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查办价格违法案件,目的是大幅减去药价“虚高”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惩戒机制,有效解决医生收受回扣、“红包”难题
◇通过体制改革,深化源头治理,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和国纠办有关负责人谈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举起手术刀
中央纪委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极为重视,强调要加强治理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医疗卫生作为与广大群众生命攸关的行业,600万名医疗卫生人员,担负着维护13亿人民身体健康的崇高使命。然而,近年来医药购销中的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直接损害着患者的切身利益,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为此,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再一次明确提出: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如何落实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记者采访了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和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胡玉敏。
医德医风:
现状仍不令人满意
高强说,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使医疗卫生工作为实现、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服务,使群众享受到收费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衡量医疗卫生工作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标志。从1999年开始,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一直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几年来,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广大卫生和医务工作者表现出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献身精神。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中,药品回扣、药费过高、“开单提成”、开大方、滥检查以及收受红包、医患纠纷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人民群众对治理的成果还不满意,反映依然强烈。
高强说,当前医德医风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总量过多,药品严重供过于求,产品结构也不合理。一些企业为推销产品采取一些违规的手法,少数医务人员抵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损害群众利益。
———药品定价机制不够完善,药品价格虚高,给“回扣”、“提成”等违规行为留有空间。
———医疗资源分布不够合理,优良资源过多地集中于大城市和大医院,形成某种“垄断”局面和“卖方市场”。
———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医疗机构内部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还没有形成。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发展不平衡,有关部门对一些不规范行为纠正不力。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特别是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高强指出,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卫生部门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研究制订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努力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
对症下猛药:
今年的工作部署
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胡玉敏说,产生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必须立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解决深层次问题。由此,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制定出2004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工作思路。
———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重点,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三项改革,深化源头治理,使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较高、费用较低的医疗卫生服务。
———目标任务:
□ 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查办价格违法案件,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全国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列入各省区市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100%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卫生行风建设,有效解决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问题。
□ 推动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
□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高强特别强调,在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卫生部明确提出了五条行业纪律:一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二是医务人员不准接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等生产、销售者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三是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而收取回扣、提成;四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通过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违规开单提成;五是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科室设立“小金库”。对不听劝告、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由所在单位视情况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级、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或临床科室违反规定,开单提成或收受“红包”严重的,免除其主要领导职务,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相应的行政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视情况向社会通报。
五条措施:
保证治理工作落实
胡玉敏介绍,为保证今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治理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逐步向使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享有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总体目标迈进,国务院纠风办从五个方面制定了落实措施:
———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求真务实,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角度,提高对深化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目标和措施,并对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领导提出要求,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责任制。各级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要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年底各地和各职能部门要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对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责任追究。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今年要继续推广广东省中医院和肇庆市卫生局等开展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同时不断发现新典型,总结并推广加强行风建设、纠正不正之风、拒收“红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深化改革,不断探索源头治理新途径。今年重点要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医疗卫生体制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项改革,积极推动药品集中配送和连锁经营,促进医疗机构竞争机制的形成,逐步降低药品收入在医疗服务总收入中所占比例。
———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决做到监督到位,本级解决不了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调研检查,并通报督察结果;对工作不得力的突出单位和违反规定的典型问题坚决查处并曝光;要依法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通过综合治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高强表示,治理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决心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使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明显的、令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果。(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姚小刚)
中国网 200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