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首页 | 观点中国
 
 

【中国网评】美国强拉中国制裁俄罗斯,藏着三个语义陷阱

来源:中国网    2022-03-23    作者:华章
大字体
小字体


中国网评论员 华章

美国领导的北约不断东扩,进而引发了令全球震惊的俄乌冲突,作为当事方的美国不思如何缓解紧张局势,反而通过煽动全方位制裁俄罗斯、给乌克兰提供武器等方式火上浇油。更让人不齿的是,美国一遍遍借制裁话题强拉中国“入伙”。日前,中美元首视频会晤后,白宫在新闻公报中称,拜登强调了如果中国在俄乌冲突过程中向俄罗斯提供物质支持的影响和后果,威胁中国的意味依然浓烈。

美国强拉中国制裁俄罗斯,藏着三个语义陷阱:

一是制造中国与俄乌危机有关的假象,推卸自身责任。在制裁话题之前,美国官员就曾宣称,“中国早知俄罗斯的计划,正是得到中国方面的支持,俄罗斯才最终决定采取军事行动”。美国此举,既是逼迫中国选边站队明确表态,也隐藏自己才是俄乌危机当事方、始作俑者的真相。对此,中方已多次表态,乌克兰问题有着复杂的历史经纬和现实因素,中方在乌克兰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没有发生变化。在中美元首视频会晤中,习近平主席用“一个巴掌拍不响”“解铃还须系铃人”两句老话提醒美方,乌克兰危机发展至今,美国领导下的北约无视俄罗斯安全关切一味东扩,导致地区安全失衡是主要因素,美方必须反思,这个责任是推不掉的。

二是制造全球“同仇敌忾”假象,把中国推向国际社会的对立面。美国启动对俄制裁后,不止一次声称,“没有中国的参与,对俄制裁无法真正发挥效果”,就好像中国只要没有参与对俄制裁,就没有站在所谓的“正义”一方。但事实上,绝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都没有随美国起舞。金砖国家除中国外,印度、巴西、南非三国都明确表示拒绝制裁俄罗斯。南非总统拉马福萨表示,他将抵制西方谴责俄罗斯的呼吁,还认为“如果北约听从警告不东扩,那么这场军事冲突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印度教徒报》援引政府消息人士的话称,为了绕过美国领导的制裁措施,印度政府正计划使用卢布和卢比结算系统与俄罗斯进行交易。此外,非盟、东盟和阿盟也未参与所谓的制裁行动。就连北约成员国、美国的长期盟友土耳其,也仅表示支持乌克兰,但反对制裁俄罗斯。欧洲国家虽然一开始跟随美国采取行动,但反对升级制裁措施,特别是扩大到油气等能源领域。正如德国副总理罗伯特·哈贝克所说,对俄罗斯施加的新制裁可能无法让俄撤军,反而会影响德国自身的经济。可见,这场新兴经济体普遍反对、西方国家有限参与的制裁行动,无论是范围、还是力度都很有限。然而,美国却只是盯着中国不放,无非是想借机拉中国下水,为接下来的对华行动编造借口而已。

三是营造制裁中国“有理有据”的假象,掩盖其霸凌行径。自从美国煽动对俄制裁行动开始后,白宫官员多次表态,称中国企业若违反制裁禁令向俄罗斯供货,就会遭到美国的惩罚。其中的逻辑似乎是,只要中国企业“听话”,就不会受到美国的制裁,事实果真如此吗?自特朗普政府开启“拉黑”中国企业的大幕,已有数百家中国企业登上所谓的“实体清单”。不久前,美国对中国企业制裁再升级,将8家中国企业列入黑名单,其中包括民用无人机头部企业大疆。可以说,美国政府对中国企业的无理制裁早已开始,并一直延续至今,它是美国将中国定义为竞争对手后,公然采取的一系列对抗、霸凌措施的其中一环,并不会因为中国企业配合美国的长臂管辖而停止。相反,中国企业无视美国禁令,继续和俄罗斯方面保持正常的贸易关系,只不过会在“窃取专利”“危害网络安全”“涉军事用途”等虚构罪名之外,再被扣上一顶“违反制裁禁令”的帽子而已,让美国的霸凌主义在其自己看来吃相略微好看一点罢了,并无本质差别。

俄乌危机,从头至尾就是美国一再推动北约扩张,挤压俄罗斯生存空间,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的总爆发。其后所谓的制裁,是美国借机打俄、弱欧、拉踩中国的“一石三鸟”之举,对己却并无太大影响,自然乐此不疲。具体到针对中国,可以预见的是:中国若跟进对俄制裁,美国便可借机挑拨中俄伙伴关系,让两国在应对美国霸权时更加孤立无援;若中国拒绝跟进,美国便以此为借口展开新一轮的封锁和制裁。

以威胁手段,逼迫他国追随美国采取单边制裁行动,这是典型的霸凌行径、长臂管辖。这出“请君入瓮”的把戏,国际社会应该看得很清楚,中国更不会上当。如果说中国在这场危机中扮演着什么角色的话,那有且只有一个,就是“调停人”。冲突爆发以来,中国一直为劝和促谈发挥建设性作用,并为克服人道主义危机作出努力。中国也多次表明,不赞成用制裁解决争端。若美国一意孤行,以俄乌局势为借口升级对华制裁,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回击美方的无理和傲慢,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常贸易利益和合法权益。(责任编辑:戚易斌 蔡晓娟)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 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