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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改革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6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2005年以来,我国金融改革领域的进展引人注目。金融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来自于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来自于中国金融体系适应一个更加开放的竞争体系所提出的要求。以2006年11月我国全面遵循WTO承诺、全面开放本土金融市场为标志,我国金融改革全面进入“后WTO过渡期”的加速调整阶段。以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及短期融资券发行等事件为标志,我国金融体制进一步向市场化、国际化方向改革加速,同时我国金融市场建设也在向广度和深度提升。

金融机构改革

1、以国有银行股改上市为标志,银行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自2004年开始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近两年我国金融改革的关键所在。在经历政府注资、处置不良资产、改革公司治理结构、人事薪酬体制改革、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27日率先在香港上市,以每股2、35港元的价格募集资金79、8亿美元。中国银行的上市预计也将在2006年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已于2005年10月25日设立,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于年内完成。占据我国金融资产53、6%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对于建立高效的间接融资体系和金融资源运用机制、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意义重大。

在银监会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约束和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推动下,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采取多种方式补充资本,提高经营水平。交通银行成功在香港上市,华夏银行成功引入德意志银行等战略投资者,说明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正注重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海外战略投资者来谋求提升经营水平。113个市商业银行正紧锣密鼓引入外资或民营投资者,处理不良资产,进行公司治理和业务流程的重组,努力达到银监会的监管目标。

自2003年8月开始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到2005年6月末,已经组建银行类机构43家,其中农村商业银行9家,农村合作银行34家;另外13家银行类机构批准筹备。农信社的历史包袱初步化解,资本充足率已经从-8、45%提高到5、89%,总体抗风险能力有了质的变化。与当地情况结合的各类管理机构的组建,使得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同时,以撤销青海格尔木8家高风险信用社为标志,对农信社的市场化退出方式进行了探索。

另外,按照经济发展和改革总体需要,一些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始组建,例如已经签署发起人协议的渤海银行和正在筹建的东北振兴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以分类监管和风险处置为标志,证券公司行业发生显著分化,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框架改革初步成型。2003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于证券行业实施“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监管思路,评选了11家创新试点类券商和7家规范类券商。创新试点类券商已经在业务拓展和融资渠道上得到了政策扶持,例如允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允许在银行间债市发行短期融资券等。2005年来创新试点券商还获得了直接的政策支持,例如央行2005年6月向申银万国证券和华安证券提供的再贷款支持。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实施了推进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快完成摸清底数工作,利用各种监管手段,通过公司自查、证监会核实,逐家摸清了证券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风险底数;对于不符合最低监管要求且在限期内整改无效的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安排退市;及时稳妥处置高风险公司。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加大基础性制度改革力度,包括:

(1)完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2)改革国债回购交易结算制度。择机公布《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债券回购中客户、证券公司和登记结算公司的关系和各自责任。

(3)改革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客户资产必须全额交由第三方存管;提高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单笔委托资金的起点等。

通过逐步努力摸清证券公司底数、推进客户保证金存管制度等行业基础性改革,综合治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到2005年6月底,与综合治理前相比,证券公司违规理财减少36%,挪用保证金减少48%,挪用客户债券减少59%,通过并账、清理、核销、剥离,账外经营减少58%。截至目前,已经有52家公司实现了客户保证金独立存管,其中2家实现了第三方存管。

另外,监管部门严格处置高风险证券公司,推动优质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并购重组。2005年以来,又有云南证券、南方证券、大鹏证券被责令关闭;北方证券、民安证券和五洲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托管(表4-2)。而中国建银投资通过竞拍购买南方证券的相关证券类资产成立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汇金公司注资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行证券、中信证券重组华夏证券与收购金通证券、瑞银集团入主北京证券等事件,为证券公司行业风险问题的解决和经营水平的升级提供了不同的路径。

2005年以来关闭或被托管的证券公司一览

大鹏证券,2005年1月被托管,截至2004年10月31日亏损高达44亿元,主要亏损来自股票坐庄失败和委托理财融资成本。

云南证券,2005年1月被关闭,违规操作,挪用客户保证金2亿元。

亚洲证券,2005年4月被托管,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事项

南方证券,2005年4月被关闭,涉嫌挪用客户保证金、操纵股市交易价格,而且涉嫌非法融资、非法吸存和逃汇。市场消息称其严重资不抵债,“窟窿”高达126.1亿元。

北方证券,2005年5月被托管,严重违规存在巨大风险

民安证券,2005年6月被托管,挪用客户保证金

五洲证券,2005年6月被托管,挪用客户资金,违规委托理财

闽发证券,2005年8月被关闭,亏损总额高达90亿元。

广东证券,2005年11月关闭,严重违法违规经营,风险巨大,一直未采取措施整改自救

天勤证券,2005年11月关闭,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事项

昆仑证券,2005年11月关闭,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数额特别巨大

3、中资商业保险公司准入管理体制有重大改革和放松,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扩大。为促进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保监会在停止审批中资保险公司8年之后启动批准了18家保险公司的筹建。2005年3月,保监会颁发了一张农业专业保险公司牌照。9月6日,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在京宣布开业,标志着一批新的主体将陆续进入保险市场。同时,安邦财险、海康人寿、太平保险、太平人寿等筹建或既有保险公司纷纷增资扩股,证明了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的中国保险市场延续着成为产业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捷径的态势。

保险中介市场的违规经营得到进一步的整顿。仅2005年第三季度,中国的保险监督部门就查处保险中介机构85家次,对保险中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39家次,对于保险中介机构缺乏诚信和帮助保险公司洗钱等问题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扩大。中国保监会2005年8月公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保险机构境外运用渠道扩展到结构性存款、住房抵押证券(MBS)、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同时,保险业自获准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以来,保险资金入市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保险资金已经现身多家公司的十大流通股东之列。根据保监会立法计划,《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已经完成起草任务,不久将会建成保险资金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4、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监管理念逐步深入,金融机构传统经营管理开始转型。中国银监会2004年初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管理规定》以来,资本监管的理念逐步在银行业内深入。截止2005年6月末,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已经超过30家,达标银行资产占我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超过70%。资本约束监管使得商业银行开始逐步认识到,管理各类风险的出路在于资本管理,资本约束的深化使得银行开始逐步改变传统的非理性和粗放经营的模式。2005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中出现的“宽货币、紧信贷”的现象,与商业银行对于信贷发放的理性和审慎、以及关注资本对于业务扩张的约束作用等显然有着关联。

在资本约束的驱动下,以股份制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2005年加大了脱离传统的倚赖存贷业务发展模式的力度,纷纷启动零售银行的发展战略。交通银行在香港上市时提出,要在3年之内将零售负债、资产、收入的行内占比分别提升到40%、18%和20%。在上市之后,交通银行开展了大面积的营销活动,同时在中心城市筹备建立高端个人银行业务理财中心,拓展零售银行业务。在德意志银行入股之后,华夏银行也致力于组织架构的调整,同时加强个人银行业务的建设。中信银行年初确定了3年之内零售业务占比达到20%的目标,逐步实现向零售银行的迈进。

中国的证券行业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目前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正逐步得到监管部门和行业的重视,中国证监会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制度。而对于期货公司的监管,监管层正在推行以“净资本”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其他指标对期货公司进行分类管理的监管思路。

5、金融控股公司批准成立,监管框架有待明确。在中共中央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这是我国首次在如此权威的文件中出现“综合经营”的提法,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将实现一次转型,从分业大步迈向综合经营。另外,10月27日修订的《证券法》拓宽了其调整范围,同时也为混业经营预留了空间。其中第六条规定:“证券、银行、信托、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今后我国金融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混合经营提供了法律支撑,同时也为银行资金间接进入资本市场准备了条件。

从目前趋势来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主导组织形式。2005年8月,注册资本为7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虽然目前看来这不过是央行在拯救券商计划中添加的副产品,但为未来的改革和发展预留了很大的空间。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也在致力于金融控股公司建设。中国人保年初提出,要将人保控股建设成为多元化的国际保险(金融)集团;在5~7年内,继续以非寿险业为骨干,推进保险业的综合性经营,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以非寿险业为骨干向保险业为主业的转化,开辟银行、证券以及金融服务等非保险领域,推进金融业的综合性经营。在2004年底成立了由其控股55%的中国人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后,2005年4月初人保控股持股51%的专业健康险公司在北京成立,而目前人保寿险也正在紧密的筹备之中。不过,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并不明确的缺陷依然存在,其间蕴藏着一定的风险。(摘自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6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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