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4月3日,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群众团体。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主要工作是: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华侨和海外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中国网 200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