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深化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乡(镇)、村区划调整后的管理和服务。稳步推进农业水价、输配电和天然气价格改革。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开拓南美、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完善企业“抱团出海”、“借船出海”和风险预警机制,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跨国兼并收购。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区域合作,推动“湘赣”、“湘粤”等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旅游、运输、软件、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支持建设中国(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放大进口指定口岸功能,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资源和重点消费品进口。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落户湖南,做好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和网络招商;积极发挥境外湘籍商协会和异地商会作用,支持邵阳湘商产业园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湘商回故乡、建家乡。加快建设高铁经济带,发展临港、临空经济,加强航空、水运、陆运以及电子口岸建设,充分发挥衡阳、湘潭、岳阳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郴州出口加工区转型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区域通关一体化、关检合作“三个一”、集中汇总纳税等改革;提升湘欧快线、“五定班列”、多式联运效益,拓展国际国内航班航线。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启动30大工程,推进1000个重大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万亿元左右。交通网,力争建成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干线公路1000公里;加快湘江、沅水等高等级航道和一江一湖四水相关港口建设;推进怀邵衡、黔张常、蒙华湖南段等铁路建设,新开工张吉怀、湘桂扩能改造等铁路项目;推进长沙航空枢纽和其他市州支线机场建设。能源网,稳步推进电源点项目,推进五强溪水电站扩机项目前期,加快实施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7条500千伏省内特高压配套线路、长沙艾家冲变电站扩建等主电网项目;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湖南段,建成投产7条省内支干线;积极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水利网,继续推进涔天河水库枢纽和灌区工程、莽山水库等项目,争取启动毛俊水库建设。信息网,加快光纤高速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城建,建成长株潭城际铁路,加快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等设施,推进长沙地下综合管廊、常德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园区,推进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服务,推动扩权强园。
(四)不断拓展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新空间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规划、交通、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为重点,以17个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高起点建设湖南湘江新区,努力打造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创新创意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内陆开放高地。推动环洞庭湖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挥岳阳城陵矶“一区一港四口岸”优势,大力发展临江临港产业,加快环湖公路和特色城镇建设。完善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园区、口岸、会展平台功能。促进大湘西地区加快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城镇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推动娄底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发挥中心城市作用,走集约化城市发展道路。依法制定和执行城市规划,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城乡一体的城镇发展规划。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高城市设计和建筑水平,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抓紧实施棚改三年计划,推进供水、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抓好长沙、株洲以及资兴、津市—澧县、芷江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强农村饮水、电力、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4000个以上行政村的人居环境。
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深化省直管县(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提高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扩大市县政府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统筹安排的自主权,逐步降低县级财政配套标准,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推进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建设,深入开展扩权强县、强镇试点,推动产业项目、信贷资金、生产要素向县域倾斜。完善县域差别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