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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25条”为民企融资保驾护航

2023-12-01 09:5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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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凯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掣肘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普惠金融政策的推广,并且在国有大行积极努力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大幅下降,融资成本不断降低,融资可得性大幅提高。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的发展,使信用贷可以更多为民营企业获得。在直接融资方面,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民营企业成为上市主体,特别是风险较大的民营科创类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直接融资。虽然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民营企业融资仍有发展空间,信贷比仍未与其体量相匹配,普惠金融政策惠及面可以进一步扩大,供应链金融发展不足,直接融资额度不足,投早投小比例可以进一步提升,金融产品组合创新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通知》明确,总量上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这也符合前不久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通知》强调要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同时,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

《通知》针对现存问题作了积极应对,对已有成功经验进行大胆推广,反映了中央一如既往地对民营经济的重视,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在金融领域的体现。可以想见,民营经济融资难度将进一步下降,民营经济各类融资规模将不断扩大。

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不断取得突破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与国有经济形成了功能互补局面。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有经济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民营企业具有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灵敏、效率更高等显著优势。民营经济发展有效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提高了经济效率,改善了人民生活。当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时,整个社会活力更足,经济增长更快,就业质效更高。可以说,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中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从历次党的大会决议上可以看到,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方针政策,连续出台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中国经济当前正面临下行压力。在平衡风险的前提下,满足政策要求是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的一项挑战。这就要求银行在更精细化运行同时,担保等金融产品也要复合使用。对于企业债市场,中国还要发展成熟的评级体系,才能准确衡量企业债风险收益,做到市场健康发展。对于股票市场,一、二级市场的短期行为也需要向长期主义转变。总之,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最根本的仍是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建立在金融市场自身不断成熟的基础上才更可持续。

编审:高霈宁 唐华 张艳玲


【责任编辑:高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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