活动的企业;企业"走出去"成效显著,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截至2006年底,我国对外工程承包累计完成营业额1658亿美元,签定合同额2519亿美元。2006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300亿美元,同比增长37.9%。

    2007-09-30 15:26:05

  • 王素卿: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制度,按照已经出台的企业和个人资质管理规定,尽快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和配套标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各类企业资质网上申报,计算机辅助资质审查。对已明确的审批权限,分解审核指标,完善审核标准、落实审核责任,加强层级监督,加大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查处。严格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前某些专业部分个人执业资格考试与执业结合不紧密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2007-09-30 15:26:20

  • 王素卿:

    (二)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总结长三角和环渤海区域试点工作,督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要求,抓紧不良信息的报送,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全国建筑市场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现有资质、质量、安全、招投标违规处罚、拖欠工程款等系统,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尽快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2007-09-30 15:26:34

  • 王素卿:

    (三)完善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标行为

    继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研究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抑制招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排斥潜在竞标人现象,探索研究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以解决当前最低价中标带来的某些弊端;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突出监管重点,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明确招标投标中建设单位和评标专家的责任,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2007-09-30 15:26:54

  • 王素卿:

    (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发展

    从工程建设自身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出发,改革工程建设实施组织方式。大力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修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近期召开工程项目管理研讨会,组织经验交流,加强指导,推进工作进一步发展。

    2007-09-30 15:27:09

  • 王素卿:

    (五)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对外开放水平

    重点研究建筑企业"走出去"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提供服务;同商务部共同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尽快出台《对外工程承包条例》;加强国际交流,组织"第二届中美建筑与工程服务交流研讨会",推动APEC框架下建筑师项目的实施以及中日韩等国的建筑业交流。

    以上我主要就建筑市场管理已经完成的工作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向各位做了介绍。各位都非常关心建筑市场的工作情况,下面我和我的两位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2007-09-30 15:27:24

  • 李秉仁:

    请大家提问。

    2007-09-30 15:27:42

  • 第一财经日报:

    有两个问题。第一,刚才提到97%的地级城市已经有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交易中心和招标办是不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如果是,对我们建筑交易市场的规范性有什么影响?第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存在多头重复建设的问题,在这一块的整合上有何措施?另外,建筑法的修订涉及到哪些方面?

    2007-09-30 15:28:01

  • 刘宇昕:

    上世纪90年代中期,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交易不透明以及一些腐败现象,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各地纷纷成立了有形建筑市场,目的就是把我们的工程交易活动由不透明变透明。应该说工程交易中心在规范招投标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在2002年转发了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关于规范交易中心运行的文件,对交易中心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在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已经有325个城市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或者叫做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2007-09-30 15:28:20

  • 刘宇昕:

    现在全国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者有形市场和招投标办并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因为国办发〔2007〕21号文件和建设部都明确要求交易中心是一个提供服务的场所,没有任何行政职能。而招投标办公室,是代表政府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的,它是有行政职能的(部门),有些地方是公务员编制,成立了招投标处。有一部分地区是事业单位,由政府部门授权行使部分职能。国家和建设部要求不能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据我了解全国绝大多数招标办和交易中心确实是两块牌子,两套人马。

    2007-09-30 15:28:39

  • 刘宇昕:

    关于其他专业部门是否也要成立交易中心的问题。建设部提出的要求是一个中心城市原则上只设立一个交易中心。要充分利用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而且也便于监管。我们建立交易中心的目的就是要把分散的交易变成一种集中的交易活动,便于主管部门监管,防止工程交易活动中的腐败行为。所以,我们也非常希望一个中心城市只建立一个交易中心,其它专业工程也都到这个中心去进行交易活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如广东省的交易中心和广州市的交易中心,按照国务院和建设部的要求合并了,现在一个中心城市就是一个交易中心,节约了资源。各类专业工程都能进场交易,其他还有一些城市也是这种情况,效果非常好。当然也有部分城市、部分地区只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进入了交易中心,其他的专业工程还没有进入。

    2007-09-30 15:28:56

  • 中国新闻社:

    有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建筑业对外开放的问题,现在每年我国的建筑业外商投资有多少?对外工程承包方面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第二,关于工程转包,在一些大的建筑事故曝光以后,经常发现这个建筑是被转包或分包的。根据建设部的调查,现在关于工程转包分包的问题是怎样的?

    2007-09-30 15:29:10

  • 王素卿:

    对于外商投资金额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了解。外商企业现在是1400多家,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外承包方面的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对企业"走出去"的问题,建设部和其他部门各自有一些职能。如何更好地建立一种联动的工作机制,这方面还是需要加强协调和研究。二是信息渠道不是很通畅。比如对国外市场的工程建设情况,通常是通过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我们的企业在国外也收集了一些信息,这些信息还需要进一步整合,提供给企业,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三是企业在"走出去"方面,自身还有许多不适应。长期以来国内一些企业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对国外一些法律规定也还需要进一步熟悉。在人员上,懂外语、懂商务、懂建设的综合管理人才也是比较欠缺的。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商量,在这方面提出一些措施,促使企业更好的走出去。

    2007-09-30 15:29:26

  • 刘宇昕:

    现在建筑市场中确实存在工程转包的问题。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是允许分包的。《建筑法》规定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允许分包,二是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分包的概念有依法分包、违法分包和转包的区分。转包是指就是承包承揽工程的单位,自己得到这个工程之后,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派出管理人员,整体的把工程转给另外一个单位做。很多情况要具体严格地进行分析,到底是分包还是转包,或是违法分包,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2007-09-30 15:29:53

  • 刘宇昕:

    为什么允许分包存在呢?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按照建筑业的特点和国外通行的做法,一个工程是允许分包的,或者说要比较合理、高效率的完成一项工程,通常是要进行分包的,要实行专业化的合作和分工,这是建筑业的特点决定的。国外有很多大型建筑公司,其自身人员基本都是管理人员,其下面的专业化分工是非常细致的。

    2007-09-30 15:30:09

  • 刘宇昕:

    二是我国建筑业企业实行了两层分离,即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近些年来建筑业企业包括大的施工企业不招收正式的员工,全国从事建筑业的将近4000万人,有3200多万都是农民工。2000年以后建筑业企业分为:总包企业、专业企业、劳务企业。总包企业拿到工程以后,很多工程按照建筑法的要求由专业化的公司进行分包。所以要明确一个概念,分包是允许的,但转包和违法分包是不允许的。

    转包和违法分包是建筑市场监管重点整顿的对象。这些年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各地方对工程的查处,只要能够确认是转包的,我们都严肃处理、严格打击,毫不含糊。

    2007-09-30 15:30:40

  • 刘宇昕:

    三是工程出现了转包或者其他问题,我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坚持总包负责制的原则。工程出现了转包或者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总包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须保证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这是建筑市场监管中的一项基本做法。

    2007-09-30 15:31:03

  • 新华社:

    建设部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2007-09-30 15:31:20

  • 王早生:

    我们司很重要的一个职能是市场准入管理:

    第一,是对于企业的市场准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除了建设单位,所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或者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除了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以外,还要由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部审批资质,才能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这是我国区别于其他许多发达国家的不同的管理方式,这也是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根据我国现有国情所采用的一种比较有效的管理方式。假如我国没有企业准入管理,所谓的挂靠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可能就遍地开花了。

    2007-09-30 15:31:35

  • 王早生:

    第二,是对于个人的市场准入。企业取得了资格以后,它能开展哪方面的业务,还要对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出要求。比如说对勘察设计企业要求有建筑师或勘察设计工程师的执业人员,像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铁道、交通、水利工程师等,共分18个专业,每个专业工程师可以做不同的设计。对于施工企业也有人员的资格要求。过去是由建设部门颁发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分一级、二级、三级,如果谁有这样的证书就可以担任项目经理。2002年国务院行政审批方式调整以后,建设部门的项目经理证不发了,但并不是说项目管理不需要了,也不是项目管理岗位资格放开了,谁都可以从业。而是换了一种管理方式,即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这是针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设立的一项执业资格。过去建设部在全国发了约13万个一级项目经理证,通过近几年的考核认定和考试,全国的一级建造师人数将达到20多万人,人员数量增加很多。

    2007-09-30 15:31:53

  • 王早生:

    我国还有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制度。开展监理工作是我国建筑法、质量条例、安全条例都有明确规定的。某一些项目、某一类型的项目,或者一定规模以上的项目实行监理是强制的,不实行监理是违法的,这是我国区别于别国的一个特点。我国的监理队伍是一支独立的队伍,全国大概有43万从业者,这支队伍对保证工程建筑质量起到了很好作用。

    2007-09-30 15:32:11

  • 王早生:

    第三,如何改进和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实施行政许可问题:一方面是加强监管、保证质量、提高效率、规范各方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方便企业的申请。我们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专门设立了企业资质受理审查处,把企业的资质受理工作,集中管理,不再分散受理,方便企业。二是在企业管理规定中,现在允许一个企业跨行业申请资质,而不像过去设计、施工、监理分别只能干自己这一块,要干别的就要单独成立法人,这对市场来说形成了分割,对企业发展业务也是不利的。三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于审批的期限做了相应调整,现在是滚动审批,企业可以随时申报,基本上两三个月就可以审查一批。新发布的部令对审批时限做了明确要求。四是审批的具体标准和审批的条件尽量简单明了,定量和定性结合,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企业或个人审查通过进入市场以后,我们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对其进入市场后的行为进行监管,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动态监管,这也是我们多年追求的工作目标。在市场动态监管方面,下一步在信用体系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对于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2007-09-30 15:32:27

  • 法制日报:

    目前《建筑法》修订进展如何?什么时候出台?《建筑法》修订主要发生变化的包括哪几个方面?修订后的《建筑法》有哪些变化?修订中争议比较大的主要是哪几个方面?

    2007-09-30 15:32:52

  • 王素卿:

    从全国人大2003年执法检查以后,国务院明确要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建筑法》的条文修改基本上已完成,并于2005年6月报到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又进一步征求意见,现在正在协调有关问题,如调整范围,需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与专业工程的关系等。我们将抓紧进行这项工作,争取尽快完成。

    2007-09-30 15:33:10

  • 中华工商时报:

    现在建筑领域建筑企业中民营企业有多少?占的比重是多大?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当中,现在有没有民营企业的参与?如果有的话,所占比重是多大?对于对外承包,对于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政策上来讲有哪些倾斜?

    2007-09-30 15:33:27

  • 王素卿:

    民营企业有多种形式,有单纯型的,有混合型的,还有股份制的或者是外资型的,这个数量可以向有关部门查询。

    2007-09-30 15:33:44

  • 南方都市报:

    有人举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存在泄题行为,请问目前的查处情况如何?另外,请介绍一下这个考试是怎么组织的,从命题到试卷的运送整个环节是什么样的情况?

    2007-09-30 15:34:00

  • 王素卿:

    关于有人举报有漏题问题,现在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相信对泄密人会严肃处理。

    2007-09-30 15:34:18

  • 王早生:

    通常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是由两个部门共同负责,总体来看任何一个职业资格制度在我国的启动或者整个制度的建立是由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总体规划管理的,相应的有关的专业部门是参与这项工作,建设口的执业资格也是如此。执业资格的取得是由人事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组织考试通过后才能取得的。你问的这个问题,我们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这项工作,一方面要严肃查处,一方面要保持稳定,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参加考试者取得资格以后再注册,注册以后在市场上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我们来查处,当然有关部门也要配合。

    2007-09-30 15:34:33

  • 中华建筑报:

    刚才王司长提到了招投标监管的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几年前提出了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代建制,请问代建制进展如何?取得了什么成效?工程建设领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请问除招投标制度以外还有哪些遏制腐败行为的措施?

    2007-09-30 15:34:52

  • 王早生:

    代建制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代建制之所以提出来,主要是针对过去国有投资,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所有投资都是国家投资,现在则有社会投资、国有投资,政府工程主要是国有投资。国有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建设单位也就是业主不懂得建设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或者管理要求、法规要求而进行项目的运作,进行建筑项目的实施带来了很多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经常说的"外行搞建设",这种情况在国外是没有的。投资方、投资主体可以是各个方面,可以是政府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事业单位或者不同的法人。但是项目确定以后,具体的建设实施方式,建设的组织管理方式绝不会由投资方自己包下来。

    2007-09-30 15:35:14

  • 王早生:

    比如说还有"三超"问题,超规模、超概算、超标准,因为自己搞这个项目,总是想搞得越大越好,越豪华越好。这也会出现一些违反当初项目投资的时候立项批准标准的情况,出现一些问题。

    如果由一家专业化公司或者专业化机构管理可能会比较好的解决刚才说的这些弊端。我想这是代建制提出的背景。现在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在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管理方式,它能够比较好的解决项目中"千家万户当业主,分散管理、分散建设"带来的弊端问题,因为它是专业化的机构,同时它和这个项目本身没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没有所谓的"三超"的动机存在,所以对于政府投资工程或者国有投资工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我们觉得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起到作用。代建制这个词,通俗易懂。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这在国外是通行的做法。我觉得我们推行一件事情要抓住它的核心,推行这么一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就能够基本上达到我们这两方面的设想。

    2007-09-30 15:35:42

  • 王早生:

    在我国各地,这几年改革开放以来或者是推行管理方式转变以来,有几种不同的做法,一是深圳的工务署,过去叫工务局,是由政府专门设立一个机构,对政府投资的工程,主要是市本级财政投资的工程进行全面的项目管理,建设完以后再交给使用单位,取得的效果是比较好的。第二种方式,比如珠海成立了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它的职能或者说效果和深圳工务局差不多,只是一个叫工务局一个叫管理中心。第三种方式,委托社会上专业化的机构,比如说有能力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或者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当然也包括监理企业,有项目管理经验的就可以委托你从事这方面的业务,当然双方要定协议、定合同。

    2007-09-30 15:36:00

  • 王素卿:

    刚才还有一个问题,工程建设领域是商业贿赂高发领域,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我们主要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另一个是抓紧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招投标是避免腐败的非常好的制度。在建筑法和招投标法颁布后,建设部先后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招投标管理办法》、《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认定办法》、以及《加强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建设施工招投标行政监督规定若干意见》等十几部法规,逐个环节完善这项制度。

    2007-09-30 15:36:18

  • 王素卿:

    再有是加强有形市场的建设,这是实现公开交易、公平交易,提高透明度,防止腐败的一个措施。另外,我们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队伍,目前全国从事招投标代理专业机构已经有5000多家。在十多年的招投标实践中,招投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业务从小到大,为招标人提供专业化服务,节省了社会成本,提高了效益。各地区有统一的专家库,对专家也进行公正的监督,对专家也进行评审,对专家评标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形成信用档案。我们多角度、多方位规范专家评审行为,也是提高了评审质量。另外我们加强了招投标监管队伍的建设,这也是完善招投标制度的一个内容。

    2007-09-30 15:36:37

  • 王素卿:

    监管队伍的建设,招投标办和有形市场是不同性质的两个机构,现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有招投标的监管机构,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专职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队伍体系。这种监管对维护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招投标进行监管发挥了很大作用。

    还有一项重要工作是诚信体系的建设。针对建筑市场中,从业主到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对他们的不良记录都设定了认定标准,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在案,随时进行社会曝光,我想诚信体制的建立对遏制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商业贿赂行为都会发挥作用的。

    2007-09-30 15:36:54

  • 中央电视台:

    目前我国勘察设计的个人执业资格有哪些内容?目前这方面工作进展怎么样?

    2007-09-30 15:37:12

  • 王素卿:

    2001年,建设部和有关部门就这个领域建立个人注册执业制度发布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的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对我国勘察设计领域要建立多少注册工程师明确下来。在个人资格注册制度方面分为: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景观工程师三大类,其中注册工程师又依据专业不同的特点分18个专业,比如桥梁、道路、冶金、市政等共18个专业。这个制度的实施主要是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从进展情况来看,有四种情况:

    2007-09-30 15:37:29

  • 王素卿:

    第一种情况,已经实施执业的,有三个专业:一是注册建筑师,二是注册结构工程师,三是注册土木工程师,里面的岩土工程师都实施了注册制度。现在注册一级建筑师有15659名,二级建筑师有26303名,一级结构工程师26558名,二级结构工程师6453名,岩土工程师7607名。

    第二种情况,目前已经考完试,还没有注册,这样的有六个专业:港口与航道专业、电器专业、化工专业、公用设备专门、环保专业、水利水电专业,这六个专业已经全国统一考试,目前正在实施注册。

    第三种情况,还有几个专业目前考试还没有进行,对一些老人用考核的办法,像采矿、冶金、机械、石油天然气这四个专业完成了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正在计划实施全国考试。

    第四种情况,还有四个专业正在筹备,目前刚刚启动,主要是道路铁路、电子工程、材料和海洋专业工程。我国的注册执业制度,初步计划到2010年,框架内的专业注册基本实现,这项制度的落实对与国际接轨,对落实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对提高勘察设计的水平都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2007-09-30 15:37:49

  • 北京商报:

    招投标制度中最低价中标带来了一些弊端,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有关部门又提出了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这个合理低价是怎么衡量的,这样的评标办法除了价格之外还会考虑那些因素?

    2007-09-30 15:38:09

  • 刘宇昕:

    招投标在评标的时候,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通俗讲是合理低价中标,还有综合评标法,关于低价中标的弊端和方式,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第一是任何一个工程要完成,肯定是有成本,有一个合理的价格。但是现在由于有一些配套制度没有跟上,可能有一些单位为了中标,为了拿到这个工程,片面的追求低价格,如果我们只考虑价格,谁低就找谁,价格可能就不在合理范围内,这样的标价他中标了,但是不可能完成工程。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2007-09-30 15:38:26

  • 刘宇昕:

    第二,是低价中标可能扰乱建筑市场的秩序,造成恶性竞争,这也是必须要警惕的。因为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比较合理的价格,选择一个好的队伍,要得到保质保量的好产品。如果选择低价中标,很可能在市场中造成混乱的恶性竞争,甚至破坏我国投资体制和经济环境。

    第三,低价中标很可能造成一系列其他的问题,造成工程纠纷,因为很低的价格拿下来,明摆着完不成,可能这中间就要停工,或者是承包方采取其他的索赔等问题,很可能造成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纠纷。

    第四,必然要发生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必然出问题。合理价格保证不了,材料、设备甚至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都会出现。

    2007-09-30 15:38:49

  • 刘宇昕:

    所以低价中标的弊端是比较明显的。所谓的合理低价中标并不是说完全不可行,我们不是从根本上否定,刚才说了通常的评标办法至少有两种,现在国外也有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做法。但是要有它的前提和配套条件,就是信用体系、担保制度,其他的配套规定都跟上,但是恰恰我们在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完善。比如说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并没有普遍推行,工程保险也没有普遍推行。我们的信用体系也很不健全。所以在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如果片面追求低价中标,会带来很多问题。甚至直接导致一些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这里我表明一个观点,我们对单纯追求低价中标是反对的,应该是在合理、在其他配套法规比较健全的情况下采用这种办法。

    2007-09-30 15:39:08

  • 王素卿:

    对于低价中标的问题我再补充一点。现在建筑队伍是供大于求,队伍很多。在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诚信缺失的情况下,低价中标可能就造成恶性压价,企业为了保证利润,低价中标后可能开始调整变更,调整变更一方面拖长工期、一方面影响质量,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国外市场机制很成熟,采取工程项目的低价中标有一系列市场机制在制约,我们在相应的法规制度不配套、诚信度不高的情况下简单的提最低价中标弊端较多。

    2007-09-30 15:39:27

  • 中国建设报:

    第一,建筑业解决了3200万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在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由于农民工放下锄头拿瓦刀,专业素质不高,所以建设部提出搞劳务公司,并提出了一些期限,每个总承包企业都要用一些正式的有资质的劳务公司,请问劳务公司成立的状况如何?现在有哪些问题?第二,刚才讲到我国对外承包规模发展速度很快,在国外工程承包中,各方主体的监管是谁来做?最近,在阿尔及利亚广厦集团承包了几百套住宅,结果由于恶性低价中标造成了公司亏损,给在阿尔及利亚从事承包多年业务的中建集团造成了很大被动,请问承包市场主体的行为谁来监管?第三,怎么解决建造师会考的不会干、会干的不会考的问题?

    2007-09-30 15:39:45

  • 王素卿:

    关于劳务队伍的发展问题,近几年建筑业发展非常快,现在有3800万从业人员,农民工近3200万,从管理上怎么更好规范劳务队伍呢?我们近年来搞了一些调研,也颁发了一些文件。现在我们建立了定期调查通报制度,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劳务企业12000家,吸纳了500多万农民工,建筑业从业人员80%以上是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高中以下学历的占90%以上,综合素质不高。这也是制约建筑业发展的一个因素。2004年开始,建设部和有关部门组织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今年又开始全面推进建筑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今天新闻节目播出了杭州的业余学校,有条件的都在办。现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也在积极试行农民工的信息化管理,建卡管理,有"爱心卡"、"信息卡"、"平安卡"等,这些办法不仅有助于农民工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大大提高了建筑业信息化管理的水平。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加强劳务分包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对完善劳务分包交易,渠道和市场也进行一些探索。

    2007-09-30 15:40:01

  • 王素卿:

    你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对外合作队伍谁监管的问题。按照"三定"方案和有关法规,对外工程的监管主要是商务部,建设部也有责任,建设部主要是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在这方面,《对外工程管理条例》出台以后,会明确管理体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建造师考和干的问题。我们最近对建造师的整个执业情况进行了调研,下一步我们准备在试题上注意调整,更加注重把实践中的知识作为考试的要点。

    2007-09-30 15:40:24

  • 中国房地产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做了哪些重点修订?什么时候出台?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的合同范本现在制定到什么阶段,什么时候能出台?

    2007-09-30 15:40:39

  • 王早生: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是2004年底发布的,之所以出台这个办法,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我国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我们这个行业长期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或者偏颇,比较重技术、轻管理,认为技术是真本事、管理不是真功夫。对管理历来重视不够。企业的竞争,在初级阶段恐怕是技术的竞争,你会干、我不会干或者你比我干的好,是这样的竞争赢得市场。第二个阶段恐怕是管理竞争,大家的技术都差不多,都有人员和能力,至于管理方面可能有比较大的差距,最后在竞争中就会拉开档次,拉开差距。对管理的重要性我们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这个办法是基于管理重要性提出的,这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另一个方面,我国在投资体制改革中要解决过去分散的、外行的或者千家万户搞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或者是临时机构进行项目实施的弊端。要解决这个弊端就要用专业性的管理机构,无论是政府专门组织一个班子、组织一个机构还是在社会上委托一些机构进行都可以,这几种方式都鼓励,对于过去的管理方式来说都是很大的进步。为适应这两种情况我们推出了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之所以叫试行办法就是还在探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下一步我们准备在今年10月底或者11月初召开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座谈会,座谈会上要研究一些问题、要交流一些经验,提出下一步工程管理的措施,同时要对2004年发布的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做一些修订。因为试行两年来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办法,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可以吸收。总体来说我们希望推行项目管理的工作,可以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同时也为业主、各方建设单位搞好项目实施提供比较完善的市场。你想委托专业化的机构,可以在市场当中找到这个机构帮你办这个事情。项目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又分为两类,一是具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包括企业如何对项目进行科学化、规范化、专业 方面的管理,控制它的质量、安全、进度、经济、成本等等各个方面。另外是适应现在投资体制的改革,为业主服务的一种项目管理。所以我们要结合这个特点,把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调整。

    2007-09-30 15:40:57

  • 王早生: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示范文本方面,现在我们正在委托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编写。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能力都可以从事项目管理这项业务,你有没有这个能力、市场委托不委托还是业主的选择。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示范文本我们也在起草,而且起草小组已经改了若干稿,我们准备再进行一次文字上的推敲,整理后还要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我们目前还在起草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推行工程总承包,要让它有路可走。长期以来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我们对招投标、发包方式都有规定,但是我们要推工程总承包没有招投标的规定,大家想搞工程总承包也不知道从何着手,所以我们在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办法方面要出台一些措施。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示范文本出台以后,对于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都会有帮助。

    2007-09-30 15:41:19

  • 李秉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07-09-30 15: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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