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民主体论”的理论范式与“真正民主制”的历史状态
西方现代民主立足于国家与社会二元分离的政治逻辑,承认和肯定市民社会的利益分立和激烈竞争,将民主限定于政治领域,必然导致特殊利益集团对政治国家领导权的争夺,致使“人民的统治”异化为“被统治的人民”,民主的工具主义凌驾于民主的价值之上,这是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也是西方现代民主的现实困境。克服和超越这一历史局限与现实困境,需要具备不同于政治解放、不同于西方现代民主的理论视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论”是在历史观和政治观上的重大飞跃,是重新思考民主的广阔视野和全新范式。
在历史观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必须能够生活,而为了生活,就需要生产满足衣、食、住、行等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既是一种历史活动,也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需要人们每日每时的不断进行。“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3-4]这种历史观的诠释视野,摆脱了神秘的神学史观和个人主义的英雄史观,回归至人民群众的世俗生活,也使生产劳动成为历史的重要发源地,而作为生产劳动的主体的人民群众则成为历史的主体。
在政治观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作为历史观之现实体现的共产主义运动与过去一切运动显示出巨大差别,具备了“人民性”:“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7-1]。依据这一理论逻辑,以唯物史观作为理论基础而得到论证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必然认为以往由少数人垄断的社会政治权力必须转到作为生产劳动主体的绝大多数人的“人民”手中,人民应该是一切公共权力的所有者,而在国家这一政治实体内,国家的权力就应该属于人民。“人民主体论”坚持民主不应该仅仅停留于政治国家领域,还必须向其他一切市民社会领域扩展。这就要求一方面改造市民社会的经济基础,消除市民社会的利益对立,建立民主的共同利益基础,另一方面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变革,使人民的利益和意愿能够主导国家生活的过程,体现人民在一切人的生活领域的主体地位,从崭新的视角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国家社会关系,形成人民社会与国家的合作关系,使得国家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由此,人类社会才能逐渐接近马克思所期待的、存在于未来社会之中的“真正的民主制”。在马克思看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两者的同一状态发展到相互分离与适应,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人从作为“共同体的一个肢体”[18]转变为作为独立的“私人”,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次解放,独立的“私人”在国家层面获得了平等的法权地位。但是,这种社会进步没有改变国家作为异化的政治权力的历史事实,还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分立和相互防范,客观上决定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就是要消除分离,实现新的同一,这种“同一”是继分离之后的一个必然环节,它存在于未来社会之中,具体的实现形式就是“真正的民主制”。
马克思认为,在“真正的民主制”中,国家完全掌握在人民手中,是人民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统治的工具,国家制度、国家本身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人民的特定内容”[1-7],“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与它本身的意义不同的意义。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只是整体人民的环节”[1-8]。对于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来说,“整体人民”在“政治环节”上是国家的统治者,“选举民主”形式上赋予了“整体人民”参与政治和当家作主的虚幻感,当然这也不过是“选主”形式,但在“经济社会环节”上却始终是被统治者,是资本治理下的劳动者,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17-2]。这种形式与实质的脱离根本不可能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问题。福山在《历史的未来》一文中就指出,1974年,美国最富有的1%家庭所拥有的财富占GDP的9%,至2007年,这一比例已增至23.5%,也就是说,过去的一代里,美国社会的不平等大大增长[19]。而对于“真正的民主制”来说,则必须坚持“人民主体论”,实现人民对于一切政治、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强调真正的民主应为人民所共有、共用与共享,这里“形式的原则同时也是物质的原则”[1-9]。“真正的民主制”实现了普遍与特殊的真正统一,特殊利益成为普遍的利益,而普遍利益不只是思想上、抽象概念中成为特殊利益;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更高的同一,它结束国家成为“人民生活的宗教”的历史状况,根本解决人民生活的现实性与普遍性的对立。政治国家作为“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真正的民主制”作为“此岸世界的真理”,使得“国家制度不仅自在的,不仅就其本质来说,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来说,也在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1-10],国家制度表现出它本来的面目——人的自由产物。因此,基于唯物史观基础上的“人民主体论”才是对西方现代民主危机的真正克服与超越,这种克服与超越将走向“真正的民主制”,走向“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