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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前瞻》报告发布 专家齐聚探讨改革方向

2024-01-11 08:4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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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主办的中国财政政策论坛2024年第1期(总第9期)——“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前瞻”在线上召开。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吕冰洋发布《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前瞻》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辑杨志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冯俏彬,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副所长、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马光荣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李戎主持,

吕冰洋教授在报告中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有五个方面背景,分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共同富裕目标、经济全球化、经济数字化和人口老龄化。相较于1993年、2013年两次改革,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对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会起到激发市场活力、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重要作用。财税体制改革涉及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预算、政府间财政关系四个方面。第一,财政收入改革方面,涉及增值税改革、消费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和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要考虑平衡税收调节功能和筹资财政收入功能、数字经济征税问题。第二,预算制度改革方面,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的预算监督,全面实现绩效管理,落实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第三,财政支出改革方面,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第四,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要改革税收分享办法,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地方税系,完善转移支付体系。

杨志勇总编辑对下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良好的愿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该对之前财税改革有所超越,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大的动力。新一轮财税体系改革的范围将会较广、影响较大,将所有政府收支、政府资产负债、政府资金相关方面纳入治理范围,在整个宏观经济治理下设计相应的方案,做到系统性改革。

冯俏彬副部长认为财政是“以财行政,以政控财”,要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改革什么”这一问题。考虑到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压力较大,市场主体活力不足,在较长的时间内仍需要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稳定增长方面发挥作用,这就需要在改革中提高地方政府活力。新一轮财税体制要瞄准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2035年和2050年最终建成现代化的国家。改革要从政府收入、政府间财政关系、预算管理三条主线出发,分别对应做到稳定税负和税种、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统筹财政资源并且服务重大战略。

罗志恒首席认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短期目标是解决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之后宏观税负下行导致政府债务被动上升的问题,中期目标是解决财政可持续性的问题,长期目标是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面对几个难题,一是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二是中央和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不清;三是地方政府财力不协调;四是转移支付不规范;五是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亟待推进。

马光荣教授从税制改革、央地财政体制改革和债务管理制度改革三个方面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设想。第一,税制改革要提高“两个比重”。第二,央地财政体制改革要中央适度上收一部分事权,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第三,债务制度管理要继续深化“开前门,堵后门”的改革。只有通过税制改革找到突破口,才可能推进地方税体系的建设,只有处理好央地财政关系,才能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只有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稳定并适度逐步地提高宏观税负,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能够缓解我们债务率过高的态势,真正能够实现统筹发展与安全。

【责任编辑: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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