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政策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逐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贫困标准融合;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补助水平,按照最低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为低保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确保各类教育阶段的生均经费达到或超过中部平均水平,两年内高职生均拨款水平提高到1.2万元;全省高中生均经费提高部分,以及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教育卫生人才津贴政策覆盖全部贫困县,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给予学费补偿;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努力化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提高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体系,支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和高值耗材费用,提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加强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与防控,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320元、390元。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省博物馆改扩建,启动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实施县级未达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提质改造,完成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支持艺术创作、演艺惠民、非遗和文物保护;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和考评机制。发展群众体育,积极备战里约奥运会。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治理、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喝得安全。我们要以真心实意保民生,以真金白银兴民生,以真抓实干惠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作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推进平安湖南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准打击暴力恐怖分子,深入开展三年禁毒大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依法加强统计工作。做好地震、气象、档案、测绘、地质等工作,加强地方外事工作和国际友城建设。
提高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启动“七五”普法,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创新村(居)民依法自治工作。
推进国防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扎实开展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深化“双带双促”活动,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进一步加强人防工作,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