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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评】完善后的香港选举制度突显爱国主义底色

来源:中国网    2021-08-02    作者: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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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评论员 乐水

在回归祖国24年后,香港的选举制度在“爱国者治港”原则指引下掀开了新的篇章。

2021年香港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9月19日举行。这是在今年3月份全国人大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之后,香港举行的首次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也是“爱国者治港”原则在香港的民主实践中再次得以全面落实的重要契机。

选举委员会在香港的民主政治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规定,选举委员会既承担着选举特区行政长官的责任,还负责推选产生40名特区立法会议员。因此,选举委员会对香港的行政和立法权力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由于过去香港的法律并未对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政治立场进行严格规定,导致大量泛民派涌入其中。如2016年,泛民派就获得了325席,超过全部席位的1/4,而且其中还有27名泛民派委员当选为立法会议员。泛民派在香港政坛不断扩散的影响力已经成为香港正常政治生活中的不稳定因素,甚至也对“一国两制”原则的贯彻落实形成了掣肘。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应自行立法”,禁止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但香港回归20多年来,第23条的本地立法活动却频频受挫,多次半途而废。泛民派的不配合,甚至从中作梗,无疑是第23条迟迟无法落地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正是由于国安法的长期缺位,使得香港成为滋生海内外政治投机分子的温床。尤其是自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香港街头黑暴势力猖獗,外国势力也趁虚而入,鼓动支持示威者反中乱港。暴徒的种种恶行已经严重破坏了香港的法治与安宁,严重冲击了香港经济民生根基,引起了香港同胞和全国人民的强烈愤慨。2020年,全国人大在危急关头果断出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作出决定,将香港国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如今香港国安法已顺利实施一周年,香港社会人心初定,经济民生稳步回升,司法系统重获权威,充分证明香港国安法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同时为了夯实该法的政治基础,特别是在香港的政治实践中有效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对香港原有选举制度的改革就不可避免。今年全国人大再次通过决定,对香港的选举制度作出一系列重大修订。其中三点格外值得关注:一是要求选举委员会委员按照国安法进行宣誓;二是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这一新界别;三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显然,全国人大提出这三项修订是为了保证香港国安法的行稳致远和“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深入人心。

9月份即将到来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香港选举制度的第一次“试水”。这将是“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中的一次“爱国主义”升华。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港人治港”的基本方针并没有改变,“爱国者治港”原则也并不是要在香港的政治生活中搞“清一色”,或者说让所有反对派出局。香港政府仍然欢迎反对派在具体政策上发出不同声音,对政府的施政过程进行监督。因此,各派别的广泛参与仍将是未来香港选举制度的基础。但就目前来看,选民人数本次缩减至8000人左右,远低于往年。香港市民在新选举制度下的参政热情仍有待加强。

“一国两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制度创造,而“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和核心内容,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相信在经过历史的不断淬炼后,“爱国者治港”原则必将在香港社会生根发芽,发扬光大,对香港选举制度的不断修正和完善,也将进一步突显“一国两制”的爱国主义底色。(责任编辑:蔡晓娟 戚易斌 李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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