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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的运行情况看,就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促进就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一是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城镇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多达2400万人,按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能够安排的只有1000多万人,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万人左右。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两类矛盾交织在一起,解决起来难度更大。
二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困难行业、资源枯竭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度加大。已经再就业的人员中,约有1/3的人属于灵活就业,稳定性差,随时可能重新失业。
三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难;技能劳动者短缺,新的产业和企业招不到合格技工。劳动力素质偏低,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民工短缺随着部分地区需求的增加而将进一步加剧;大学生毕业群体突破300万人,加上上年没有就业的大学生,青年就业的压力非常大。
四是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这类人员现有约200万人,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
2005年,我国经济仍可能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预计国民经济将保持在8%的增长速度,加上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措施也将进一步落实到位,这对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有利的。但城乡就业压力依然很大,总量压力持续不减。全国现有下岗失业人员1300万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500万人,上年失业人员800万人);2005年新增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需要就业人员1100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338万人)。部分行业、地区和群体职工安置难度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很重。与此同时,经济增长速度会较上年有所减缓,且近年来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所能带动的就业人数增长也呈下降趋势。
2005年除面临农民工“短缺”、技术工人“短缺”和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问题外,还将面临中西部地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再就业和并轨的压力;东部地区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尤其是探索城乡统筹就业,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问题。根据这种形势,2005年就业工作在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全面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和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在缓解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2005年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简称“95146”);全年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400万,参加创业培训3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0万,职业技能鉴定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增长20%,培养15万新技师。具体工作包括:
一是进一步使用再就业政策,完成“95146”就业和再就业目标。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快发展,推进改革,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努力突破小额贷款、主辅分离等政策难点,切实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和就业工作。尤其是注重发展信息产业、旅游业、美容美发业、室内装修及物业管理等行业,制定这些行业促进就业的措施,增加就业岗位。
二是重点解决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2005年要基本完成并轨工作,推进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做好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继续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研究并轨后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因此,需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和一些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特点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用、免费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2005年是积极的再就业政策实施的第三个年头,需要开展再就业政策效应检查评估,研究就业政策的延伸扩展问题。
三是加强对失业的调控,维护社会稳定。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组改制,来把握关闭破产工作力度,妥善安置职工;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规模性裁员,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避免大量推向社会。
四是积极推进再就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落实《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训计划”,鼓励企业和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大力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提高青年劳动者就业能力,调节劳动力供给。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是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就业方面需要全面清理限制性政策,取消劳动保障系统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限制性政策规定,研究确定新的管理制度框架,改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管理;改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服务,将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登记求职的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发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培训、输出、维权“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完善省际劳务协作机制。培训方面需要开展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面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项目,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工有序流动方面需要开展部分大中城市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汇总分析和发布信息,引导农村劳动力按需有序流动。
六是继续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扩面的重点,使更多的劳动者失业时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失业调控,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组改制工作,着重做好职工安置工作。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探索通过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的有效办法。(作者:莫荣)
(本文摘自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2005年中国就业报告》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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