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8日讯)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30条”)。10月18日,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秘书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许强在2019中关村论坛重大成果发布会上正式发布“科创30条”。“科创30条”是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下,北京市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践行高质量发展,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更大改革动力而出台的又一重大改革文件。


一、“科创30条”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密集出台改革文件、提出改革部署。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坚决突破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藩篱,充分发挥中关村先行先试制度创新勇气,刀刃向内,闯深水区,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把改革进行到底,为科技创新护航开路。


二、“科创30条”主要内容与亮点


此次推动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五个部分提出30条改革措施。明确“三个坚持”:“国家使命、双轮驱动”,“问题导向、首都特色”,“系统谋划、大胆突破”;强化“三个指向”:科技创新中心功能、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前沿基础研究等;强调“三个突出”:突出改革系统性、集成性、协同性,突出含金量、动真格、破顽疾,突出接地气、真管用、可操作。突出亮点如下:

第一,凝聚共识,形成创新合力。

国家层面,充分发挥北京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与中关村部际协调小组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跨层级、跨领域重大事项。市级层面,统筹建立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抓好重点任务。本市将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持续提高市区两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水平,优化整合市级科技计划,创新“三城一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创新治理新格局。


第二,赋权激励,增强创新动力。


落实“四大”自主权。一是通过编制统筹调剂使用、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以及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等措施,扩大选人用人自主权。二是通过财政科研项目经费调剂权下放、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三是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主管部门对章程赋予管理权限的事务不得干预,扩大管理运行自主权。四是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立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简化有关资产管理程序,加大成果转化授权力度。


第三,人才至上,破除制度壁垒。


崇尚人才,推出“四个优化”:一是优化培养机制。鼓励高校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设置新兴学科,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资助力度。二是优化评价机制。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和职称评价方式,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将临床试验和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人员职称评审体系。三是优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机制。优化审查、审批、备案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并为战略科技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国际学术交流开辟审批护照签证一体化服务通道。四是优化外籍人才引进及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缩减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许可办理时限。允许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高层次外籍人才延缴养老保险。


第四,松绑减负,增强获得感。


推进科研管理“四个简化”。一是简化项目申报流程,实行项目材料网上报送和“一次报送”;二是简化评估检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三是简化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可一次性集中提出申请;四是简化进口样品通关程序,允许进口样品以临床试验(项目)或年度为单位发放批件。在流程松绑的同时,明确两个“提高”:试点提高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至30%,部分基础研究领域可达60%,切实加大经费激励力度。


第五,优化服务,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通过扩大市属科技型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实施范围,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动力;通过完善培育库制度,实施世界级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通过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设立孵化接力基金等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支持;定期发布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建设一批应用场景示范区(或试验区),给予创新成果更多市场机会。同时,将深入抓好“10+3”高精尖产业政策落实,提高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效率,合理控制用地成本。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重点产业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

促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科技计划合作、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互认、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创新券互通互认、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等政策互通。

提升开放水平,完善京港澳科技合作机制,办好中关村论坛,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全球开放共享,积极争取国际科技组织、联盟或其分支机构落户北京等。


第六,落实责任,抓好各项政策落地。


为将“科创30条”落深落细,全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重大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单位将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确保改革环环相扣、有力落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