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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审计监督骨干央企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5 月18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堵住国有资产在中央重点企业中的流失“黑洞”,是中国政府职能部门面临的一个紧迫而艰巨任务。

在中央国有企业赢利不断增长的同时,国有资产流失的大案也频频发生。最近,肩负国有资产“看门狗”重任的国家审计署,把对6家中央国有骨干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定为200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据财政部今年2月份公布的企业财务快报显示,中国国有企业2005年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当年实现利润突破9000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5%。

通过对比分析近几年的相关数据,有一个趋势非常明显,就是盈利逐渐向中央企业集中,而中央企业利润又逐渐向几个垄断型企业集中。2005年,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69家中央企业实现利润约6400亿元,占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70%以上。

另有权威数据显示,2004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约4800亿元,但其中7家公司实现的利润,就占到了总利润的70%,而在这7家公司中,有6家是国有垄断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和电信行业。2005年这方面的权威数据还没有公布,但据一些媒体披露,同类数字只会有增无减。今年重点审计的6家中央国有骨干企业,毫无疑问就是指向这些国有垄断“寡头”。

一方面,利润大规模流向少数几家垄断型中央企业的同时,而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现象严重。

在2005年底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国家审计长李金华透露,通过重点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11家中央骨干企业的审计,发现的首要问题是企业损益不实,虚报利润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内部控制薄弱,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衡,少数人借机肆意侵吞国有资产。

相同的问题,在2004年表现得更加明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当年在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突击检查后发现,“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120家财务审计报告不充分”、“80家总资产损失超一成”、“过半企业尚无总会计师”。

这种种现象导致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在2004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4800亿元的背后,各类资产损失也超过了3500亿元。据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公布出来的各类资产损失很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有企业利润大幅度增长,但其造成的资产损失,也需要动用巨额公共财政资金加以填补漏洞。因此,不断有经济学家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种经营业绩在多大程度上值得欣喜呢?

据了解,国资委正在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但是,有专家分析,如果不触及管理制度上的根本问题,任何改革措施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

那么,中央企业为何常常成为国资流失的一个“黑洞”呢?国资委主任李融荣曾坦言,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在这种情况下,审计署近两三年来逐渐把“矛头”指向了中央企业,特别是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骨干企业。正是通过审计署的介入,国家电网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大量中央骨干企业的腐败问题才得以曝光。中央骨干企业大多属于国计民生行业,其背后牵涉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据了解,国家审计署正在不断强化对于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专业知识,以增强审计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与此同时,在审计署的压力下,国资委近年来也一直在致力于建立中央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2000年12月,中国建立了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分析认为,这是被大量的企业不实信息“逼”出来的,新的制度将迫使企业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促进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最主要的原因是可以为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可靠基础。” 贾康说。

2003年8月,国资委、财政部要求所有中央企业,按照新的会计制度,开展全面核查资产的工作。外界评论认为,这是国资委要“亲自查实一下家底的真实情况”。

2003年11月25日,国资委开始对央企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设立了A、B、C、D、E五个成绩级别,而且对相应的奖惩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2004年8月23日,国资委一天之内发出两个文件,根据这两份文件,央企负责人必须通过由国资委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负责人,国资委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实施;未委托国家审计机关的,采取招标等合理方式,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组织实施。

可是,现实中,对于中央企业的审计还大多是采用外部审计的做法,即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由企业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国家审计机关一年只能对10家左右中央骨干企业进行审计,在审计种类上,绝大多数只是对国有企业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对此,审计署科研所副研究员刘力云认为,当前更应该强化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因为目前主要由国资委主导的对国有企业进行的外部审计,不管怎么操作,这种源于管理权的审计,不能消除会计师事务所“收人钱财,给人方便”的可能,审计质量难以保证,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已屡见不鲜;

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排除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作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国资委有可能通过粉饰国有企业财务信息来美化其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功绩。

“目前对于国有企业外部审计的安排,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国有企业审计的客观性问题,强化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的职责是中国当前现实的选择。” 刘力云说。

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是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有一些专家分析认为,中国国有资产流失所表现出来的监管中的混乱状况,暴露出来的正是相关法律缺位的尴尬。

据最新消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全国人大(国家最高立法机构)财政经济委员会正在牵头起草国有资产法,主要内容包括国有资产产权调整、产权改革和产权流动等方面。

“建立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国有资产监督法规及实施细则已刻不容缓。”近两三年来,一些业内专家频频发出这样的呼吁。

文:冯建华

供稿:《北京周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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