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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时代”,生态环境治理怎么做

2026-03-13 08:32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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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民法典之后,3月12日,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表决通过,将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这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从过去分散立法、分领域管理的阶段,迈入“法典化”的系统治理新时代。

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我国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碧水、净土逐渐成为日常。从依靠行政力量的专项治理,到进入法治化轨道,生态环境治理的逻辑正在发生深刻转变。

一部法典的诞生,意味着相关法治成果的集成升华。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典化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一方面,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的生态文明理念,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石。对“绿水青山”的珍视深入企业经营和公众生活,并逐步成为社会运行的普遍价值。另一方面,陆续形成的30多部环境法律和100多件行政法规,构成了制度升级的基础,但条块分散、衔接不足的问题也逐渐显现,需要进行系统整合。可以说,生态环境法典既是制度演进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共识的法治定格。

法典的一大意义,在于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污染防控”向“发展方式重塑”迈进。过去,环境治理主要依赖排污管控和末端处理,重心是减少危害。生态环境法典则是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法律体系,通过制度安排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法典划定的不只是环境红线,更是文明发展的底线。

在结构上,法典以总则为统领,构建了相互衔接的治理体系。总则确立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法典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三大板块,形成综合治理框架。其中,污染防治编继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的系统治理;生态保护编强调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形成从自然保护地体系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整体框架。

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是最引人注目的一项制度创新。它将产业转型、能源结构优化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纳入法律体系,将绿色发展从政策导向转化为稳定的制度约束。这意味着将发展方式转型本身也纳入法律轨道,体现了一种从“后果应对法”到“前瞻引领法”的立法哲学转变,让绿色发展以更加稳定的法律形式嵌入经济活动。

此外,法典还进一步明晰了责任体系,使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和社会监督的责任更加清晰。对政府而言,政策执行有了统一的法律框架,执法方式也需转向“常态化法治”;对企业而言,环境合规将成为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绿色发展更多成为一种现实选择;对公众而言,围绕噪声污染、光污染、废弃物等常见环境纠纷,法典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引导个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当法律法规更加融入社会运行的肌理,生态文明将自然而然地从理念内化为社会的秩序。

一个国家的繁荣,不仅取决于技术进步,更依赖于稳定、公平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通过降低社会运行成本、稳定市场预期,制度的持续完善将塑造通向繁荣的路径。下一步,仍有不少现实课题将考验法典落地实施的智慧。地方治理如何既严格又科学,如何弥平资本逻辑与生态逻辑之间的深层张力……但法典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将为未来绿色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提供坚实基础,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创造更多新的发展空间。 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一部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更是发展逻辑的制度宣言,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它的颁布实施,重塑的不仅是生态环境治理规则,更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法治护航下,中国式现代化必将走向一个“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美好家园。(作者是湖州师范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教授、布达佩斯长期可持续发展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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