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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评】“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撼动不了一个中国原则

2025-08-21 来源:中国网 作者:彭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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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特约评论员 彭韬

近日,台湾当局妄称二战后的“旧金山和约”取代了《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等政治声明,且并未将台湾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台湾当局玩弄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又一出政治把戏。如同赖清德在近期“团结十讲”中歪曲历史一样,台当局妄图通过炒作“旧金山和约”,利用中美博弈捞取政治利益,幻想“倚美谋独”。但所谓的“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根本无法撼动一个中国原则。

“旧金山和约”的非法性在于其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和二战后国际秩序基础。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中、美、英、苏四国签订的《波茨坦公告》均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解决台湾问题的法律依据。而“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9月8日由美国主导的48个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媾和条约。其核心目的是通过扶持日本成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支点,以对抗苏联。该条约无视先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违反《联合国家宣言》 等国际协议,仅代表美国的战略利益。而且,该条约未明确规定将台湾归还中国,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和合法权益。

“旧金山和约”的无效性在于其排斥中国和苏联等主要战胜国。众所周知,中国作为二战中抗击日本法西斯的主要战胜国之一,在对日作战中付出巨大牺牲并作出巨大贡献,理应参与对日和约的签订。但1951年,随着冷战的升级和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为了自身战略利益转变了对日政策,试图将日本打造成在亚洲的军事“桥头堡”。因此,美国蓄意排斥中国,纠集众多国家签订了《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简称“旧金山和约”)。同时苏联等国也因反对该和约的片面性而未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51年9月18日和1952年5月5日两次发表声明,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合法性。就连当时败退台湾地区的蒋介石也在谈话中表示,“中国被拒绝参加对日和约签字,乃破坏国际信义之举……绝不容忍。”因此,这样一份排斥主要战胜国、由部分国家单方面炮制的所谓“和约”,显然不具备国际法效力,无法代表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历史和现实法理依据,并且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其地位无法撼动。

首先,一个中国原则具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条款》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都明确了中国对台湾地区的主权。1945年10月25日,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代表陈仪接受日本在台湾地区的最后一个总督安藤利吉投降,并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这些历史事实和法理文件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构成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坚实基础,不是台当局颠倒黑白和混淆是非就能否定的。

其次,一个中国原则得到联合国及国际社会普遍认可。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这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目前,世界上有183个国家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可见,这一原则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坚定支持。

再者,台当局的“台独”行径不符合历史潮流和主流民意。台当局不断炒作所谓“旧金山和约”,炮制出“台湾地位未定论”等种种“台独”谬论,其根源在于“谋独”本性不改。他们妄图通过歪曲历史、否定法理,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分裂局面。这种行径罔顾民族大义,违背历史潮流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必然遭到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反对,也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由此可见,一个中国原则属于国际共识,它不会因台湾地区部分人的恶意炒作和台当局的刻意歪曲而被否定。“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一个中国原则不容置疑和挑战。(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台港澳与东亚研究中心副主任)

编审:高霈宁 唐华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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