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中文版 English

履行核裁军义务,致力于推动世界核军控进程

 

废除的核武器发展基地

在建的国家数据中心

● 自拥有核武器那天起,中国就切实地履行其核裁军义务。中国在发展核力量问题上一直持极为克制的态度,从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从不以核武器威胁别国,也从不在国外部署核武器,核武库的规模始终维持在十分有限的水平上。中国的核武器始终以自卫为目的。中国保持有限的核反击力量,是为了遏制他国对中国可能的核攻击。

● 中国已关闭青海核武器研制基地。在经过环境整治以后,该基地已于1995年5月正式移交地方政府安排利用。

● 中国坚定地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支持条约尽快生效,积极参加促进条约生效大会和联大一委有关《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决议的共提。在条约生效前,中国继续恪守暂停试承诺。

● 中国积极参与条约组织筹委会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履约准备工作。中国积极参加现场视察操作手册及其它问题的谈判工作,中国有关专家认真研究《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现场视察技术,已完成可用于现场快速探测地下核爆炸的“移动式Ar-37测量原型系统”的研制工作。

● 中国支持尽快谈判和缔结“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中国早在1993年就支持联大关于达成一项“多边的、非歧视性的、国际的和可有效核查的禁止生产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用裂变材料条约”的决议,此后,对各届联大有关禁产条约的决议都投了赞成票。2003年8月,中国为禁产条约的早日谈判,采取灵活立场,准备参加对关于裁谈会工作计划的“五国大使方案”的协商一致。

● 中国一贯反对发展和部署不利于核裁军的外空武器系统和导弹防御系统。2000年,中国在裁谈会提出了《中国关于裁谈会处理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的立场和建议》(CD/1606)的工作文件。2001年6月,中国又提出了《关于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法律文书要点的设想》(CD/1645)的工作文件。2002年6月,中国、俄罗斯以及越南、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津巴布韦和叙利亚在裁谈会上联合提出了《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国际法律文书要点(CD/1679)的工作文件。

Ar-37现场演示   2004年3月

Ar-37现场演示   2004年3月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