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收入差距变化的趋势性特征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6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我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导致了居民收入分配方式与收入分布结构发生变化。总体而言,从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实绩来看,这种收入分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然而,与此同时,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扩大,这意味着不同人群受益于经济发展的程度存在差异,而且一部分人群没有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这表明在收入分配过程中,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各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尤其是收入调节及再分配机制的缺乏,使得分配结果的不平等变得越来越严重,并且很可能进一步导致获取收入机会的不平等性和社会的不稳定。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呈现出了新的特征,由原来的增量改革逐步过渡到存量改革。就业机会的相对不足.社会保障体制的缺乏.市场的扭曲.收入调节的再分配功能的缺位导致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不可否认,由于我国是一个转型的社会,传统体制下的不合理的分配方式正在得到改变,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还应该看到,收入差距的扩大既有公平和合理的成分,也有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成分。不公平的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在较大程度上有损于社会公正与社会和谐,最终也将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为了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在维护经济发展效率的同时实现社会公平,并鉴于我国收入再分配的现状,实行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具有刻不容缓的紧迫性。

收入差距变化的趋势性特征

总体来说,20多年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并在较短的时间内由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成为居民收入不均等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这一变化也对人们的收入分配的观念造成了较大的冲击。本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讨论我国收入差距的变化状况。

1.全国及城乡内部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对收入差距的描述和分析可以从不同角度展开,考虑到中国城乡经济的分割性,本文采取的分析视角是在对全国的收入差距加以描述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城乡之间.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加以考察。鉴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重要性,我们将把它作为我们下一节的主要内容。

就全国总体来说,根据世界银行专家的估计,我国全国的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从1982年的0.30上升到2001年的0.45,20年间上升了50%。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根据全国抽样调查所做的估计结果,在将城镇住户的实物收入和住房补贴以及农户自有住房的归算租金纳入到个人可支配收入后,估计出来的1988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382,1995年为0.437,如果不包括城市中的农村流动人口由于1988年和1995年的全国基尼系数的计算中没有包括流动人口,为便于比较,这里给出的2002年全国基尼系数也没有包含流动人口。Kahn与Riskin计算了包括流动人口的全国基尼系数,为0.448。2002年全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454这些估计结果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估计偏差,因为它没有考虑到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生活费用的差别,它也没有考虑到城乡之间居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和实物性补贴方面的差别。如果考虑到前一个方面的问题,全国的收入差距存在高估的问题,因为平均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的生活费用也较低;而如果考虑到后一个方面的问题,全国的收入差距则存在低估的问题,因为平均收入水平高的城市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和实物性补贴明显多于农村居民。从全国样本的10等分组的各自平均收入来看,1988年的最高收入组获得的收入份额是最低收入组的7.3倍;2002年收入最高的1%人群组获得了全社会总收入的6.1%;最高的5%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20%;最高的10%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32%。10等分组的中最高的10%人群组的平均收入是最低的10%人群组的11倍。总体上说,全国收入差距的不均等性程度在不断扩大,并且这种扩大的趋势似乎仍在持续。

由于我国是一个城乡高度分割的国家,因此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讨论不能仅仅局限于全国总体水平。如果将全国的收入差距按照城乡人群组分解,则它是由城乡内部收入差距以及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共同组成,而它的自身变化也可以分解为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也具有各自的特征,因此有必要分别讨论城乡内部的收入差距状况。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总体变动趋势也表现为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过程。有关研究表明,在改革初期的1978年,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22,2002年则达到了0.37,也就是说在25年的经济转轨过程和发展过程中,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扩大了2/3以上。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收入分配课题组2002年的住户调查数据,2002年中农村中最富的1%人群占有农村居民总收入的份额是6%,最富的5%人群占有的份额是18%,最富的10%人群占有份额是28%,而最穷的5%人群占有农村居民总收入的份额仅为1%,最穷的10%人群占有的份额不过是2.5%。由此看来,最富的5%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穷的5%人群的近18倍,最富的10%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穷的10%人群的11倍多。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农村居民五等份组的人均收入水平,农村居民中收入最高的20%人群的人均纯收入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间相当于最低收入20%人群的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2003年达到了7.33倍。

在城镇内部,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也非常明显。上世纪90年代以前,尽管收入差距也有扩大的趋势,但总体上说,城镇内部的收入不均等程度仍是很低的,而且上升的速度也比较平缓;但90年代以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城镇内部基尼系数节节攀升。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的调查,1995年的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上升为0.29,比1988年上升6个百分点;2002年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3,比1988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这样一种扩大趋势同样体现在国家统计局的估计结果中。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估计,1995年城镇的基尼系数为0.28。到2002年的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33,而1986年以前的城镇内部基尼系数一直都低于0.2。从收入等份组来看,2002年城镇中最富的1%人群占有的城镇总收入的份额是4.4%,最富的5%人群占有的份额是15%,最富的10%的人群占有的份额是28%。与之相比,最穷的5%人群得到总收入份额仅为1.2%,最穷的10%人群得到了份额不过是3%。如果将同等比例的最富和最穷的人群相比,不难算出城镇中最富的5%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穷的5%人群的近13倍,最富的10%人群的平均收入是最穷的10%人群的近10倍。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五等份组人均收入来看,城镇人口中收入最高20%的人均收入与最低20%的人均收入之间的比率在逐渐扩大,1999年这一比率为3.37,2004年达到5.52,这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不断扩张的趋向。

2.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的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特点。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先于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一度出现了缩小的情况;但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虽然若干年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过缩小的经历,但总体趋势仍表现为持续扩大的过程,2003年达到历史最高值,为3.23。这已经是一个相当高的比率,但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这个收入比率还不足以反映城乡之间的真实收入差距。部分原因是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实际享有的各种实物性补贴,而对农村居民来说,这些补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比如说,城镇居民中很多人享受公费医疗,而农村居民却没有这种待遇;城镇的中小学能够获得国家大量的财政补贴,而农村的学校得到的补贴非常少,往往主要靠农民集资办学;城镇职工享受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而这些对农村劳动力来说却是一种奢望。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会更大。如果将城乡居民的收入范围扩大,考虑公有住房补贴和私有住房的归算租金,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障,城乡之间不同的教育补贴等因素,那么2002年城镇居民的实际人均收入将会增加3600~3900元,当年城乡之间收入之比随之上升为4倍以上。另一个方面,也应该承认,如果考虑到城乡之间居民生活费用的差异并对这种差异加以调整后,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会有所下降,而下降的幅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乡居民生活费用指数的估计结果。

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它在全国收入差距中所占份额在逐步上升。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的住户调查,根据泰尔指数的分解结果,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在1988年至2002年期间对全国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率明显上升,从38%提高到43%,上升了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2002年全国总体收入差距的2/5以上来自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表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非常巨大。并且,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所实施的经济政策并没有成功地实现缩小城乡差距的目标;最近两年来,国家对农村经济政策有所调整,200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没有继续上升,而是略低于2003年。这是否意味着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将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的缩小倾向?目前尚难定论。应当指出的是,中央对农村所采取的包括免除农业税在内的一系列惠农政策以及“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运动,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存在缩小的可能,但关于政策的持续性及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可能还需要一段时日的验证。2005年的一些初步的数据显示,该年的城乡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比2004年又有所扩大2005年尽管中央采取了各种措施来提高农民收入,但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超过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已经成为定局,这会进一步拉大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3.地区收入差距的变化。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及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表8-1以省份为单位,分城乡计算了省份之间的收入不均等性指标通常情况下,人们以GDP为基础讨论省份之间的差距情况,但GDP并不是一个收入指标,而是一个生产指标,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并不适合于收入差距的讨论。我国城乡分割的特征不仅表现在全国,也表现在省份内部,并基于人均收入分城乡公布的现实,我们在分析省份之间的收入差距时仍分城乡讨论。虽然指数的计算没有考虑到各省的人口权数,但是它显示出的变化趋势却能说明一定的问题。

(1)省份之间收入不均等性指标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在90年代前半期,四种不均等指数都显示了省份之间收入差距的不断上升过程,而且上升幅度相当大,90年代中期省份之间收入不均等性达到最高,随后有所缩小,但很快又回升到较高水平,目前省份之间的不均等程度仍要大大高于90年代初期的水平,如2004年城市人均收入省际泰尔指数与90年代中期相等,比1990年高出一倍;

(2)省份之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不均等程度要高于城镇居民,以基尼系数为例,相同年份中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省际基尼系数比城镇居民高出8个百分点左右,这是因为农村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自然环境.天赋条件和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性更大。(摘自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6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