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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绿色发展的法治底线

2023-08-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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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时强调,要勇担使命、不畏艰辛、久久为功,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屏障构筑得更加牢固,在建设美丽中国上取得更大成就。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到内蒙古考察调研。每次考察,绿色发展、生态保护都是总书记关注的重要问题。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坚定决心。

十年来,我国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绿色发展奇迹,但也应看到,绿色发展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还需继续探索和稳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这要求我们进一步筑牢绿色发展的法治底线,强化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确保绿色发展在法律框架下有序推进,确保绿色发展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以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立法,织密绿色发展的法治网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法律体系框架,以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为绿色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法治基础。在进行环境立法时,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充分调研、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国情和实际需要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其与国家发展战略、绿色发展目标相一致,确保立法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律法规应当涵盖大气、水、土壤等各个环境领域,涉及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标准设定、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应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权责义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还应制定一系列配套的实施细则,为环境保护的实施提供具体指导,以确保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的健全性和完整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便于执法机关有效执行和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要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考虑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以预防和应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与挑战,为未来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把严绿色发展的法治关口

环境执法和监管是推进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一大利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大对绿色发展相关领域的执法与监管力度,提高执法和监管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建立专业化执法队伍,培养和选拔具备环境科学、工程技术、法律等多领域知识背景的执法人员,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环境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使其能够有效履职履责。严厉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发现迅速、处置有力、查处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环境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形成对违法者的强有力震慑。建立组织架构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清晰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和资源互补,建立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察机制,采取定期检查、抽查、风险评估等多种监管手段,对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进行监管。采用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监管技术设备,为执法工作提供科学和准确的技术手段支持,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精准度。

保护合法环境权益,夯实绿色发展的法治根基

人民群众是绿色发展的见证者和受益者,也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利益主体,人民群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合法权利和主张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为此,加强对环境权益的法律保护,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公众享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政府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数据的收集和发布,保证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实现环境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使公众能够更好地了解环境状况。加强对环境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公众参与的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充分听取和考虑公众对环境政策和项目的意见与建议,从而增强环境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同时,建立有效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和监督机制,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和举报平台,畅通公众投诉举报的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加强对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环境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程度,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依法进行生态环境治理的共同体。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将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法律武器牢牢撰在手里。

筑牢法治底线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为绿色发展构筑起全方位的法治屏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定不移在法治化轨道上推动绿色发展,以法治力量推动绿色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加美好的家园。(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 孙经纬 钱周伟)

【责任编辑: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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