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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官煤分离大限今至 最后通牒能唬住谁?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22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综合报道

专访李毅中:所有不合格煤矿只给一次整改机

9月22日,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撤出在煤矿的投资”的最后期限。就各地贯彻落实《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情况,21日,工人日报记者专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全文>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就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答记者问

国务院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21日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国土资源部已向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行动,遏制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反弹势头。<全文>

 

22日清理官煤勾结“大限”:各地清理结果一览

宁不当官? 内蒙古无一公职人员主动撤出煤矿投资

21日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公职人员主动撤出入股煤矿投资的最后期限,记者了解到,到当日下午4时,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全文> 

斩断黑手亟需标本兼治 贵州官煤勾结第一案调查

一个小小的县煤炭局长,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高达430余万元。最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贵州省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原局长赵大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为贵州这起“官煤勾结”大案暂时划上了一个句号。<全文>

 湖南娄底破获官煤勾结大案 32名党政干部入股

官煤勾结到底有多深?在吸纳众多官员股的煤矿里,一年多时间内发生6起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矿老板康建国却依然亦官亦商,被吸收为镇安监员,被评为“省劳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推荐为“全国劳模”。 <全文>

江西新余官煤腐败窝案审结 20万绊倒4主管官员

9月3日,江西官煤腐败窝案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结,原新余市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云华、新余市欧里镇党委书记宋根保、渝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胡晨文、渝水区欧里镇党委副书记詹志学因受贿分别被判刑。该判决现已生效。<全文>

媒体综合评论:

最后通牒能唬住谁?

 8月22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通知当中有一条非常引人关注,因为它直指“官煤结合”的问题。《通知》特别规定,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即9月22日前,必须撤出投资。这是给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下的一道最后通牒,但人们深表怀疑:最后通牒能唬住谁?

我国的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普遍存在着问题,尤其是一些小煤矿更是如此。本来政府应该起到监督的作用,但是一旦政府官员把手伸到煤矿的钱兜里,就成了一些黑心老板赚黑心钱的“保护神”。湖南省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经过调查得出结论:“官煤结合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成了这些矿主违法滥采滥挖,违章操作的保护伞。另外一种就是受贿,贪赃枉法。”

近年来,官煤勾结的惨剧屡屡发生,特别是在今年3月14日,发生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富煤矿的瓦斯爆炸夺走了18条矿工的生命的事故,调查发现,在这个不具备开采手续的黑矿井里,它的矿主彭国财竟然就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副局长。彭国财有两个办公室,一个在矿井边,一个在区政府的办公大楼里,他一面当着矿主,让工人在没有任何防护设备的矿井里冒着生命危险挖煤,一面又当着安监局副局长,堂而皇之的主持着该地区的安全检查工作,最终酿成惨剧。虽然矿难背后的官商勾结早就备受指责,但直到最近发生的广东省梅州市兴宁矿难,123名矿工被活生生的淹没在几百米深的水底,人们才再一次痛彻心扉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对兴宁矿难的初步调查显示,当地的不少政府官员都接受了矿主的巨额贿赂,这个矿井虽多次被勒令停产整顿,但最终都轻松过关,官商勾结,最终夺去了普通矿工的生命。

官煤勾结的形式是多样的,有干部直接投资入股的,也有的是干部的家属子女直接投资的;还有的是相关权力部门的干部以职务身份入“干股”参与分红的。有的是直接登记实名实姓,有的却登记的是化名。国务院发布这个通知显然是要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但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人会怎样接招。对应“官员撤资”这一规定,可能的对策是“更名换姓”;对应“关闭非法煤矿”,可能“明关暗产”;对应“事故重罚”,可能“谎报瞒报”。怎样才能把国务院的规定最终落到实处呢?

最后通牒能唬住谁?应该说这道“最后通牒”是无数条人命换来的,如果再得不到落实,仍然只是“敲棒棒吓猴子”,还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有效遏止“矿难”还将是一句空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兴宁大兴煤矿召开的事故分析会上痛斥安全生产监管不力行为。他说“矿主发财,矿工遇难,政府埋单,我们不能再这样干下去了;我们一定要用铁的手腕,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所谓“铁的手腕”也莫过于落实这个“最后通牒”了!(央视国际/黄草坪)

“官煤勾结”何时了?

8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同时也说明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需要制定《特别规定》这种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来予以保证。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一条是“要坚决打击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安全事故中的腐败行为。”

几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也提出,要惩治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防止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会上有同志说,“每一次矿难几乎都发现了权钱交易。”

湖南一位市委书记上任之始,对当地煤矿进行了大量的暗访后发现,官煤勾结在这个市的部分地区已经相当普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成为这些矿主违法私挖滥采、违章操作的保护伞;另一种就是受贿,从矿主那里得到好处以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矿主私挖滥采。

官煤勾结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对采矿权,市、县两级政府都有权审批,并且市、县相关部门还具有对煤矿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等职能,矿老板欲发横财,必须买通“官”路。另一方面,煤炭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能源,市场供应一直比较紧张,价格不断上扬;而低水平的煤炭开采,成本极低——矿工大多是农民工,尽管在高危的环境里作业,却没有相应的劳动保障和安全保障。这一高一低,带来的是巨额利润。有人估算过,如此开采100万吨煤,毛利高达1亿元!巨大的利润空间,是不法矿主铤而走险、官煤勾结的基础。

这一现象已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强调要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查处腐败现象及“撤资令”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但也应该看到,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等等,有着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和隐秘性。官煤勾结只是官商勾结在煤炭行业的一个具体表现。因此,指望一查就清、一“令”就改,是不现实的。我们还应当从煤矿的管理体制上寻找原因,更多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比如,有人提出,应该设法增加审批的公开性、透明性等等。

事故频发的小煤矿生产,是一种违背科学发展观,也违背法律法规的粗放型经营活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切实遏制粗放发展的冲动,只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煤炭行业的发展,才能使这个行业走上良性发展、规范经营的轨道。(人民日报)

评论:迅速处理官煤勾结者原因何在?

2005年9月,湖南娄底市纪委和公安部门联手侦查一起官煤勾结案,初步查出新化县某副县长、矿管局长、煤炭局长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化支华等3家煤矿参股总额159.5万元,共分得红利93.25万元。(《新京报》9月21日)

虽是“初步查出”,可是对于这样一起官煤勾结案,却已经有了处理结果:查出参股分红的32名官员,除4名涉嫌收受红包礼金的官员被免职立案侦查外,其他皆被免予处分。办案部门将其获得的红利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其股份统一委托,协议转让。

按理说“初步查出”,是不该结案的,可是娄底市有关部门为何要急着对这些官煤勾结者处理呢?新闻中说,国务院办公厅曾对官商勾结下发9月22日前撤资的“最后通牒”,处理就是依此规定办理。

原来如此!有人可能要问:这些官煤勾结者是“查出”的,而非“主动撤资”,怎么能适用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对其中28名当事者免予处分呢?

仔细推敲一下国务院办公厅“最后通牒”的原文,便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规定,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在9月22日前,必须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请注意,这里并没有“主动撤出投资”的字样。所谓“最后通牒”要求“主动撤出投资”,只是一些人的想当然的理解。规定中只是说要“必须撤出投资”,并没有强调这种在限期前“撤出投资”的原因是“主动”还是“强制”。

再来看娄底市这次查出的32名官煤勾结者,其红利被没收,所持股份被“统一委托,协议转让”。这显然是一种强制撤出投资的方式,但却赶在9月22日“最后通牒”到期前。这样,绝大多数人被“挽救”,免予处分。即使是这种“快处理”方式对28名官煤勾结者有故意放纵的嫌疑,但却是严格遵循着相关规定。

恐怕这就是事件“初步查出”就紧急做出处理的原因所在。(中国青年报 作者:何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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