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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 别打无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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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了开放“单独二胎”的政策,也就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的开放受到了民众的欢迎,但是政策实施面临的问题也需要我们持续关注。

     

  • 开放单独二胎是人口政策的战略性调整

     

     

    首先在人口政策本身的层面上,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以及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独生子女政策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对于人口的过度控制使得出生率急剧下降,并始终处于低增长率的阶段,至2013年劳动人口到达峰值,之后将会出现负增长。

    其次是对基本生育权的尊重。生育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但由于政策性因素,使得全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个人的权利得到尊重,个人的情感获得了满足,不失为一种巨大的进步。

    再次是对整个人口政策调整起着前哨站的作用。单独二胎的放开,也可以作为检验生育愿望,试探人口增长情况的前哨站,如果在公众的出生愿望不强,像有的试点地方那样,即便全面放开也不会导致增长的话,那么就可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更为全面的放开,最终实现生育自由的格局。

    最后,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以及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个人的生育愿望将会趋势,同时离婚率的居高不下,男女比例的失衡,养育成本的增涨,社会保障的完善,都可能影响到实际的生育情况。现在放开单独二胎政策,不啻为未雨绸缪之举。

    此外,放开二胎将使“失独家庭”的机率变得更小,既顾及了亲情伦理,又纾解了社会隐忧。【详细

     

     

  • 要千方百计确保政策落实到基层

     

     

    在计生问题上,历来是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指标,甚至是列为一票否决的指标,这种情况不能不对人口计生政策的实施造成影响。不少地方基层把人口超生当成大忌,把人口降生当成政绩。每年开门总把人口降生指标明确列为官员奖惩的重要考核指标。一旦人口被检查发现超标,就得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问责,轻者扣罚全年的奖金,重则挪位子。因此,每年各地都会派出强大的力量去抓计生。这种情结不能不对“单独二胎”政策落实产生影响。“单独二胎”决不是仅仅顺应公众诉求,而是关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千秋大业。在这个问题上,准确地说,不要设全国统一时间表,但也要出台一个最迟时间表,要千方百计确保此项政策及早落实到基层。【详细

     

     

  • 跟进公共服务,助力“单独二胎”放开

     

     

    首先,要做好优生保健准备。当前的独生子女当中,有些接近或达到高龄产妇的年龄,对于她们来说,生育会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做好胎儿出生缺陷防范。当前孕前优生检查补助只限于农村地区,从施行3年的结果来看,这一举措对减少农村地区婴儿出生缺陷的作用明显。当前生育政策出现一定程度调整,孕前优生检查的政策也需相应“扩容”,使“单独二胎”家庭也享受到这一普惠政策,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其次,“单独二胎”开放将对医院、幼儿园、学校等造成压力,因此,要做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应对准备。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基数不大的小城市或县城,公共资源保障的弹性很小,再加上资源原本不足,出生人口哪怕增加不多,幼托、幼保、幼教机构等公共服务也会增大压力。这就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情况提前研判,使公共服务随之跟进。

    此外,一些与计生相关的地方性政策也应适时调整。比如过去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主要针对一孩,那么,“单独二胎”放开了,这些家庭应该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且每个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奖励也应提高,以鼓励少生家庭。【详细

     

  • 将生育政策的改革进行到底

     

     

    单独二胎的改革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具有破冰、试水、过渡的性质,但改革远没有完成任务,而是处在初始阶段。单独二胎是部分还权于民,即便对受益的那个群体来说,也没有做到完全自由、自主的生育,而生育权是天赋人权早已被国际社会认定为普世价值,此其一。

    其二,这项改革的受众面有限,只是惠及了单独家庭,属于“一小步改革”。毫无疑问,非独家庭同样需要规避独生子女带来的诸多风险,而非独家庭的母亲多是70后,她们的岁数不饶人了,处在34-43岁的年龄段,已经逼近甚至突破了适龄生育的上限年龄(一般优生学认为是35岁)。所以,75后母亲想生育第二胎的愿望更强烈,事实上她们的生育机会也更少,更值得关怀。这项改革是单项改革,没有一揽子解决问题。

    其三,改革的红利大小取决于改革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改革红利的逻辑是这样的:不改革,没红利;小改革,小红利;大改革,大红利。可以想见,这项初始改革所取得的改革红利相当有限。备受诟病的强制计生,是最需要及早改革、全面改革、深度改革的领域。如果单独二胎政策之后持久没有新的改革措施的跟进,那就可能丧失改革时机以及连续性的改革可能收获的更大“改革红利”。【详细

结束语

放开“单独二胎”实际上是一种历史的回归。单纯减少人口增量的做法符合计划经济福利性分配体制的要求,却与自由自主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悖。历史经验表明,单纯的减少措施其弊端已日趋严重,代价和风险越来越大,导致了人口发展的结构性失衡,得不偿失。中国的人口控制要及早转向人口调控和人口优化,人口零负增长战略要转向人口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由此放开二胎政策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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