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评论】从“暂行”到“法定” 增值税法开启税收法治新篇章
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全面步入“税收法定”新时代。这一跨越不仅是简单的法律升级,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税收领域的深刻实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税收法治基石。
一次“里程碑式的跨越”:从“条例”到“法律”的升格进阶
我国增值税的发展历程始终与国家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颁布施行,意在落实“税收法定”这一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原则,将实践中成熟的政策、制度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赋予其更高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一部“透明的规则”:法治公平营商环境的坚实底座
新实施的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其重大价值在于构建了一套更加清晰、统一、透明的规则体系。税制要素更加明确。法律对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等核心要素作出了清晰界定,为实现全国范围内税收执法“一把尺子量到底”提供了根本遵循,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定了亿万主体合规经营的坚定信心。征纳权责更加对等。法律既规定了纳税人的遵从义务,也强化了对纳税人合法权利的保障,对税务机关依法征收、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进项税额抵扣、期末留抵退税等事项上,法律的明确规定成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尚方宝剑”,推动了征纳关系向更加平等、互信、合作的方向演进。政策预期更加稳定。法律为稳定市场预期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了关键保障,现行增值税制度框架和税负水平保持基本不变。同时,法律将多项长期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固化或优化,并建立了规范的优惠政策制定、评估、调整机制,有利于经营主体清晰测算长期税负成本,进一步激发其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一项“系统的工程”:协同推进确保增值税法平稳落地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施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其平稳落地,关键在于实现制度配套、征管服务与精诚共治的系统协同。在制度层面,加快构建层次清晰、有机衔接的法规配套体系,将法律原则转化为统一、透明的操作规则,夯实法治根基。在征管层面,依托数据系统推进服务精细化,通过精准辅导优化纳税人体验,构建高效互信的征纳关系。更深层看,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税务、工信、公安、海关、市监等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为协同共治打牢基础。
从“暂行条例”到“正式法律”,增值税完成的不仅是一次法律位阶的升级,更是一次治理理念的升华,展现了我国坚定不移走税收法治化道路的决心,是建设法治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阐释。随着增值税法的全面实施,将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田浩东)
(《阳光评论》项目由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网络文明建设专项基金资助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