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三步”走的具体部署,要在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2010年是新三步的第一步,这是承上启下的阶段,也是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为系统研究加快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我们设计了一套指标体系,初步制订了201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并以2002年各省市区实际达到的水平进行了实现程度的综合分析。
小康社会和现代化是动态的发展过程,它的基本内涵是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走向共同富裕。现代化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并逐步进入知识化社会的转变过程。指标体系确定的原则就是根据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内涵,参考了英格尔斯提出的十个现代化指标,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增加了社会发展、知识化和科技创新、生活质量和环保、法制等指标组成指标体系,共分五个子系统。它能全面反映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突出反映了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为加强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广泛征求了30多位专家的意见,确定了指标体系和权重。本报告提及的2002年的统计数据主要是根据《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向各部委收集的。2010年的发展目标是参考了近期的发展速度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推算出来的。2002年在原来28个指标基础上加了城乡居民收入两个指标,又修改了个别指标的目标数,故与2001年的评价不完全可比。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所订目标对于发达地区可能偏低,而对中西部地区可能偏高,但只有用同一目标来衡量才能有可比性,才能从比较中看到本地区的进步和差距,了解本地区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在综合评价中居于前列的地区已基本实现了小康目标,就可以向现代化的目标迈进,居后的地区应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迎头赶上,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而努力。
以下是2002年各省市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程度的综合评价和分析。
一 小康和现代化目标实现程度的综合分析
根据30个指标计算,我国2002年实现小康目标的综合指数为70.1%(详见附表),也即已实现了2/3多。从五个子系统看,社会结构实现80.1%,经济与科技发展实现65.2%,人口素质实现73.8%,生活质量实现66.0%,法制与治安实现65.5%。
分地区看,实现程度综合指数在74%以上的有十省市,它们是: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江苏、辽宁、福建、黑龙江、 山东; 实现74%~62%的是吉林、湖北、陕西、重庆、山西、河北、新疆、海南、内蒙古、湖南; 实现62%~53%的是:青海、宁夏、四川、甘肃、江西、广西、安徽、云南、河南、贵州、西藏。
各子系统指数的分析如下。
1.社会结构
它的优化是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条件,由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等五项指标组成,反映了社会化、城市化、非农化、外向型经济和智力投资。全国平均社会结构实现指数为80.1%,实现程度较高的是京、沪、津、广东、辽宁、江苏、吉林、福建、浙江九省市,在148%~78%之间,实现程度不足60%的是安徽、云南、河南。
从主要指标看,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全国平均为28.6%,实现目标75.3%,比重最高的地区,除京、沪、津三市达60%~41%,已超标外,比重在30%以上,还有辽宁、吉林、湖北、广东、江西、浙江、重庆、新疆、海南、江苏、陕西11个省区,比重较低的是河南和云南,不足20%; 城镇人口比重,反映了城市化水平,2002年已达39.1%,分地区缺这一指标,用非农业人口比重,全国为27.9%,已实现目标40%的70%,沪、京、津比重已达76%~59%,超过目标的还有辽宁、黑龙江、吉林,在47%~44%之间,在35%以上的还有广东、新疆、江苏,城市化水平较低不足20%的是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2001年只有2.7%,实现目标4%的67.5%,比重最高的是北京、西藏,均为6.4%,超标的还有西北五省区和云南、贵州,在3.8%~4.6%之间,比重较低的是山东、江苏、浙江、河北、辽宁,在1.6%~1.9%之间。
2.经济与科技发展
它是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的经济基础和知识创新手段,由人均GDP等七项指标组成,反映了综合经济的投入产出、就业率、知识创新投入和发明创造能力,由于这些指标发展速度较快,制订的目标相对较高,所以实现程度就较低,只有65.2%,实现程度较高的均是东部地区,有京、沪、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在270%~76%之间,在40%以下的是贵州、四川和江西。
从主要指标看,人均GDP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成果。2010年的目标是13265元,2002年已实现8184元,实现61.7%,最高是上海,达3.34万元,京、津分别为2.29和2.04万元,超标和接近目标的、在万元以上的还有:浙江1.68万元,广东1.50万元,江苏1.44万元,福建1.36万元,辽宁1.30万元,山东1.16万元,黑龙江1.02万元,不足0.5万元的是贵州、甘肃,贵州只有3104元。研究发展经费占GDP比重,全国平均为1.2%,实现目标1.5%的80%,比重最高为北京,达6.8%,陕西3.0%,超标的还有上海、天津,为2.0和1.5%,除广东、辽宁、吉林、江苏、湖北、重庆在1.3%~1.0%之间外,其他地区均不足1%,海南、四川、新疆只有0.2%; 每万人口专利受理量平均为1.6件,实现目标3.5件的45.7%,最高是上海,为12.3件,北京达9.9件,天津5.3件,广东4.4件,浙江3.7件,不足0.4件的是贵州、甘肃、青海和西藏。
3.人口素质
文化科技素质的高低是对实现目标起决定作用的,它由人口自然增长率、专业技术人员等六项指标组成。全国平均实现73.8%,沪、京、津超标较多,在133%以上,达标100%以上的还有辽、吉、江苏、湖北,不足60%的是云南、贵州、西藏。
从主要指标看,每万名职工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平均为2926人,实现目标4500人的65.0%,最高是广西,达3533人,在3000人以上的还有云南、青海、北京、湖南、四川、贵州、河北、江西、浙江、陕西、山东、吉林、重庆,较低的是海南、黑龙江、湖北,只有2300多人; 大专以上程度占六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平均为4.7%,仅实现7%目标的67.1%,北京最高,达20.5%、上海15.1%、天津10.6%,在5%以上的还有新疆、浙江、宁夏、山东、吉林、辽宁、内蒙古和广东,比重较低的是云南、西藏,只有2%和0.8%。
4.生活质量和环保
它是反映生活现代化和电气化的,由城乡居民收入、恩格尔系数等八项指标组成,全国平均实现66.0%,生活质量较高的均为沿海地区,除沪、京二市已实现100%以上外,在80%以上的还有浙江、天津、广东、福建、江苏,西部地区均较低,甘肃、青海、贵州、西藏均实现50%以下。
从主要指标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实现目标58.4%,最高是上海,为1.33万元,北京1.25万元,浙江和广东为1.17万元和1.11万元,最低为贵州(594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76元,实现目标64.6%,沪、京最高,达6224元和5398元,浙江、天津、广东在4840~3912元之间,西部地区均较低,在2100~1400元之间。恩格尔系数是反映消费结构优化的指标,一般认为40%~50%为小康型,降至40%以下即为宽裕型,2002年城镇为37.7%,农村为46.2%,城乡加权平均为42.9%,总体水平仍为小康型,按逆指标计算,全国平均已实现目标33%的76.9%,北京最低为34%,在40%以下的有陕西、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黑龙江、山西,在50%以上的有西藏、海南、贵州、云南。工业废水处理率全国平均为88.3%,实现目标95%的92.9%,废水处理率在95%以上的是津、京、浙江、山东、江苏、安徽、福建七省市,较低的是西藏、宁夏、贵州。
5.法制与治安
法制与治安是现代化建设的稳定机制。由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律师数和交通事故死亡率四项指标组成。按逆指标计算,全国平均实现64.5%,实现程度在100%以上的是北京、海南、山西,而发达地区均较低,如浙江、广东、福建均不足60%。
从主要指标看,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率,全国平均为41件,已实现目标22件的65.1%,立案率较低,在20件以下的是海南、河北、山西、云南、西藏,立案率较高的是上海、浙江、广东、河南、北京都在50件以上。每万人口律师数平均为0.8人,实现目标1.1人的72.7%,最高是北京,达5.7人,上海为3.2人,天津为1.7人,在1人以上的还有广东、辽宁、浙江,最低是贵州、西藏,只有0.3人和0.2人。
二 小康和现代化第一发展阶段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1.地区差距过大并呈扩大趋势
小康和现代化水平(实现程度)按东中西部比较,东部12个地区平均为94%,中部9个地区为65%,西部10个地区为61%,东中西部比例为1∶0.69∶0.65,西部比东部低35%,现代化水平居前的10省市中有9个是东部地区,居后的10省区中除广西外,均为中西部地区,五个子系统中以经济与科技发展地区差距最大,北京和贵州相差8倍,人均GDP差距更大,而且呈扩大趋势,东部为13316元,西部为5388元,东部是西部的2.47倍,比1991年的1.86倍扩大了0.61倍,如以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贵州相比较,相差12.9倍,比11年前的7.3倍扩大了5.6倍,如按省际间比较,浙江与贵州相比,也由11年前的2.7倍扩大为5.3倍,扩大了2.6倍。科教指标差距也很大,如人均教育经费东部地区除大城市外沿海各省都达二三百元,中西部只有一百多元,这些数据说明了在地区间,由于经济基础、掌握的人力资源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等多种因素,决定了东部具备了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条件,这种差距将在较长时期内一直存在,但差距不应扩大,只有逐步缩小差距才能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今后十年,国家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支持力度。发达地区要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带动和扶持中西部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中西部地区也应因地制宜,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学习东部地区的现代化管理水平,解放思想,争取跨越式的发展,力争在第一发展阶段中逐步缩小差距。
2.经济和科技发展总体水平偏低
人均GDP 2002年折合美元为988,2003年将超过1000美元,2010年的目标按每年递增6.12%(GDP按7.10%,人口净增按0.7%计算)的速度预测,也只有1600美元,2002年仅实现目标62%,如按2020年小康社会目标3000美元计算,只实现33%,到2002年,基本上可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与国外比较,除有汇率不可比的因素外(应按购买力平价才有可比性),根本原因还在于我国人口规模大,社会劳动生产率低下,科教水平偏低。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2001年仅2.7%,2010年的目标是按“十年教育发展纲要”到2000年达4 %设定的,即使按此低标准计算,也只实现67.5%,估计十年内要实现此目标还比较艰巨,与世界比差距很大(世界水平平均在5%左右,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5.1%,低收入国家也达3.9%)。我国2001年人均公共教育经费只有203元,折合25美元,仅为美国1430美元的1.7%。大专文化程度占六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只有4.7%,高素质人才缺乏,知识创新投入比例也偏低,必然导致发明创造能力也偏低,申报专利少,在经济增量中科技含量低 ,这些都是影响实现小康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经验充分证明:要加快现代化建设,必须重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要彻底扭转重经济、轻社会的观念,争取在今后十年中实现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 比重达到4%,知识创新投入比重达到1.5%。
3.第三产业比重和城市化发展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这两个指标发展都很快,但目前的水平仍很低,距小康目标和现代化的要求还很远。与世界比较差距还很大。如三产从业人员比重只有28.6%,低于世界平均31%、中等收入国家54%的比例。目前我国第一、二产业都有大量剩余劳力,农村有2亿多,城镇的第二产业有2000多万需精简,累计还有失业下岗人员1000多万。而当前新兴的第三产业供给不足,社区服务也需上千万的劳力,这个矛盾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将剩余劳力和城镇待业人员有序的向第三产业转移,在资金、税收方面加以扶持,在2010年达到目标38%是有可能的。城市化水平也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2002年为39.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47%的17%,与中等收入国家50%的水平比,低22%,要加快城市化的步伐,需要从政策、户籍制度等方面放开农民向城镇转移的种种限制和障碍,争取在2010年达到50%的水平是有可能的。
4.一些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
如实现程度综合指数居前十位的东部地区,1~4个子系统比较协调,但法制与治安与其他子系统则出现了相反的趋势,浙江、广东、福建由前四至八位降至末五位,福建、天津、辽宁也居于后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死亡率,沪、京、津、浙、粤都较高,中西部一般都较低。此外,广东、福建的人口素质相对较低,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生活质量偏低,这与实际失业率较高有密切关系,实际失业率较高,在8%~9%左右的还有湖南、青海、湖北、四川、江西、甘肃,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的提高。
5.控制人口增长的基本国策不能放松
200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45‰,已实现目标5.6‰的86.8%,上海已实现了负增长,京、津、辽宁、江苏、湖北、黑龙江均在1‰~3‰之间,但还有藏、青、云、新、宁、贵六省区增长率高达12‰~11‰,海南、江西、广东也高达9‰左右。人口是各项指标的分母,30个指标体系中就有20多个与人口有关,如不严加控制,就会超过自然承载力,影响小康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影响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少数民族地区都应严格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控制较好的地区应巩固而不致回升,把人口控制在自然可承载的能力之内。(作者单位为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中国网200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