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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民生:制止“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8 月16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原副会长 苏民生

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两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再一次宣示了祖国大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图谋、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坚定立场和发展两岸关系、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真诚愿望。几个月来形势的发展,显示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积极作用和重大意义。

一、“官激民静”的反响

《反分裂国家法》在台湾岛内引起的反响,当时有媒体非常贴切地报道为“岛内反应官激民静”[i]。

“官激”——台湾领导人立即指责《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侵略性的法律”[ii],呼吁台湾民众走上街头,向大陆说不。台湾团结联盟(“台联党”)秘书长陈建铭则说,“这是中国少数好战集团运用议事暴力通过的侵略法和战争法”[iii]。随即,3月26日,由民进党当局主导,“台联党”以及百余个“台独”团体共同举办了所谓“民主和平护台湾”大游行,表示抗议。其实,早在祖国大陆启动立法程序后,岛内“独派势力”便不断将该法污称为“战争授权法”、“侵略法”,不但积极发动所谓“反并吞、护台湾”的游行活动,还大力鼓噪要发动“防御性公投”以及制订“反侵略和平法草案”进行反制。

“民静”——据媒体报道,“《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岛内主流民意多持温和、理性、务实立场,半数以上民众认为‘没意见、没感觉’,岛内舆论学术界更认为该法的制订是将大陆过去的对台政策宣示法律化,而且是较为温和的政策宣示总和”[iv],“大多数老百姓早知有此一法,草案内容公布当天,台北股市仅小跌47点多,就是民间处变不惊的证明。”[v]特别是一位过去曾经支持台湾领导人的台湾著名企业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最近胡锦涛主席的谈话和大陆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让他心里踏实许多”,[vi]讲出了一般民众的真实感言。有媒体说,这个谈话“代表的只是更多人的‘集中化’声音,那股声音叫出‘台湾的两岸政策需要调整’。”[vii]

二、谁在“改变现状”?

为什么会出现台湾的“官激”呢?台湾领导人说:“由于中共片面制订改变台海现状的‘反分裂法’,引发区域的紧张以及国际的骚动,更对原本趋于缓和的两岸关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viii]

什么是“台海现状”呢?胡锦涛主席在今年3月4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ix]

而台湾领导人把台湾说成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恰恰是图谋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他们表面上把这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说成是“中华民国”,同时又说“中华民国在台湾”,实际上就是要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独”就是“改变台海现状”,必将破坏两岸的和平局面。

三、《反分裂国家法》是防卫性的

正是由于近年来“台独”分裂势力咄咄逼人的种种活动使两岸关系日益严峻,才促成了《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

在2004年台湾选举前后,台湾领导人公开背弃“四不一没有”的承诺,在“319”案之后连任,更自以为得计,动作更加频繁,甚至有恃无恐地提出“台独”时间表,把两岸关系推到了危险的边缘。甚至铤而走险的言论也屡见不鲜,诸如“境外决战”之类。有学者认为,“台湾岛内政权已为一批激进的台独势力所掌控,不仅在加快台独升级步伐,而且在加快战争意识的培养与进行战争的准备。民进党的一份宣传小册子,竟然主张不可信任中国,不应与中国对话和解,台湾前途在乎与中国一战。”[x]

有识之士指出,“近年来台湾当局出台了一些政策,发表了一些言论影响了两岸关系。由于陈水扁和民进党当局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大陆方面不能不响应,必须在这方面说清楚、讲明白,义正词严地宣示在台湾问题上的基本原则立场,并加以法律化。”[xi]

先有“台独”分裂活动,后有“反分裂”,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台独”,也就不会有“反分裂”。由此可见,《反分裂国家法》是被“台独”分裂活动逼出来的。

四、“台湾不独,大陆不武”

有些人拿出《反分裂国家法》中关于“非和平方式”的条文大做文章,把《反分裂国家法》说成是“战争法”,这完全是曲解,煽风点火,制造舆论,借机升高两岸对立、操弄民粹,想要将两岸关系带进“反制与反反制”的恶性循环中。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xii]这就是说,只有在“台独”分裂势力造成分裂的事实或发生会导致分裂的重大事变时,才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有人把这个意思说成是“台湾不独,大陆不武”,或者简单地说“不独不武”,还是很到位的。

五、“‘台独’没有和平,分裂没有稳定”

反之,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不顾一切制造严重事端,就会逼迫出“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出现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2004年的“5.17”声明针对“台独”的分裂活动,严厉地指出:“‘台独’没有和平,分裂没有稳定。”[xiii]这本应使头脑发热的少数政治人物冷静下来,然而,这些人却置台湾同胞的利益与不顾,极力散播的“中共不会打也不敢打”的“台独无害论”,完全是欺人之谈,其目的是要把台湾民众绑在少数政客的“台独”战车上,为他们火中取栗。

《反分裂国家法》表达了中国政府及人民反对“台独”决不妥协的坚定意志与决心,表明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必要的强硬措施,即“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逾越底线是绝对无法容忍的,必将造成危险的后果,这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

六、共同创建两岸同胞所希望的台海和平稳定的局面

《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中规定,“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xiv]这里再一次表达了祖国大陆维护和争取和平的真诚愿望,是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是大家共同的愿望。

台湾同胞最需要的是什么?和祖国大陆同胞一样,台湾同胞需要的是和平、稳定、发展,需要家庭幸福平安、生活有保障而且不断提高,而决不希望族群撕裂、政局混乱、经济难以发展、两岸关系紧张甚至危机重重。如果台湾同胞能够到祖国大陆从容地发展,求学、求职,做贸易,办公司,探亲访友,参加学术交流、文化体育交流、观光旅游,两地直航不必绕行,台湾对于大陆同胞到台湾不设障碍,那不正是大家所希望的吗!不必像现在,大熊猫(台湾叫猫熊)赴台还要经历坎坷,一波三折。

但是,摆在人们面前的障碍乃至危险,就是少数政治人物不会轻易改变他们的“台独”分裂主张,他们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利用各种机会,使用各种借口,采用各种形式,或明或暗、或强横或柔性,继续进行“台独”分裂活动,使得形势依然严峻。而且,他们总是打着“民意”、“民主”的旗号,让人们以为他们制造的事端是为了台湾民众的利益。其实,“台独”就像用“肆虐”来形容的“海棠”台风那样,带给民众的只有灾难。无论你站在“蓝”、“绿”哪一边,或者厌倦了“蓝”、“绿”之争而置身事外,都躲不开他们继续搞“台独”分裂活动带来的危害。

因此,要想得到大家希望的结果,就需要靠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认清“台独”分裂活动的危险,维护自身的根本利益,努力制止少数政治人物的“台独”分裂活动。正如一位看透了政客居心的台湾同胞大声疾呼的那样:“各位智士同胞, 千万不要为了盲目帮助野心政客争取政权, 而误导人民离了刀山却落入火海! ……台湾不必全体为他们殉葬!”[xv]

在中国历史的漫漫长河中,“台独”运动只是短短的一股逆流。其中包含着多种因缘,既有政治人物“宁为鸡头不为牛尾”的个人私欲,又有外国势力要对中国“分而制之”的深层介入,还有两岸长期分离带来的隔阂、疑虑,并且利用了历史上历尽苦难的台湾同胞要求当家作主“出头天”的强烈愿望。但是,历史潮流的演变,是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愿而改变的,天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的完全统一是任何力量也不可阻挡的。老百姓所希望的,就是用和平方式处理中国的家务事,保障人民的福祉。依靠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实现这个目标。

[i] 中国新闻网,2005年03月15日

[ii] 凤凰网,2005年03月16日

[iii] 凤凰网,2005年3月14日

[iv] 人民网,2005年3月28日

[v] 中国新闻网,2005年03月15日

[vi] 中国新闻网,2005年03月26日

[vii] 李美惠:《许文龙的告白是台商的集体心声》,台湾《商业周刊》906期

[viii] 凤凰网,2005年03月16日

[ix] 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反分裂国家法》第7页,人民出版社,2005年3月

[x] 文久:《两岸可能提前统一》,《广角镜》月刊,第385期

[xi] 凤凰网,2005年03月31日

[xii]《反分裂国家法》第4页,人民出版社,2005年3月

[xiii] 《人民日报》,2004年5月18日

[xiv]《反分裂国家法》第3页,人民出版社,2005年3月

[xv] 知言《爱台湾?别扯了!》,200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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