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国防动员法草案举行发布会
活动描述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定于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人就《国防动员法草案》的法律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有意参加的中外记者,于2月25日下午5时前,凭本人有效采访证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报名,领取新闻发布会请柬和停车证。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少将)白自兴、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局长(大校)宋有荣,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新闻局局长阚珂已在主席台就座。
2010-02-26 16:00:42
- 阚珂:
各位记者:大家下午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20分钟前闭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现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的到来。
2010-02-26 16:03:24
- 阚珂:
这次常委会会议以157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以138票赞成、5票反对、16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81人;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还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2010-02-26 16:05:18
- 阚珂:
为了便于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国防动员法,我们邀请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回答记者有关国防动员法的提问。我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方面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先生,他主要负责回答国防动员法的立法问题;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总参动员部部长白自兴少将,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局长宋有荣大校,他们两位负责回答有关国防动员法实施的问题。
下面,请记者就刚刚通过的国防动员法提问。
2010-02-26 16:06:10
- 新华社记者:
请问国防动员法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制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2010-02-26 16:07:23
- 白自兴:
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是提高国家动员能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宪法和国防法的规定,本法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作了规定。
一是依据宪法的规定,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的相应职权。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
2010-02-26 16:08:20
- 白自兴:
二是规定了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职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实施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的议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同时还规定,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同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010-02-26 16:09:00
- 白自兴:
三是规定了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职权。(1)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2)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
四是规定了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的职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有关的国防动员职责。这些规定有利于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有关各方履职尽责、协调一致地抓好国防动员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0-02-26 16:09:05
- 英国独立电视新闻记者:
提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向中国人民解放军那么多的军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军队什么时候可以像中国军队一样强大,其他国家有没有军队方面的建设?第二个问题,中国会不会在不久的将来考虑派兵到国外参加维和活动。
2010-02-26 16:15:11
- 阚珂: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国防动员法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有关其他问题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记者可以去采访,这个问题我们不回答。请继续提问。
2010-02-26 16:15:46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第一,我国的国防动员能力经受过多次的考验,国防动员工作在宪法和国防法等多部法律中有过表述和规定,为什么这次还要制定这样一部专门的国防动员法?第二,我们了解到这部法的制定过程比较长,能不能介绍一下这部法律制定过程中有哪些细节?
2010-02-26 16:15:57
- 孙镇平: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刚才这位记者已经提到,1997年我们国家制定了国防法,对国防动员做了原则规定。在此后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到国防动员工作。但是总体来说是分散的、零散的,需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国防动员法。应当说,制定这部法律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010-02-26 16:16:26
- 孙镇平:
一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加强国防动员法律制度建设,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中国也需要有一部符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动员法。近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均有代表提出议案,呼吁制定出台国防动员法。从1998年起,国防动员法先后列入了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制定国防动员法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2010-02-26 16:16:47
- 孙镇平:
二是维护国防安全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国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来自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依然存在。我们必须居安思危,通过建立国防动员基本法律制度,规范国防动员活动,增强国防动员潜力,提高国防动员实力,进一步增强国防动员平战转换能力,对于应对各种国防安全威胁是十分必要的。
2010-02-26 16:16:55
- 孙镇平:
三是促进国防动员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需要。国防动员建设要遵循正确的指导原则,既要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还要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基于上述考虑,本法对有关国防动员制度作出了规范。
2010-02-26 16:17:17
- 孙镇平:
关于第二个问题,1997年制定的国防法,对国防动员作了原则规定,随着我国国防动员的实践,一些制度逐步建立起来,进行国防动员法立法的条件逐渐成熟。特别是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国防动员立法的紧迫性进一步凸现。 l998年国防动员法被批准列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后,国防动员法起草工作步入了快车道。2005年草案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后,又反复进行了研究修改。2009年国防动员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0-02-26 16:17:26
- 孙镇平:
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初次审议后,法律委、法工委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了方方面面意见,人大调研组先后到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0多个地市以及有关军区进行了调研,先后召开了数十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就立法中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并与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根据一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二审稿。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二次审议后,又就专门问题听取财经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的意见,并赴广州军区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吸收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本次常委会,委员们普遍对三审稿的修改完善予以充分肯定,为国防动员法顺利审议并高票通过奠定了基础。以上是简单的立法过程,谢谢!
2010-02-26 16:17:42
- 法新社记者:
国防动员法中规定的军委会,这是国家的军委会,还是共产党的军委会?这部法和共产党有什么关系?
2010-02-26 16:17:50
- 白自兴:
刚才孙主任介绍了国防动员法的立法过程,国防动员法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为了应对传统威胁和非传统威胁,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和安全,需要做好国防动员工作。所以,国防动员法是根据我国的国情而制定的一部法律,它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人民意志。具体的组织领导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共同领导国家的国防动员工作,这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
2010-02-26 16:18:08
- 国防杂志社记者:
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的国防动员工作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应该说,我们的国防动员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国防动员在人群中还是比较陌生的领域;二是对国防动员概念的解释也是多种多样的。第一个问题,我想请问宋局长,你作为国防动员法的起草人之一,同时也是多年从事国防动员工作的同志,请问对国防动员概念到底应如何界定?第二个问题,国防动员法的颁布实施是国防动员史上的大事,对推动国防动员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国家国动委对下一步如何学习贯彻这部法律有什么安排和打算?谢谢!
2010-02-26 16:19:52
- 宋有荣:
关于国防动员的概念和含义,国内学术届和理论界有多种提法,没有一个太统一的说法,但是国内比较权威的,一是“国防动员是国家为准备战争、消除战争,由平时状态转为战时状态所采取的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的措施”。二是“国防动员是指国家和政权机关采取紧急措施,由平时状态转为战时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适应战争需求一系列的措施。”这是比较权威的两种说法,我个人理解,国防动员就是指国家为加强国防、维护和平、应对战争或其他军事威胁,将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过程和国防活动。国防动员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杠杆和桥梁,也是提高国家综合能力的一个战略需要。国防动员从范围上讲,分为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从内容上讲,分为武装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人民防空动员、国民经济动员、国防教育等等方面的动员。从程序上讲,分为平时准备、实施和复员三个阶段。
2010-02-26 16:21:03
- 宋有荣:
国防动员法是我们期盼多年的一部法律。国家国动委对做好法律出台后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十分重视,预先进行了筹划和安排。近期主要是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普法宣传。协调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国防动员法的立法情况,介绍国防动员法的基本内容和法律出台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形式,面向社会搞好普及国防动员法知识的宣传。二是抓好教育培训。有计划、分步骤、有组织地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组成人员、军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对国防动员系统的工作人员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组织专题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搞好国防动员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基础。总之,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尽快使国防动员法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动员建设的良好氛围。
2010-02-26 16:27:15
- 香港商业电视台记者:
这部新的法律是不是也适用于香港和澳门?如果适用的话如何实施?
2010-02-26 16:27:30
- 孙镇平:
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全国性的法律,必须是列入到附件(三)的法律才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目前没有列入到附件(三)中。谢谢!
2010-02-26 16:34:47
- 解放军报记者:
据我们了解,国防动员法规定了对全体公民的责任、权利、义务,社会各界都很关心,请问白自兴部长,国防动员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尤其是与群众切身相关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2010-02-26 16:35:21
- 白自兴:
我介绍一下国防动员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本法共14章、72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防动员的建设目标和方针原则,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国防勤务,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宣传教育,特别措施,法律责任等。总体上体现以下特点:
2010-02-26 16:36:02
- 白自兴:
一是着眼于建立国防动员基本制度。本法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各章都是相对完整的法律制度。这些基本制度是国防动员领域最重要、最根本的制度,与已出台的有关动员工作的法律法规相衔接,能够有效地规范平时国防动员各领域的活动,保证战时国防动员的顺利实施。
2010-02-26 16:36:18
- 白自兴:
二是把我国国防动员工作实践中证明是正确的、成熟的、需要长期执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成功经验在本法中加以制度化。在长期的国防动员建设实践中,我国形成了一系列适合国情军情的政策制度,积累了丰富的国防动员工作经验。把这些政策、经验制度化,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基本方针,有利于党政军齐抓共管国防动员工作格局的形成。
2010-02-26 16:36:32
- 白自兴:
三是着重对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的重要方面、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本法对动员准备、动员实施以及相关活动都有相应规定,但侧重对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有关问题进行重点规范,以利平时增强动员潜力,战时提高动员能力。
2010-02-26 16:36:44
- 白自兴: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本法相关条款对保障履行国防动员义务的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均作了规定。在规范公民和组织国防动员义务的同时,充分考虑保障其权利和利益,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机统一。
2010-02-26 16:37:02
- 白自兴:
在具体的一些条款设计上,充分地考虑到尊重和保障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的规定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010-02-26 16:37:16
- 白自兴:
一是,对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承担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政策优惠。二是,对因国防动员需要征用民用资源的补偿作了规定。三是,对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享受的待遇、补贴作了规定,并明确了因执行国防勤务伤亡的抚恤优待。四是,对实施国防动员措施作出必要的限制。如明确规定采取特别措施不再必要时,应当及时终止。对免予担负国防勤务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首次在法律中专门对民用资源免于征用的范围作了规定。五是,明确了战争灾害发生时当地人民政府的职责,即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助机制,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置灾民,保护财产,尽快消除战争灾害后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10-02-26 16:37:29
-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现在关注的是国防动员建设中的战略物资的储备以及军工物资的生产,承担这些工作的单位是否除了国家规定的大型国有军工企业、军事技术行业外,这个市场会不会对民营企业开放?或者民营企业是否可以承担战略物资的储备和军品的供应生产?
2010-02-26 16:42:42
- 白自兴:
国防动员法的宗旨或者立足点是保障国家的统一、主权的完整和领土的完整,在平时是担负为经济建设、为人民安定的生产生活服务,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你刚才提到的关于国家战略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等问题,当然国有企业不管是军用的还是非军用的,都有承担这方面工作的义务和责任。非国有企业,也就是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同样是承担着这样的责任和义务。
2010-02-26 16:59:18
- 国防部网站记者:
刚刚通过的国防动员法在经济建设中关于贯彻国防要求方面哪些具体规定?
2010-02-26 17:05:04
- 白自兴:
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是平时国防动员准备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抓国防动员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本法在总则中规定,我国国防动员建设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为了使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保证战时国民经济的快速转换,本法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2010-02-26 17:07:06
- 白自兴: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动员的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规定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实行目录管理;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其军事需求由军队有关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重要产品设计定型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三是规定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贯彻国防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四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给予指导和政策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有关的管理工作。这些规定为各地各部门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贯彻国防要求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2010-02-26 17:07:27
- 路透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在这部法律中,国务院没有群众带动军队的活动?第二个问题,战争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还是战争以后发生的灾害?比如有战争的话,这部法律是否也有规定?你们刚才提到了民营企业、合资企业或外国企业是否也包括在这部法律内?第三,去年、前年中国遇到了三个灾害,“3•14”事件、汶川地震和乌鲁木齐事件,如果再爆发类似的事情,这部法律会起什么样的作用?
2010-02-26 17:09:03
- 白自兴:
本法已经规定,国防动员法是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共同领导和组织实施的,国防动员法不仅光规范军队参与国防动员里的相关职责或工作任务,更重要的是规范整个国家、全社会,包括每个公民所应当承担的国防义务、责任。所以,关于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体制里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对军队也好、对整个社会也好、对全民也好,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国防动员法相关的职责和任务。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主任是我们的总理,各省长、市长、县长都是本级国动委的主任。这一点就是刚才我所介绍的,我们的军队既是党的军队,又是人民的军队,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一宗旨上。我们的人民同样是为了保障、捍卫国家的统一,参与我们的经济建设。所以,国防动员法不仅是对军队,更主要的是对整个国家、对社会、对全民都有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义务。需要动用军队参与相关的一些平时或战时任务的时候,要根据国防动员法的相关规定,还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所作出的相关动用军队的具体规定。比如关于平时参加应对自然灾害的重大行动,需要动用军队的时候,军队无条件地服从,因为这是为了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像汶川地震、“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的一些藏独分子的分裂行为,需要依靠我们人民群众和当地的治安机构担负这样的任务。像汶川这样的大地震,它对当地的社会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需要动用我们的人民军队参与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因为我们的人民军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不光是战时捍卫祖国和领土的完整而参与作战,平时也要为社会主义建设、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作出自己应该做的贡献。
2010-02-26 17:09:35
- 白自兴:
你提到的关于外资、合资企业能否担负一些国防动员方面的生产任务问题,我认为是可以的。因为国防动员不仅仅是为战争准备的相关动员工作和任务,也包括我们平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应对自然灾害,为应对其他的一些突发事件服务的相关国防动员工作的内容。一些外资企业、合资企业能否担负相应的产品生产任务,这要根据平战的需要,由国防动员委员会作出相应的具体明确规定,并加以组织实施。
2010-02-26 17:10:17
- 凤凰卫视记者:
关于本草案第24条,也就是“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参与投资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建设或者重要产品研究、开发、制造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所谓的享受补贴和其他的优惠,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另外,我们也知道现在军队采购军用品的价格比市场的价格要高一些,如果根据本法的规定,对相关的军工企业给予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军队采购军用品的价格会有所下降?
2010-02-26 17:10:33
- 孙镇平:
国防动员法有两个内容都涉及到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享受补贴和其他补助的规定,这里涉及到对公民和组织参与国防动员的工作、承担一定的国防动员义务,对他们相关的权利作出了规定,不仅限于刚才提到的内容。优惠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减免税收和给予补贴,这些规定在法律中已经讲了,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操作的,现在一些规定已经制定出来了。如果认为有需要,下一步还需要按照法律制定配套规定。
2010-02-26 17:10:58
- 南方都市报记者:
关于本法第9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我想请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职能是如何分工的?有没有什么侧重?谢谢!
2010-02-26 17:11:18
- 宋有荣:
国防动员工作不等同于军队工作,国防动员是政府主导的、是军地共同参与的。是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的体系。它不仅仅是军队的事,也是政府的事,所以要共同领导。
2010-02-26 17:13:14
- 新华社电讯记者:
国防动员建设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请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规定。
2010-02-26 17:13:48
- 孙镇平:
国防动员的本质和核心功能是战时应战。但随着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需要和实践,国防动员的功能在实际生活中已经由战时应战向急时应急拓展。国防动员力量,具有组织严密、训练有素、设施配套、平战两用的特点,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具有天然优势。从国外的情况看,利用动员机制处理突发事件,是一种普遍做法。在我国,国防动员力量参与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应急工作中,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本法充分考虑到国防动员建设的“应战”与“应急”的功能,力求在建设目标上统筹国防动员力量、国防动员资源的使用,统筹国防动员的机制建设。为此在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防动员实施预案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在指挥、力量使用、信息和保障等方面相互衔接。”
2010-02-26 17:14:32
- 香港大公报记者:
请问这部法律在制定过程中有没有较大的争议?主要的争议集中在哪里?怎么解决的?谢谢。
2010-02-26 17:14:40
- 孙镇平:
这部法律在制定过程中有一些不同意见,比如刚才宋局长谈到的涉及到国防动员的含义的理解问题,各方的意见不太一致,但是这些争议有些是属于学术方面的,但不影响我们国防动员工作的开展。本法第2条里讲到了“国防动员的准备、实施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这部法律主要是着眼于建立国防动员的基本制度,这些制度也应当说是国防动员的理念,而且与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有机的衔接,也是对现在国防动员领域里的重要方面、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应当说,这部法律总结了我们长期以来在国防动员建设领域中的一些充分经验和做法,把它们固定化、规范化、制度化,这些都是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结果。
2010-02-26 17:15:00
- 凤凰卫视记者:
关于军队采购军用品的价格是否会有所下降?我们知道现在军队采购军用品的价格还是比较高的。
2010-02-26 17:15:21
- 白自兴:
这要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不光是军品,不光是武器装备,还包括平时的训练、器材的使用等等。每年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每年针对国家相关部门包括军事部门生产的情况来确定价格。
2010-02-26 17:16:02
- 阚珂: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各位记者!
2010-02-26 17: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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