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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犯审判情况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5 月31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多行不义必自毙。日本战败投降后,同盟国为了严惩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设立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了正义的审判,严惩了日本战犯,伸张了正义和公理。中国作为最大的受害国也设立了审判日本战犯和汉奸的军事法庭,严惩了一批日本战犯和汉奸,告慰九泉之下所有死难者。

东京审判

“任凭战犯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捉拿归案,严惩不贷”。这是中、美、苏、英等同盟国决心严惩日德意法西斯战犯的誓言。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一些恶贯满盈的日本战犯自知罪责难逃,纷纷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罪恶的一生。第一个畏罪自杀的是日本陆军元帅杉山元,原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原内阁首相、侵华主谋之一近卫文麿等也相继自寻短见。

1946年1月19日,盟国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特别公告,宣布在日本东京成立由中美英苏等11国法官、检察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于同日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法庭有权审理三种犯罪: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违反人道主义罪。犯有以上三种罪行的为甲级战犯。国际军事法庭以审判甲级战犯为主,乙、丙级战犯由设在各受害国的法庭单独审理。

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正式起诉。28名战犯是:头号战犯东条英机,提出灭亡中国“广田三原则”的广田弘毅,特务头子、“中国通”的土肥原贤二,九一八事变主谋之一板垣征四郎,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残酷虐杀战俘的木村兵太郎,参与南京大屠杀、制造马尼拉大惨案的武藤章,耍尽阴谋、擅长权术的天皇首席机要顾问木户幸一,积极策划发动侵略中国的小矶国昭,日本法西斯极端组织“国本社”总裁平沼骐一郎,日本军阀“皇道派”分子之一荒木贞夫,原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 俊六,日本法西斯组织“政治会”总裁南次郎,东条英机的得力助手岛田繁太郎,《何梅协定》的策划者梅津美治郎,偷袭珍珠港的主要策划者之一永野修身,狂热的法西斯分子铃木贞一,日本外务省“少壮派”白鸟敏夫,擅长发动政变的桥本欣五郎,日本海军“少壮派”冈敬纯,勾结德意法西斯的大岛浩,日本陆军“少壮派”佐藤贤了,用鸦片毒害中国人民的星野直树,日本战时外交路线的策划者和执行者东乡茂德,拖着一条腿签订投降书的重光葵,日本“法西斯主义之父”大川周明。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至1948年11月12日宣判止,持续时间长达两年多,共开庭818次,审判记录48412页,判决书长达1231页,可谓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

巧合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大楼,庭长室设在东条英机的原办公室。在这幢大楼内,战犯们曾炮制并推行过危害人类的侵略计划。现在,那些破坏世界和平与安宁、摧残人类的法西斯战犯却要在这里接受惩罚。在这幢大楼内,战犯们曾经试图决定世界命运,而现在军事法庭却将决定他们的命运,被告人往昔的“成功”均被定为国际性滔天罪行,成为走向断头台的阶梯。

1948年11月12日,经过二年多的正义与邪恶、机智与阴谋、巧辩与诡辩的激烈较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木户幸一等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2名甲级战犯分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另外3名甲级战犯,一名因患精神病中止审判,另外二名因在审判期间死亡免于追究。

1948年12月22日24时整,在东京草巢鸭监狱开始执行绞刑。执行绞刑的是美国陆军中士约翰·伍德,两年前于德国纽伦堡用双手结束了纳粹德国战犯的罪恶的一生。后人有幸从电影纪录片中清楚地看到,约翰·伍德熟练地分别将恶贯满盈的7名甲级战犯分别蒙上头罩,系好绞索,然后双手松开,一具具僵尸终于将日本军国主义的丑恶埋葬地狱。

甲级战犯东条英机 素有“战争狂人”之称。他和希特勒、墨索里尼并列为三大法西斯头子,对日本对外侵略扩张负有主要责任,是双手沾满中国及东南亚、太平洋地区几千万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其父东条英教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号称“智将”。东条英机从军以后办事专断凶狠,人称“剃刀东条”。1935年因在关东军宪兵司令任上屠杀中国东北民众升任中将。1937年春任关东军参谋长。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东条英机率部侵略中国。1941年10月,东条英机出任首相,随后将陆相等职位集于一身,大权独揽。他野心勃勃,杀气腾腾,妄图称霸世界。同年底发动太平洋战争,对美、英宣战。1944年7月,因日军节节败退,东条英机被迫辞职。日本战败后,东条英机立即为千夫所指,连他的亲人也要他自杀以谢罪。1945年9月11日,东条英机自知罪责难逃,企图开枪自杀,但自杀未遂,最终难逃被送上绞刑架的惩罚。

甲级战犯广田弘毅,1933年任外务大臣,10月发表了企图吞并中国,将中国置于日本控制下的“广田三原则”。1936年出任内阁总理,1937年初参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决策,是发动对华全面侵略战争的主谋之一。由于其罪行严重,是被判处绞刑的7名甲级战犯中唯一的文官。

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被称为“中国通”,擅长于特务工作。曾参与策划、制造皇姑屯炸死张作霖事件和九一八事变。最有名的“杰作”是劫持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前往东北,组织伪满洲国。参与策划所谓的华北自治运动。1935年6月迫使国民党当局签订《秦土协定》并在同年底策划制造冀东事变,组织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可以说,日本每一次侵华行动,都有他的策划和参与。1944年春出任驻新加坡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日本战败投降后,被指控犯有对中、美、英发动侵略战争等10项罪行,被送上了绞刑架。

甲级战犯板垣征四郎,参与策划了九一八事变,与土肥原贤二炮制了伪满洲国,随后策划内蒙“独立”。1937年任日本陆军中最精锐的第5师团长。卢沟桥事变后率部参加对中国的侵略战争。1939年调任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协助指挥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底转任朝鲜日军司令官。1945年调任驻新加坡的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日本投降后作为28名甲级之一被起诉,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

甲级战犯松井石根,1937年7月出任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官及华中方面军总司令官。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日军攻占南京前,他下达了“以日本武威慑服中国”的命令,企图用残暴恐怖的手段慑服中国人民。他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被判处绞刑也是其应得的下场。

甲级战犯武藤章 1937年担任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12月协助松井石根攻占南京,是指挥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谋之一。17日,在举行攻占南京入城仪式时,他与松井石根以及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等一同耀武扬威,检阅道路两旁的日军部队。1941年升为中将,1943年至1945年先后任日本驻苏门答腊第2守备师团长等职。在此期间,他对当地的和平居民进行屠杀,犯下了累累罪行。与松井石根一道被远东国际法庭判处绞刑。

甲级战犯木村兵太郎 被冠以“缅甸屠夫”的恶名。1939年以前,木村兵太郎是日本的炮兵专家,以提高日本的大炮杀伤为己任。1939年3月,他被任命为第32师团长,晋升为中将。随后被派到中国山东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命令士兵屠杀手无寸铁的民众,犯下了累累罪行。1940年10月,被调任关东军参谋长,专事讨伐东北地区的抗日武装。1944年8月30日,被调任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在与中国远征军作战中,他所率的日军损失大半。他将失败迁怒于当地民众,一手制造了仰光大屠杀血案,并因此得到“缅甸屠夫”的恶名。日本战败后,他在仰光举行的盟军受降仪式上放下了屠刀,立即作为甲级战犯押送回日本。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是七名甲级战犯中最后一个被绞死的“屠夫”。

中国审判日本战犯

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乙、丙级战犯的罪状主要是指违反日内瓦红十字条约等国际公约或违反战时法规,直接从事或指挥实施杀人、强奸等残暴行为或虐待战俘、拘禁人员等不人道行为。据统计,被同盟国起诉的各类日本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是日本侵华的最大受害国,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死刑110件,其中包括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谷寿夫和屠杀中国平民300余人的刽子手田中军吉、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法庭根据调查和民众的控告信,向东京盟军总司令部提出,要求将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对他们的审判。1946年8月1日被盟军总部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战犯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至中国,入上海战犯监狱,后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1947年5月22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引渡杀人比赛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9月2日,向井敏明被盟军总部捉拿归案,10月25日,被引渡到上海,11月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野田毅也与向井敏明一样于同年被引渡到中国,11月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田中军吉也没有逃脱,于同年5月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战犯谷寿夫,日本东京人,1882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28年参与济南惨案,屠杀中国外交人员。1937年8月,率领第6师团入侵中国华北等地。因侵略上海、南京的需要,第6师团被调至华东,一路杀向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1938年2月,在世界舆论的谴责下,日本当局被迫将其召回国内,不仅没有受到处分,反而被加官进爵。1946年2月2日,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关入东京巢鸭监狱。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中山东路励志社大礼堂对谷寿夫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审。审判期间,数以万计的南京市民要求旁听。由于法庭面积有限,不能让更多的人参加旁听,所以从庭内拉出了有线广播大喇叭,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审判战犯实况,也能让更多的人更清楚地了解战犯的罪行。经过公审,1947年3月10日,石美瑜庭长当庭宣判战犯谷寿夫死刑。4月26日12时35分,战犯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结束了可耻的一生。

战犯田中军吉,日本东京人,1905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7年8月随侵华日军入侵华北,时任日军第6师团第45联队上尉连长。1947年12月12日,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田中军吉进行了公审。18日法庭对其宣判:“查被告田中军吉,在谷寿夫攻陷南京城实施屠杀时,曾携‘助广’军刀参与,…且在混乱斩杀中,我被俘军民于该被告所携‘助广’军刀下者逾三百人,且有日本军官山中峰太郎所编《皇军》一书,刊登该被告之军刀照片标载‘曾杀三百人之队长(指田中军吉)爱刀助广’等字样可稽,并有该被告亲自挥刀斩杀平民之照片获案,可资印证。…依法判处死刑。”

1948年1月28日正午12时,田中军吉被绑赴南京雨花台执行枪决。

战犯向井敏明,日本山口县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炮兵排长。

战犯野田毅,日本鹿儿岛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副官。

两名战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时,相约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150人。比赛的结果是向井敏明杀106人,野田毅杀105人。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被当时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斩杀百人”并配以照片加以报道。1947年12月18日,两名战犯被公审,最后法庭宣判两名战犯死刑。1948年1月28日,两名战犯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新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

日本战败投降后,一部分日本军人参加了阎锡山等国民党部队,继续与中国人民对抗,最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逮捕,这部分日本战犯共140人,被关押在山西省太原战犯管理所。1950年7月,苏联将出兵中国东北时逮捕的部分日本战犯移交中国,这部分战犯共969人,被关押在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

为了彻底清算日军的侵华罪行,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和太原设立法庭,对在押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公审。

鉴于1062名日本战犯(共关押1109人,关押期间死亡47人)在关押期间成功地进行了人道主义的教育和改造,对自己的罪行已有不同程度的悔改,中国政府决定仅对部分犯有严重罪行战犯进行起诉,对次要和一般战犯不予起诉,宽大处理。

1956年6月9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对前日本陆军第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战犯进行公审,并判处铃木启久有期徒刑20年,其他7名战犯分别被判处13—18年有期徒刑。7月1日至20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对前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武部六藏等28名战犯进行了公审,这些战犯分别被判处12—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6月10日至20日,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对战犯富永顺太郎等8名战犯进行公审,8名战犯分别被判处8—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分3批对关押的1017名罪行较轻、悔罪较好的日本战犯宣布宽大处理,不予起诉,立即释放回国。

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人道主义的改造后普遍给予宽大处理,到1964年全部日本战犯被释放回国,在国际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同时也在日本引起积极的反应。他们释放回国后,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几十年来为反对侵略战争、促进中日和平友好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的成员以自身经历为主出版了上千种书籍,在日本各地举行各种形式的和平演讲和集会,与日本右翼势力歪曲、否认历史的行径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自己为和平事业奋斗余生的誓言。事实证明:中国政府和人民当年对1000多名关押的日本战犯实行的人道主义教育和改造政策,是极其正确的。

当年拘押日本战犯的抚顺战犯管理所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关押战争罪犯的场所,是当今世界上现存的,保护比较完整的唯一一处战犯羁押场所。1986年,抚顺战犯管理所作为改造战争罪犯的旧址,正式对外开放,现已成为对外进行和平教育,对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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