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初职地位获得的影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决定中国人的社会地位获得的主要是什么?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毕竟,社会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影响路径。
第一,受教育程度是人们获得初次就业职业地位的最主要因素。在各个历史时段,这一因素的影响都是显著的,其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获得好的职业地位的机会都大于文化程度在其之下的人(其标准回归系数都大于受教育水平“小学及小学以下”和“初高中”人群,其中“小学及小学以下”是赋值为0的对照组)。即便在知识阶层被普遍贬为“臭老九”的“文化大革命”时代,人们的初职地位获得的决定因素中,“受教育程度”的作用力也很显著——受过中专以上教育的就业者,明显具有较高的职业地位。
第二,单位制也对初职地位的获得具有长期影响力,在“全民单位”就业就能够获得相对较高的职业地位。在单一的计划经济框架中,“单位制”垄断了社会的绝大多数资源,单位的级别,支配资源的能力,甚至人们所在单位的国有化程度,都成为影响人们社会地位获得的重要因素。一个人取得了较高“文凭”,但没有进入一个有权力的单位工作,其职业地位的升迁就会受到影响;一个人“文凭”较低,但却进入了一个级别较高的工作单位,或者进入了一个能够支配较多资源的单位,其初职社会地位就可能较高。
第三,城乡壁垒的制度设置——户口制度,长期以来都影响着中国人职业地位的获得。那些因为出身于城市或城镇而具有非农户口的人,比出生在农村因而被安排了农业户口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较好的工作,并升迁到较高的社会阶层。在1949~1956年这一时段,因为人们可以自由迁徙,故其作用并不显著。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之后,户口的作用就变得极其显著。户口这一制度性设置,直到现在仍然对个人的就业和社会发展产生着不公平的影响。
第四,与上述因素相比,家庭出身对初职社会地位获得的影响有限。仅在解放初期,那些出身于有产阶级的家庭子女,能够获得相对较高的初职地位;那些出身于工农家庭的子女所获得的初职地位要稍低一些。这是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期,我们虽然在意识形态评价上颠覆了原有阶级阶层结构秩序,但对旧经济的改造采取了相对较为缓和的手段。在农村,虽然分了地主的田,但仍给他们保留了与贫雇农分田面积相当的耕地,而富农的土地基本被保留了下来;在城市,虽然官僚资本家的资产被没收,可民族资本家与小工商业者仍然经营着他们的企业,他们的子女也仍然在自家的企业工作。即使是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这些“出身不好”阶层的子女,在受中高等教育方面也并没有受到歧视,也仍然能被分配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充任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可以说,制度转型对不同阶层的人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既给普通百姓的流动提供了机会,也适当照顾了有产阶级的利益。但这个趋势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有产阶级家庭”对子女初职地位获得的正向影响作用就消失了。在随后的各个历史时期,普遍就业的制度使得家庭出身对就业的影响作用和上述的其他机制相比并不显著。
第五,相应地,1949~1977年,父亲职业地位这个先赋性因素对个人初职社会地位获得的影响并不显著。伴随中国的市场化进程,自1978年至今,“14岁时父亲的职业地位”对中国人初职职业地位的获得就开始产生影响力。
1949~1956年,在“全民单位”就业、有较高教育水平和来自有产阶级家庭的人,能够获得相对较高的职业地位。1957~1965年,主要影响因素为个人的教育水平,户籍制度的影响开始凸显;1966~1977年,单位制成为影响就业时职业地位的首要因素,能够在全民单位工作,无疑比能够接受较高的学历教育更重要,教育程度重要性下降,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身份是位居第三的影响因素。1978~1991年,单位制和受教育程度这两大因素发生了戏剧性的倒转,前者的影响力减弱了,后者的影响力则开始增强。这可能一方面要归因于高考制度的恢复,大中专学生陆续毕业并被以干部的身份分配到较好的单位工作,另一方面要归因于市场化的影响,职业等级与相应收益分化加大,并开始与受教育水平挂钩。在此期间,户籍制度作为主要的影响因素依然存在,父亲的职业地位也开始对子女谋取初职发生影响。1992年以来,单位的作用继续弱化,成为主要影响因素中的最后一个,而父亲职业对子女就业谋职的重要性大大加强了——二者影响力的这种消长,正好反映了人们用来谋取社会地位的资源从单位组织流向家庭组织的趋势。同一时期,户籍对就业的影响力格外显著,仅略次于受教育水平。这一现象反映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流向高层职业的阻碍,也暴露出当前中国社会流动中市场驱动与计划体制残留壁垒的尖锐冲突。
二 现职地位获得的影响因素
下面我们将进一步考察社会成员的现职地位获得。如果说,对初职地位获得的考察在于了解人们步入职业历程时的影响因素,现职地位获得分析则侧重于职业生涯中地位变化的原因解析。形象地说,前者是“就业机制”,后者是“晋升/调动机制”。影响现职地位的原因比初职更复杂,因为人们的初职地位无疑会影响到其日后职业的变化;在1949年以来的中国,党员身份也是人们晋职的重要资历之一,而这往往是在工作岗位上获得的。因此,现职地位获得的影响因素就额外增加了初职地位和党员身份等自变量。
第一,“党员身份”、“户口”、 “自己的受教育程度”和 “自己的现职单位部门”是四个极其显著地决定人们现职地位获得的影响变量。一般来说,党员的职业地位高于非党员;有城市户口者获得的现职地位高于被农村户口所限定的人员;文凭较高的就业者获得的职业地位高于文凭较低者;而单位部门则更具历史时变性:就职于全民/国有单位的人,在1966~1991年间的职业地位要高于其他人。但1992年之后,这一关系倒置了:就职于国有单位的人,他们的职业地位反而会下降——或者由于下岗分流,机构精简,或者由于体制外增生的高级职业等级(诸如企业家、经理人、高级白领)的反衬。在不同的时段,这五个变量影响力的大小时有波动,从而显示着制度背景的变迁。
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前提下,“受教育程度”与“党员身份”之间的关系颇值得讨论,因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分别代表着“文化资本”与“政治资本”。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20年间,“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比党员身份的影响力要小一些——这显示出职业岗位提拔中政治挂帅、重出身、重立场的制度倾向。但在1978年之后,虽然“党员身份”仍然显示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教育资本开始显现其更加重要的影响力。比如,在干部队伍知识化、年轻化的人事改革中,那些是党员而又有知识的人更易于晋升。1992年以后,伴随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加深,“知识”在社会分配中的权重进一步加强——尤其是20世纪末期的所谓知识经济等,使得知识人士在技术升级中更易于升迁到较高的工作岗位。因而,“受教育程度”理所当然地成了具有决定影响意义的因素。
第二,与初职地位获得相似,“14岁时父亲的职业地位”对本人现职的获得,在1978年改革以后有着显著的直接影响,虽然其重要性不如上述因素。也就是说,在这一时期,好职业的父亲更有可能帮助子女调换到好的工作。父亲职业地位的影响增大以及1992年以来单位制作用的负面化,恰好也印证了前文所述社会地位获得过程中家庭组织对单位组织的替代。
第三,家庭的阶级成分,在很多时段都没有显示出统计显著性,但惟独在1966~1977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影响着人们现职地位的获得,即家庭成分好的人,更有可能在提拔、调动中占有好的职业;那些“家庭出身不好”的同期群成员,则仅仅因为其阶级出身而得到相对较低的职业地位。在以政治身份划分阶级队伍的历史背景下,国家和单位的人事安排往往向工农出身者倾斜,比如,“文化大革命”后期的“工农兵学员”能上大学,而那些家庭出身不好的子女不仅受到这类政策的不利影响,还在政治运动中多多少少地受到家庭的牵连,更可能为“上山下乡”政策所召唤;也更有可能被安排在不容易升迁的职位上;还有更多的可能随自己父母亲下放到农村种地或放牧。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以阶级成分划分社会地位的规则也就彻底终结了。
三 获得就业单位部门地位的影响因素
从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1949年以来的大部分历史时段中,单位部门都是中国社会成员职业地位获得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众所周知,单位是中国计划时代关键而独有的制度安排,至今遗风犹存。在那个时代,如果一个人能工作于所有制性质较高的“核心经济部门”——比如说全民单位,那么,他从工作单位获得的住房及其他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都会高于集体单位。单位本身就体现着社会等级的差异。那么,人们是依靠什么进入一个“好单位”的?又有哪些类型的机制(先赋或后致)影响这一过程?
通过对1949年以来不同时段影响人们初职单位地位获得的原因分析,可以发现,后致性因素——个人的受教育程度——的作用最大,几乎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文化程度高的人都有更大的机会进入全民单位工作。比如,1949~1956年,与小学文化相比,初/高中文化程度的人进入全民单位的机会是前者的9倍[Exp(B)=896],至于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的机会,则是前者的近20倍[Exp(B)=19.1]。
先赋性因素中父亲的单位部门也是主要影响之一。在建国初期(1949~195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7年)和改革前半期(1978~1991年),父亲单位的好坏,都对子女的就业单位有明显的影响。比如在1978~1991年间,父亲在全民单位的子女进入国有/全民单位的机会是父亲就职于公有部门的机会的14倍[Exp(B)=14.07]。这种现象可以用“单位制”加以解释,即在好单位的父母会通过多种关系将自己的子女“安排”或“顶替”进同一单位。在1992年以后,国有部门用人机制发生了转变,初登职场的人依靠代际关系传递单位地位的状况就难以为继了。
父亲的职业地位、教育程度及家庭出身对子女就业单位的影响不大。但在1978~1991年这个时段有个有趣的发现:“14岁时父亲的职业地位”越低、父亲教育程度越高、“家庭阶级出身”越差的人,进入国有单位的机会反而增加了。这是因为那些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或被错化为“右派”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们,成为“文化大革命”后平反昭雪、落实政策的受益者。还因为高考制度的恢复,使得那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父母亲,将自己的孩子较多地送进了大学,并通过大学的渠道,为自己的孩子们谋取到了全民单位工作的入场券。
现职单位部门地位获得与初职单位的分析结果大致相同,只是单位制的影响显得更为明显:在所有的历史时段全民单位的“好爸爸”都有更多的可能把子女调换到好单位。即使在1966~1977年城市青年走向农村“广阔天地”的“上山下乡”时期,全民单位的父母还是这样或那样地帮助了自己的子女,使其更换工作进入全民单位(这一时期父母在全民单位者进入全民单位的机会至少是非全民单位的3.06倍,[Exp(B)=3.06],从而规避了沦落于乡村的危险。
从家庭阶级出身来说,那些出身于工农兵和革命干部家庭的子女,在1957~1965年间进入国有单位的机会是出身不好者的1.69倍[Exp(B)=1.69],1966~1977年间是1.38倍[Exp(B)=1.38]。这20年间恰恰是阶级斗争意识形态主宰社会、阶级身份分层格外凸显的时代。伴随着好出身的家庭的子女成为社会职业上的受益者,“有产阶级”家庭的子女却遭受了相对较多的就业歧视,不能更多地进入全民或国有这样的核心部门工作。如果说,他们在建国之初的1949~1956年这一时期,还可以通过进入非国有部门取得相对较高的初职职业地位,那么,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它们获得较高初职地位的可能性也就被制度化地消除了。1978年以后,这种政治化的阶级身份对人们社会地位的影响,随改革开放而逐渐消失了。
综合分析表5-3和表5-4(略),基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1949~1956年时段的建国初期,一个人之所以能够进入全民单位就业,主要原因在于自己获得过较高的教育文凭。但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父亲的单位部门”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一起,共同成为影响人们进入全民单位的主要指标。而比较各个时段这两个自变量值发生比[Exp(B)]的大小,我们还可以说: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来自于父亲单位部门的影响开始减弱,而自己“受教育程度”的作用力则有所加强(尤其是在对初职单位部门的影响上,更是如此)。伴随国有企业和国家公务员进人标准的改变,大学生由干部分配制转变为毕业就业制。文凭与考试成为就业竞争中最主要的先决因素。
中国网 200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