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赖转世谁说了算?

近期,十四世达赖再次发表关于其转世的所谓“声明”。在8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嘎玛泽登回应称,达赖喇嘛名号的历史合法性源自中央政府。在达赖转世问题上,中央政府具有无可争辩的最终决定权,这是广大信教群众坚守的信条,也是达赖转世宗教仪轨、历史定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转世从来不是由达赖喇嘛个人说了算。达赖喇嘛的转世,必须坚持“国内寻访、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的原则,遵循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办理。
自公元13世纪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创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开始,“皇权授予”的内容就包含其中。元宪宗六年(1256年),噶玛巴希应邀北上和林觐见蒙哥汗,受封“国师”名号,获赐一顶金边黑色僧帽及金印,是为“黑帽系”得名之始。这顶黑帽从此成为噶玛巴黑帽系活佛身份的象征,世代相承。大约在元仁宗元延祐七年(1320年)左右,该派高僧札巴僧格奉召入京,元廷封他为“灌顶国师”,并赐一顶红色僧帽,噶玛噶举派红帽系由此得名。元朝统治者通过“赐帽—赐印—赐号”三级礼制,把原本属于民间自发的活佛转世寻访纳入皇室权威体系,开创了中央政权对活佛转世进行身份确认的先例。
明朝永乐二十年(1422年),明成祖派出僧官班丹扎释入藏,首次“审验”大宝法王之转世灵童真伪,开启了中央派员查验的先例。清朝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噶玛噶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曲朱嘉措外逃到廓尔喀(今尼泊尔),并挑唆廓尔喀国王发兵入侵西藏。在清朝派福康安率大军驱除廓尔喀入侵者后,曲朱嘉措畏罪自杀,朝廷下令禁止该活佛系统转世,并强令其所在羊八井寺改宗格鲁派。由此可见,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制度的管理从来都是清晰和明确的,权威不容冒犯。
公元18世纪中期以后,西藏、蒙古地区出现了“大喇嘛皆出一家”的世袭化乱象:六世班禅、八世达赖、哲布尊丹巴等出自同一贵族世家;权贵贿赂“吹忠”(降神喇嘛)伪造神谕,垄断活佛转世;僧俗贵族相互勾结操纵活佛转世,直接威胁边疆的安定。乾隆因而以国家法令形式将转世流程“标准化”,用金瓶掣签方式打破家族垄断,同时把最终裁决权收归中央,使宗教传承服务于国家治理。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29条章程》,首次把活佛转世写进国家法律,确立“金瓶掣签”为法定程序,明确达赖、班禅等大活佛转世必须报驻藏大臣转奏皇帝批准;掣签地点、用签文字、主持官员、奏报格式等细节,全部由中央定式;只有在“灵异昭著”且经皇帝特批的极个别情况下,方可免掣。它体现的是中国传统中的政主教从,宗教集团负责“找”活佛,皇帝拥有对活佛的“最终否决—确认权”。金瓶掣签的每一步——从寻访到写签、掣签再到最后坐床——都必须在驻藏大臣监督下完成,并由皇帝最终批准,达赖喇嘛个人或任何教派、贵族都无法单独决定。
以金瓶掣签为原则、中央决定为根本的活佛转世制度,被载入《清会典事例》《理藩院则例》,成为国家的成文法,标志着中央对活佛转世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1936年2月,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制定《喇嘛转世办法》,首次以单行法规形式公布,重申金瓶掣签在大活佛转世中的主导作用;规定达赖、班禅、哲布尊丹巴等大活佛圆寂后,须向蒙藏委员会备案;灵童候选至少2名,抽签到定后由中央派员主持坐床。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将历史定制上升为国家行政法规,并明确:转世申请须逐级报省级、国家宗教事务部门直至国务院批准;坚持金瓶掣签与历史定制并重;明确“不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支配”,体现国家主权与法治原则。
达赖喇嘛转世灵童之所以必须要在中国境内寻访,既有历史传统,也有现实政治与宗教原因。
首先,自1793年清朝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起,金瓶掣签制度就成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认定的法定程序。该制度明确规定:转世灵童须由驻藏大臣与格鲁派高僧共同寻访;把候选灵童的姓名、生辰用满、汉、藏三体文字写在象牙签上,入瓶密封;由驻藏大臣亲自主持,在释迦牟尼像前诵经七日后当众抽签,抽出者为正式转世;最终认定需报请中央政府批准;所有仪式必须在中国境内完成,从未有在境外举行之先例。
其次,达赖转世涉及国家主权与法律,宗教事务管理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达赖喇嘛转世关系到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的政治稳定与民族团结,境外势力无权干预中国内部宗教事务,更不允许境外势力操控转世过程。
再次,藏传佛教本身就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其制度、仪轨、信仰已深深融入中国文化。历代达赖喇嘛所在的哲蚌寺,以及包括色拉寺、甘丹寺在内的“拉萨三大寺”均在中国境内,信众主体也在中国,转世灵童必须生于中国、长于中国、服务于中国信教群众,才能获得信众认同。
最后,从现实政治考量,国内寻访就是为了防止反华势力、分裂势力操控达赖及其他大活佛转世。十四世达赖集团长期流亡海外,业已沦落为美西方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必须在中国境内寻访,无疑是防止“宗教政治化”、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的必要措施,这是国家主权、历史传统、宗教仪轨与信众情感的集中体现,这一原则早已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定制与法律规范。
可见,达赖转世必须遵循“国内寻访、金瓶掣签、中央政府批准”的原则,达赖转世谁说了算?最终决定权在中央政府。(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张云)
编审:蒋新宇 唐华 张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