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今年来,泉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主动配合工信部门抓好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领域公共安全管理及治安防范建设,有效确保全市涉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注重民爆物品储存环节检查。组织对辖区所有民爆物品储存仓库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领用清退有无异常、账物是否相符、流向信息是否录入计算机系统、是否代领代签等情况。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照过期、吊销、注销等情形的,立即停止审批供应民爆物品;对主管部门通报的责令停止违法生产以及整改达不到安全条件需停止供应民爆物品的矿点,第一时间通报县级公安机关停止审批民爆物品,封存剩余民爆物品,妥善处置。
强化民爆物品运输环节管控。重点加强对民爆物品运输路线、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运输许可证件;对审批的运输活动,严格督促运输单位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运输过程动态管控工作,确保运输安全。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15522件,受理审批爆炸物品道路购买许可证14189件,通报民爆物品道路运输情况125次530车次。
突出民爆物品使用环节监管。重点检查民爆物品领用清退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量领用、长期未清退等;对露天爆破作业,检查爆破作业人员到岗到位、持证上岗、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情况以及安全警戒、爆后检查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开展涉爆单位“双随机”检查工作,共抽检爆破作业单位14家,覆盖率100%,检查结果将按照规定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