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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裁决十年喧嚣,撼动不了中国南海主权

2026-07-16 10:12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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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菲律宾与美国、日本等国发表所谓“纪念南海仲裁案裁决”十年联合声明,企图将这一非法裁决重新包装,强行赋予其不可能具备的“合法性”。对于这场拙劣的炒冷饭表演,我们仍有必要从历史与法理的源头予以驳斥,正本清源。

一个清晰的历史事实是,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宋元明清四朝部分古籍均记载了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情况,记录了南海诸岛的地理位置和地貌特征、南海的水文和气象特点,并以很多生动形象的名称为南海诸岛命名。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岛礁的命名,部分被西方航海家沿用并标注在19至20世纪一些权威的航海指南和海图中。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中国通过行政设治、加强海防、水师巡视、绘制地图、打击盗匪、救助外国遇难船舶等方式,对南海诸岛和相关海域进行持续、和平、有效的管辖。中国很多官修地方志在“疆域”“舆地”“山川”等条目中,都有“千里长沙、万里石塘”或其他类似措辞。中国历史上已将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纳入管辖,其牢固程度远非一纸非法“裁决”所能涂抹。

进入20世纪后,中国进一步宣示和维护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1933年,法国曾一度侵入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发布政府公报宣告“占领”,制造了“九小岛事件”。当时中国各地各界反应强烈、群起抗议,纷纷谴责法国的侵略行径,这反映出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意识高度自觉且坚定。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中国南海诸岛,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收回南海诸岛,并指派高级军政官员于1946年11月至12月分赴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举行仪式,重立主权碑,派兵驻守。在对南海诸岛重新进行地理测绘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于1947年组织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审定《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重新核定南海诸岛及其组成部分172个群体和个体地名,其中南沙群岛102个,绘制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多次重申并采取立法、行政设治等措施进一步维护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中国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的巡逻执法、资源开发和科学考察等活动从未中断过。从战时被侵占到战后恢复行使主权,从立法建制到常态化的管理开发,这条主权行使的链条从未断裂。

基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长期历史实践及历届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根据国内法以及国际法,包括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中国在南海的生产生活和管辖实践,为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所有权和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提供了坚实支撑。中国人民一直将南海诸岛和相关海域作为生产场所和生活家园,从事各种开发利用活动,中国历代政府也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实施管辖。事实上,中国在南海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和行使管辖时,未区分对象是岛礁滩沙还是相连水域。

关于南沙群岛领土问题,中国坚定维护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从地理事实上看,南沙群岛由岛、礁、沙、滩、相连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组成,各个部分及相连水域之间密切相关,以致这种岛礁、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构成地理上的整体。从经济和政治上看,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南沙群岛并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国历代政府都对南沙群岛进行管辖;最迟在明朝时期形成的《更路簿》证明,中国渔民在南沙群岛的开发活动已经使其岛、礁、滩、沙和相连水域形成较为密切的经济网络。中国人民在历史上也一直将南沙群岛视为整体。中国大量古代地图一直将南沙群岛作为整体予以清晰标绘。中国政府曾三次正式命名南海诸岛及其组成部分并予以公布,虽然具体名称有所变化,但皆将南沙群岛作为整体看待并进行管理。“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恰恰恶意切割南沙群岛的整体性,试图将个别岛礁的法律地位从群岛整体中孤立出来,这种割裂地理、经济与历史联系的做法,既违背客观事实,也经不起法律推敲。

关于南海海洋划界问题,中国一贯主张,同直接有关的当事国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谈判加以公平解决。在划界问题最终解决前,各方应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外界有必要进一步认清,南海有关争议是当今世界最复杂的海洋争端之一。单纯的海洋划界争端远比掺杂领土问题的混合争端更容易解决。在简单地理框架下的常规划界,通常也不像在闭海或半闭海中的划界那样棘手。南海问题恰恰集领土问题、海洋划界问题于一体,且发生在半闭海这一地理条件受限、权利主张高度重叠的区域。指望在没有关键当事方“国家同意”的情况下,在刻意无视领土问题的情况下,通过一纸非法裁决解决如此盘根错节的争端,既违背基本法理,也不切实际。非法裁决无法也绝不可能“澄清各方权利主张”,它只是给本已复杂的争端增添了又一层法律分歧。

过去十年,国际上出现一些无端攻击指责中国南海主张和政策立场的声音,个别国家和势力把自己标榜成所谓“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卫道士”。既然将炒作非法裁决当成一门生意,那就不妨把这门生意的账算清楚。这门生意的本钱,是对南海历史的一无所知或故意歪曲,是对中国南海主张和法律立场的选择性失明,是把主权与主权权利、领海与专属经济区混为一谈却仍敢大言不惭的“勇气”。这门生意的“盈利模式”,是不断炮制“中国不遵守国际法”等虚假叙事,配合域外势力的地缘战略需求,换取政治背书、资金支持和舆论曝光。十年过去了,南海的潮汐未变,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未曾有过丝毫动摇,地区国家寻求合作、管控分歧的理性声音也从未沉寂。一纸越权非法裁决和几场“外交秀”,切割不了南海的历史经纬,也遮蔽不了是非曲直。(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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