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匈牙利总统会谈 中匈签署《联合声明》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匈牙利总统马德尔10日下午举行会谈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联合声明》,双方宣布建立中匈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并一致认为这必将为两国进一步扩大友好互利合作奠定新的坚实基础。
两国元首的会谈是在城堡山上的总统府中进行的。逶迤的多瑙河和轩朗的城堡山与城中翠绿葱茏交相辉映。当4名盛装骑兵引导主席车队来到总统府前的广场时,等候在此的马德尔总统和夫人迎上前去,向胡锦涛和夫人刘永清表示热烈欢迎。两国元首随后共同检阅了仪仗队。
马德尔在会谈中说,胡锦涛主席对匈牙利的国事访问是两国关系中的重大事件。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在世界舞台上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是匈牙利在亚洲最重要的伙伴。尽管两国国情不同,但双方都愿致力于建立两国新型合作关系。
胡锦涛对马德尔说,匈牙利是最早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之一。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匈关系始终稳定发展,并不断取得新成果。我们视匈牙利为真诚的朋友和重要的合作伙伴,愿以两国建交55周年为契机,同匈方一道努力开辟两国关系发展的新阶段,共同发展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胡锦涛就此提出了四项建议:第一,继续保持高层领导人的交往,增强政治互信;第二,通过促进相互投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两国经贸合作水平。欢迎匈牙利企业积极参与中国的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参加中国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的场馆建设。中国政府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到匈牙利投资办厂,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拓展文化和教育交流;第四,深化双方在环保、交通和科技方面的交往和合作。胡锦涛的建议得到马德尔的积极响应,两国元首一致表示要推进两国关系在新世纪继续向前发展。
在谈到国际问题时,马德尔赞赏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发挥的积极作用。胡锦涛介绍了中方对当前国际形势的看法,指出中匈在许多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相同和相似的主张,可以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内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
会谈后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联合声明》。这是一份指导今后中匈关系发展的重要文件。声明指出,不断充实和深化各领域的互利合作是中匈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地区与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和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关于台湾问题,匈方明确重申匈牙利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与台湾进行任何官方接触。双方一致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表示要加强司法、公安、海关和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合作。
两国元首出席了中匈经济合作协定、环境合作备忘录、建设中匈双语学校备忘录和中国海南航空公司与匈牙利航空公司合作协议等6个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两国元首还共同会见了记者,介绍了各自对双边关系的评价和会谈的有关情况。
下午,胡锦涛向无名英雄纪念碑敬献了花圈。
当晚,马德尔总统为胡锦涛访问匈牙利举行欢迎宴会,胡锦涛夫人刘永清、国务委员唐家璇等中方陪同人员和匈牙利政府多名部长、工商企业界代表出席。(记者陈鹤高 车玉明 刘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匈牙利总统马德尔10日在布达佩斯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联合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建交五十五周年之际,应匈牙利共和国总统马德尔·费伦茨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二00四年六月十日至十二日对匈牙利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就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及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为进一步加强两国传统友好关系,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深化各领域的互利合作,双方决定建立中匈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发表以下联合声明:
一、双方认为,近年来两国领导人经常接触,各领域合作成果显著,两国地方和民间交往广泛。不断充实和深化各领域的互利合作是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地区与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双方愿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尊重对方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基础上,进一步保持和加强两国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
二、双方表示,尊重对方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奉行的内外政策。双方注意到两国在政治、经济、社会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在人权问题上的不同观点,愿就此进行建设性对话与交流,求同存异,扩大共识。
三、中方愿看到匈牙利作为欧盟新成员国和中东欧地区的重要国家在本地区和欧洲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并为促进中国和欧盟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做出积极贡献。
四、匈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匈牙利共和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不与台湾建立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官方接触,只与台湾在非官方、非政府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文化交流。
五、双方主张加强联合国作用,支持联合国改革,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双方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合作,以有效应对当前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各种威胁和挑战。
六、双方认为,经贸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双方合作的主要努力方向。双方将努力扩大和提高双边贸易的规模和水平,促进本国企业在对方国家的投资活动,继续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深化在工业、信息、物流、金融、交通、农业、研发及其他领域的合作。
七、双方支持两国公民的正常往来,并依照各自的国际义务、现行双边协议的规定以及相关国内法妥善处理两国关系中公民往来方面出现的问题。双方不歧视在各自境内逗留的对方公民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双方敦促各自公民在对方境内逗留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规定,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双方将在处理非法移民的过程中进行合作。
八、双方愿继续深化两国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新闻等领域的交流,促进两国双向旅游事业的发展。双方愿支持两国高等院校加强校际交流,增加留学生数量。
九、双方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呼吁国际社会协调行动,加强在反恐方面的合作。两国承诺在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行为的斗争中加强司法、公安、内务、海关、金融监督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
十、双方同意两国外交部就裁军、军备控制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问题继续进行磋商。两国遵守有关军控和防扩散的国际法律文书,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
十一、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两国愿加强在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再生能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匈牙利共和国总统
胡锦涛 马德尔·费伦茨
(签字) (签字)
二00四年六月十日于布达佩斯
新华网200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