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的命案

新京报:犯案之前,你家的状况怎么样?

刘永彪:那几年,我父亲过世了,留下了很多债务。另外,我女儿生下来时眼睛有病。那时候,我家里不吃不喝,一个月也弄不到一千块钱,就是靠土地挣钱。

新京报:1995年,你为什么要和汪维明去织里镇?

刘永彪: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连交公粮的钱都拿不出来。又在报纸上发表了几篇文章,为人很清高,觉得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过成这个样子呢?后来汪维明跟我说,我们怎么这么穷呢,不如去外面闯闯。我说要到哪里去?他说湖州那边有很多有钱的大老板,找个人搞一两万块钱是个轻而易举的事情。

新京报:你马上就同意了?

刘永彪:那个时候如果我有一两万块钱就能解决大问题了,家里条件也不一样了。所以我们一拍即合。当时我连车费都没有,就跟着去了。但是当时没有想到会搞出人命。

新京报:你和汪维明是好朋友吗?

刘永彪:他比我大十一岁,属于我的长辈,我很尊敬他。大集体时期,汪维明是记工分的会计,在我看来就是文化人。而且,那时候生产队晚上的文化活动就是听大鼓书,汪维明认识很多人,有很多资源。

他爱人去世之后,他和丈母娘家不来往,小孩没有舅舅,就认我做舅舅。

新京报:犯下命案之后你们去了哪里?

刘永彪:我们两个逃到上海,然后就分开了。我不敢和他联系,担惊受怕,每天都是折磨。

新京报:你在怕什么?

刘永彪:首先想到的是名誉问题。我几乎看过所有的侦探小说,我明白,像我这种情况肯定会被查出来。那时候我已经小有名气了,就怕一旦被查到名誉扫地。另外也怕因为这件事影响家人。这也是我一直不敢自首的原因。

新京报:之后你做了什么?

刘永彪:1996年的清明节,我买了一包老鼠药打算去父亲坟前自我了断。后来想到老鼠药很苦,又用小药瓶装了点酒。没想到,那一次我老婆把女儿抱去了,我看到女儿,想到她的眼睛还没好,我觉得应该尽父亲的责任,所以就没有吃药。

新京报:这期间有没有害怕警察会找到你?

刘永彪:很担心。我觉得警察肯定会找到我,也想过自首或自杀,毕竟这个案子牵扯了四条人命,太大了。但同时,我也抱有侥幸心理,毕竟还没被抓到。我偶尔也劝自己,万一办案人员疏忽大意没查到我,时间一长说不定就查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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