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旌德县位于皖东南腹地,境内山清水绣,山峦起伏,云雾缭绕,秀美如画,宛如一颗迷人的翡翠镶嵌在世界著名的黄山风景区脚下。全县国土总面积9.07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52万公顷,占71.9%。森林覆盖率达65.83%,林木绿化率达69.27%,是典型的“山区小县,林业大县”。先后荣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林业站示范建设合格县”等桂冠,被中国林协会授予“中国灵芝之乡”,现为“国家级生态县”、“中国森林氧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安徽省省委提出,要积极探索实行林长制,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今年以来,旌德县始终坚持“1155”发展思路,在安徽县级层面率先探索推行林长制,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努力实现增绿增效、管绿护绿、用绿富农三大目标任务,力促“山更青,权更活,民更富”。
深入调研,精密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旌德既是参与者,更是受益者,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负责的态度落实好“林长制”。通过赴浙江浦江、江西武宁县外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旌德实际情况,县林业局召集该局中层以上干部召开“林长制”专题座谈讨论会,并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该县多次到省林业厅进行专题汇报,经省林业厅批准同意,先行试行,探索推行林长制。6月2日,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试行)》(旌发[2017]18号),正式全面开展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
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创新林长制“1+1+N”体系,县级林长承担宏观职责,承担若干点上职责,抓“1+1+N”:“1”指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沿路森林带、森林长廊),由分管副县长负责,任林长;“1”指沿河森林带,由分管副县长负责,任林长;“N” 指若干重点森林,由县委常委分别负责,任林长。林长既管生态也管发展,重点做好一件事:树立林区即景区的概念,把自己负责的林区做成3A级以上景区。分级设立林长制组织机构,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建、管、用”三位一体职责,确定林长制“3+3”职责。明确县、乡、村,政府、集体、个人,建、管、用具体内容。建、管、用方面,针对各级林长,要求党政同责,抓好森林资源的管理保护发展。“建”就是要创造绿水青山;“管”就是要守住绿水青山;“用”就是要变成金山银山。
部门联动,严格考核。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涉及全县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总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制定完善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集中优势,融合并进。以林长制促进全域旅游。紧密围绕旌德县全域旅游战略,编制《旌德县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打造一批森林旅游精品景区,开发森林旅游产品。以林长制融入“三变”。巩固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制公司、森旅民宿等林业新型经济体,积极探索森林经营利用新模式。以林长制力推扶贫。充分利用好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招牌,加快林业特色优势资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抓好林下中药材发展,延长林业产业二、三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使农户在家门口就业,力促“百姓富,生态美”,打响“绿色慢城”新名片。 (姚金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