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观点中国>

出生公民权之争折射美国深层撕裂

2026-07-03 09:14

来源:环球时报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围绕“出生公民权”,美国正经历一场表面上是法律解释、实质上关乎国家认同与制度结构的深层争论。美国最高法院日前作出裁决,以6[∶]3的结果维持下级法院的判决,继续认定在美国出生的婴儿依宪法享有公民权,阻止美国政府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生效。

从法律文本看,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明确规定:“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者,均为美国及其居住州之公民。”自1868年以来,美国司法实践普遍采纳“出生地原则”,即除外交人员子女等极少数情况外,几乎所有出生于美国境内的人均自动取得公民身份。这一解释在1898年“美国诉黄金德案”中得到确认,成为后续百余年美国司法适用的核心依据。

然而,近年来围绕“受其管辖”这一表述的再解释,成为美国保守派法律与政治力量推动改变现状的突破口。部分观点主张,非法移民或短期停留者并未“完全受美国管辖”,其子女不应自动获得公民身份。这一解释路径在美国学界存在争议,在政治层面则是被不断放大,并与移民政策、边境管控、打击“赴美生子”等议题深度绑定,形成推动美国司法再审的重要动力。

表面看,这是一场典型的宪法解释之争,但其背后更深层的,是对“谁是美国人”的重新界定。传统上,美国以“移民国家”自居,其国家认同建立在开放性与包容性之上,出生公民权正是这一叙事的法律化表达。然而,在当前政治极化加剧、社会结构变化以及移民问题高度政治化的背景下,美国部分政治力量试图将国家认同从“出生地”转向“身份合法性”与“制度筛选”。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出生公民权的争议之所以不断升温,与美国三权结构的运行失衡密切相关。从立法层面看,美国国会在移民问题上长期陷入党争僵局,既无法推动系统性移民改革,更不可能启动修宪程序对第十四修正案作出明确修改。在此背景下,本应通过政治协商解决的问题,逐渐被“外包”至司法体系。

从行政层面看,总统及联邦政府曾尝试通过行政命令对出生公民权进行限制,但由于涉及宪法层级权利,这类措施往往迅速遭遇司法挑战,难以持续。行政路径受阻,进一步强化了通过司法解释实现政策目标的倾向。最终,最高法院成为这一问题的“终极裁决者”。

这一趋势也反映出美国宪制运行方式的深层变化。传统的“三权分立”强调通过立法、行政与司法之间的相互制衡实现权力平衡,而当前的现实却越来越呈现出“以司法替代政治”的倾向。国会因党争而失能,行政权受限于司法审查,最终大量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议题被推向法院解决。司法权在客观上被不断推向政策制定的前台,其角色也从“消极裁判者”逐步转向“积极塑造者”。

从社会层面看,围绕出生公民权的争议可能进一步加剧美国内部的分裂。一方面,这将直接影响移民群体及其后代的法律地位,引发广泛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不同政治阵营围绕“公民资格”的认知差异,也可能被进一步激化,强化身份政治对立。换言之,这一问题不仅关乎法律规则,更关乎美国社会整合机制的稳定性。

从国际层面看,美国在移民与人权问题上的话语体系亦将受到冲击。长期以来,美国以“开放社会”和“机会平等”为其制度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国际上频繁就人权议题进行评价。然而,当其内部开始围绕出生公民权这一具有象征意义的制度安排出现争议时,其对外话语的说服力与一致性难免受到削弱。

总体来看,围绕出生公民权的争议,已远超单一法律问题的范畴。它既是美国宪法解释方法之争,也是国家认同重塑的缩影,更是三权结构运行失衡的集中体现。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的这一裁决,将不仅影响具体案件当事人的权利,更可能对美国的制度路径产生长远影响。

当“出生即公民”这一曾被视为美国制度象征的原则开始面临实质性挑战时,美国所面对的,已不只是如何处理移民问题,更是如何在法律、政治与国家认同之间重新找到平衡。最高法院此刻所站立的,正是这一多重张力交汇的关键节点。(作者是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申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