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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谈户籍改革:以打工年限换城市户口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韩德云代表因其满脸的络缌胡须而格外出众。对于大家关注的农民工问题,这次他带来了一份让人眼前一亮的建议:围绕解决农民工身份的城市户口限制为突破点,通过城市户口配额转换方式,建立“农民工身份转换制度”,并在东部地区率先实施、中西部地区逐步实施。
韩德云是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当代表4年来,他所关注的领域已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建设社会新农村在他今年提出的议案建议中占了很大比重。“这其中我最关注的因素是‘人’的命运。”韩代表说。此前,他对农民工待遇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影响农民工权益的核心在于农民工的身份。”韩德云代表说,农民工,通常指来自农村、拥有农民身份而长期或短期在城市务工的工人,而所谓农民身份,就是农民一出生就被终身界定的“农业户口”。
韩德云分析,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在各方面受到与城市居民不平等的歧视待遇: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不能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受到人身伤害等各种侵权现象大量发生,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城市但不享有城市基本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子女教育缺乏保障。
此外,农民工的基本政治权利旁落,他们在工作地没有与城市工人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
韩德云称,希望通过一次性彻底改革二元制的户籍制度,取消城市和农村的区别,完全解决农民工的身份目前尚不具备现实的可操作性。现阶段完全放开,让公民自由迁徙,会给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带来很大的压力,公共设施、医疗、就业、教育等一下子很难跟上。所以,户籍改革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全面改革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暂不可行的情况下,韩德云代表提出,通过建立农民工身份转换制度来逐步解决农民工问题,应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韩德云代表设计的农民工身份转换制度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考虑在各地尽快启动以配额制方式,建立“农民工身份转换制度”,以在城市工作达到一定工作年限为主要条件,给予农民工城市户籍,从而逐步转换农民工身份。
他解释说,实行这个制度,可确定每年的固定转换配额,为农民工身份转换设定一些必要条件,如在城市连续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未达到一定年限的可以根据其对城市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表现、获得过特别嘉奖、在工作中获得重大奖励等等予以考虑,并要求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施,在中西部地区逐步实施这一制度,假如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城市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农民工可转换户口,在中西部地区城市则可放宽至7年。
“一些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务工,事实上已经成为城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员,通过对农民工身份的转换,可在基本维持现有的以城市户籍为基准的城市人口管理制度基础上,有条件地逐步解决农民工在薪酬、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子女就学等等方面应享受的与城市劳动者同等的待遇。”韩德云代表说,这是一条现实条件下解决农民工身份问题的可行路径。(中国青年报 崔丽)
杨祥波委员:户籍改革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近几年,国内户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取消户籍差别’的政策。但实际上,有些地方的农民却因拿掉‘农村人口’的帽子而使原有利益受损。”全国政协委员杨祥波对此颇为担忧。
“实行多年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不适合社会发展要求,改革以户籍差异为代表的城乡二元体制无疑是大势所趋。然而,在各地区没有能力解决诸如社保、就业、医疗、教育等各种公共资源供应问题的情况下,贸然的政策变动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杨祥波委员说,“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进行户籍改革的地方农民‘并不喝彩’,而另一些地方改革推行不久又再度取消的原因。”
户籍改革应如何推进?杨祥波委员建议,首先应鼓励发达省区、发达城市的户籍改革试验。它们有进行改革的前提条件,工业化规模已经基本覆盖了农村,农村青年基本以在城市就业为主,地方政府有较充裕的财力,能承担大量新增人口给社保、医疗、教育、交通、住房等方面带来的压力。
其次,暂时还达不到这样程度的地方,对新增城市人口的就业、社保等问题要事先规划,充分准备。要避免农村人口“既非农民——失去了农村户口也就失去了以土地为标志的基本生活保障,又不是‘城里人’——没有充分就业机会和教育、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出现,以免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长期影响和巨大隐患。
最后,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政策制定和理论研究机构,应对各地的户籍改革方式和后续情况加以总结,为将来必然的全面改革提供政策指导和理论支持。(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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