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的顶戴花翎(官帽)和官服上补子的区别,如同军人身上的军銜,有严格的区分和限制。它是官员等级丶权力丶待遇的区分标准。

清朝官员的顶戴分为红顶子,蓝顶子两种。花翎分为单眼花翎,双眼花翎和三眼花翎。各级官员服饰上有不同的补子,图案文官为乌丶武官为兽。

一品官员顶戴为红宝石,补子文官为仙鹤,武官为麒麟。二品官员顶戴为珊瑚,补子文官为锦鸡,武官为狮。三品官员顶戴为蓝宝石,补子文官为孔雀,武官为豹。四品官员顶戴为青金石,补子文官为雁,武官为虎。五品官员顶戴为水晶,补子文官为白鹇,武官为熊。六品官员顶戴为砗磲,补子文官为鸳鸯,武官为彪。七品官员顶戴为素金,补子文官为鸿鶒,武官为犀牛。八品官员顶戴为阴文镂金花,补子文官为鹌鹑,武官为犀牛。九品官员顶戴为阳文镂金花,补子文官为练雀,武官为海马。

清代各级官员的“顶戴花翎”,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两种。朝冠顶子共有三层:上为尖形宝石,中为球形宝珠,下为金属底座。吉服冠顶子比较简单,只有球形宝珠及金属底座两部分,底座用金的,也有用铜的,上面镂刻花纹。顶珠的颜色及材料有多种,反映不同官员的品级。

“顶戴”根据季节的不同也分两种,一为“暖帽”、一为“凉帽暖帽又叫秋帽,它是用黑绒或黑尼子,到了冬天有用貂皮制成的圆形外翻边硬胎帽子。还有一种叫“凉帽”,又叫“帏琏”;它是用藤皮编成的圆锥形,在用纱做里外面糊罗,用锦练做边,是夏天戴的官帽。帽顶上附有用猩猩血染成的绢丝帽缨。在帽顶正中钻有一铜鎏金的底托,这为顶。顶上镶有代表不同品级、各种材质的顶珠,这为戴。

官帽上的花翎分三种;一为三眼花翎,二为双眼花翎,三为单眼花翎。这所谓的花翎就是孔雀的翎毛,在配上马尾,直接插入顶珠下面的翎管里。

花翎只限于王公贝勒和四品以上的各级文武官员佩戴,而四品往下至六品官员则戴蓝翎,六品官员以下至从七品无翎只戴马尾。

三眼花翎一般是赏赐有功的亲王、郡王的,双眼花翎则是赏赐给贝勒、贝子及四品以上有功的文武官员的,而单眼花翎则是王公亲贵及四品以上文武官员平时佩戴的。

清朝有极严的等极关念,顶珠的材质也有严格区别。太子、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侯、伯、子爵及正一品文武大员所戴的顶珠为红宝石。

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所戴的顶珠为珊瑚,即“镍红顶”。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所戴的顶珠为蓝宝石。从四品所戴顶珠为青金石。正五品所戴为水晶顶。从五品、正六品所戴为白玉顶”。从六品、正七品、从七品所戴为铜溜金顶。正八品以下至不入流帽顶只用红缨其它一概没有。

马蹄袖是具有满族文化特色的一种袖型,在清朝尤为流行,在常服、吉服等中都有应用。清代凡是礼服都用马蹄袖,“马蹄袖放开叉袍是狩猎游牧民在劳动中产生的服式便于保护手背和射骑。为了防御严寒和方便活动,袖口处缝紧与袍袖连接,形成了满族特有的服饰。

满族入关建立清王朝后,坚守满族服装形制,保留了马蹄袖。满装以其衣袖短窄方便活动、用料节省等优点,取代了古代衣裙的繁复,被后人所接受。由于以上的政治和文化原因,马蹄袖得以在清朝时期被广泛地应用。

马蹄袖上其纹饰从龙到蟒、花卉等等是有等级的,体现出其政治属性。清皇帝认为衣冠之制重大,关系到了民族的兴衰存亡,统治者通过马蹄袖等服饰展示了满族民族服饰和突出的统治地位。

在参拜行礼时,将马蹄袖“掸”下来作为一种庄重的礼仪形式表达对他人的恭敬之礼,象征身份地位。“放哇哈”是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拜见皇上时,需要先将马蹄袖掸下来,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一般人面见请安时,也需要做这样的动作,表示尊敬,体现了等级制度。

披须 和马蹄袖一样,那也是是清朝官礼服的配件之一。披须也叫披领、披肩、扇肩等。披须是配戴在项与肩之间的饰品,形如菱,上绣蟒。帝、后、王公大臣、八旗命妇穿朝服时都用披须,这是清代的定制。有冬夏两种,冬天用紫貂或用石青色加海龙缘边。夏天用石青加片金缘边。

披须在重大礼仪场合才用,平时官员们是不穿的。

满族人的发式剃光颅前蓄颅后长发结辫。其实在一开始,满族人是不剃发的。世代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终年以渔猎、游牧为生,逐水草而居的生活造就了满族独特的梳妆方式。满族成年男子额前结短辫齐眉,脑后长发围颅盘环,这种发式也是便于山林中骑射。

16世纪末叶,满族在关外起兵。努尔哈赤连年奋战,一些归顺过来的满族部落酋长和抢掠过来的明朝士兵纷纷依附努尔哈赤帐下。努尔哈赤为了稳定军心,区别明朝降兵和明兵界限,主张清兵与投降过来的明兵统一发式,把前颅头发全部剃去,头前部剃成半个月牙式,只留颅顶后头发,在脑后编结成辫,长长的发辫绕颈下垂。

公元1644年清朝定都北京后,清朝兵民带着这种发式入关。清朝统治政权为了在全国推行满俗,三令五申地强迫全国军民一律剃发易服并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公元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坊间言“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强权之下,全国的发式、服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清朝易服也有例外,乞丐出家人是一律不剃的,南方很多地区管得也不甚严,有些普通人就剃了一点,发髻都还盘着。

萨满教认为发辫是真魂栖息之所,视为生命之本,在战场上阵亡的八旗将士,其骨殖若无条件带回,发辫必将带回故里,隆重埋葬,俗称“捎小辫”,这也是满人留发辫的深层原因。(人大附中国际班李桥


参考资料:百的满族服饰。

《清稗类钞·服饰类》

吉约姆嘻嘻的满人喜欢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