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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关键在哪?

2025-12-16 14:3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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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制定并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核心目标在于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关键在于以“人”的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布局”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以“监管”改革释放企业潜能,从而系统提升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

以“人”的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根源在于调动企业能动性。国资国企改革应着力突破传统体制束缚,激发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创新动力。要完善薪酬制度,加强对关键核心人才的激励保障,支持科技型企业构建灵活的中长期激励体系。推动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精简决策流程,实施组织架构扁平化改造。通过建立多元化、长周期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增强管理人员的耐心程度,释放科研人员创造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以“布局”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需要发挥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同质化竞争。应引导国有资本聚焦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并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同时,需进一步明晰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及发展边界,避免同质化扩张。推动专业化整合与战略性重组,将分散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资本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

以“监管”改革激发企业潜能。企业活力的持续释放,依赖于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与精准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依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性及发展阶段实施分类监管,针对科技型企业探索更具包容性的监管方式,加速推进“一企一策”考核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战略使命履行情况评估制度,健全支持科技创新的长周期考核与政策配套体系。

确保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取得实效,要明确责任主体,将改革任务清单化、节点化,逐级分解至具体部门与责任人;强化刚性考核,将改革关键成效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形成有力约束;实施穿透式监督,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追踪改革进展,加强对决策程序与资源配置合规性监督检查;建立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定期总结改革成效,对实施效果欠佳的政策措施及时优化调整,确保改革进程始终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杨继东)

编审:蒋新宇 高霈宁 张艳玲


【责任编辑: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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