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农民投工、投劳 财政给予经费补贴

2005年1月31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介绍当前的农业情况和农村政策。

陈锡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2005年中央1号文件仍将继续鼓励农民为了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了自己生活的美满、方便,自力更生,投工、投劳。

陈锡文说,在税费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取消“两工”是针对两种情况,一是有些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本来应由政府来投资,有些地方违背了政策,强迫农民出工,侵犯了农民的利益。二是在一些地方,建设这些工程设施的时间可能和农民经营性的安排有冲突,出现了强迫农民出钱而不让农民出工的现象,这也侵犯了农民的利益。

陈锡文指出,中央的政策历来是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的,就是用自己的劳动建设能够使他自身的生产和生活直接受益的工程。这次的中央1号文件中也强调了这一点:一是农民能够直接受益的中小型的工程;二是要通过严格民主讨论的决策程序;三是要让农民参与监督这些工程费用的开支。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继续由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工、投劳。

陈锡文进一步解释说,这次的1号文件,应该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这个文件特别强调有关的政府部门必须制定严格、具体的政策措施,来界定什么样的工程可以让农民投工、投劳,什么样的工程不可以,并且规定要经过农民民主讨论的程序。第二,文件中也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要建立对农民投工、投劳的小型水利工程给予他需要购买材料的部分经费补贴。后者随着国力的增强会不断地加大。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郭卫民主持。

中国网 200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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