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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对外贸易正从以往小规模、简单的易货为主的阶段向大规模、多形式的方向发展;出口商品已由过去以畜产品为主的初级产品向深加工产品发展;出口市场从历史上的印度、尼泊尔等扩大到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及欧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对外贸易空前发展。2004年西藏进出口总额达2235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8.7%。其中:出口总额13009万美元,增长6.9%;进口总额9346万美元,增长1.4倍。全年对尼泊尔出口847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6%;对香港地区出口230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倍;对印度出口513万美元,增长3.5%。
边境贸易
西藏自治区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边境地区总面积34.35万平方公里,边境线上有对外通道312条,其中常年性通道44条,季节性通道268条;分布在中尼边境184条,中印边境85条,中不边境18条,中缅边境5条,与克什米尔地区边境12条;西藏共有边境县21个,边境乡104个。
西藏有5个口岸。已开放的樟木口岸为国家一类口岸;普兰、吉隆、日屋为国家二类口岸;樟木、吉隆、日屋三口岸面向尼泊尔,普兰口岸兼容中印、中尼边境贸易,亚东口岸历史上兼容中印、中不边境贸易,目前尚未恢复开放。西藏自治区有28个边境贸易市场。此外,拉萨的贡嘎机场是航空一类口岸。2004年西藏进出口贸易中,边境小额贸易实现进出口总额9052万美元,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0.5%,比上年增长16.7%。其中:出口8563万美元,增长18.3%;进口489万美元,下降5.2%。
国际援助项目
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先后同西藏进行经济合作,并实施了部分国际援助项目。其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从1981年开始提供约400万美元的援助,用于羊八井地热电站建设。1989年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以抗御干旱、改善灌溉条件为主的拉萨河谷四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已全部投入使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321.5万美元的援助,用于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站等10个项目的建设。1995年,联合国开发署决定向西藏西部珠穆朗玛自然保护区聂拉木、定日、定结、吉隆4县提供82.2万美元的援助,包括农业、住房、学校、风能发电、家庭手工业等项目。
残疾儿童社区康复项目——2001 年开始实施,一方面通过国际助残组织的资金援助和康复专家的指导,专门培训了26名社区康复技术服务人员;另一方面提供家庭成员培训服务。以定点的方式分别在纳金乡、夺底乡、幸福村居委会设立了三个社区康复服务站,并制定了长期跟踪治疗服务和定期评估的方案。
建立假肢矫形装备中心——自治区政府提供配套资金,国际助残组织承担提供所需各种设备和原材料,培训西藏当地假肢制造技术人员。该中心填补了西藏残疾人假肢矫形器制作装配工作的空白。从2001 年8月开始运行以来,已累计为201名肢体残疾人配备了各类矫形器和假肢213件。
“西藏白内障无障碍区”行动——2004年5月,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国际狮子会联合组织的“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项目开始启动,该项目将组织医疗队到西藏,每年为25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手术,保证大部分具备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康复。至2007年,基本解决西藏自治区现有白内障致盲患者的手术复明问题,并力争达到新发一例做一例。同时,还将援建18个地、县级医院眼科,培训40名西藏眼科医护人员,为西藏留下一支“不走的医疗队”。该项目还将广泛对公众进行眼睛保健教育与宣传,提高公众防盲意识。西藏因为高寒缺氧及强烈的紫外线辐射等自然因素,一直是中国白内障发病率和致盲率较高地区,西藏地白内障发病率比中国其他地区高出约60个百分点。
表6-32政府涉外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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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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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派驻西藏地方的机构,下设日喀则、聂拉木、狮泉河和吉隆海关,在拉萨市邮政局设有办事处。
经国家海关总署批准,拉萨海关在四川省成都市、青海省格尔木市设有海关监管点,验放西藏自治区范围内其他口岸进口的货物。
拉萨海关实行两种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地区海关征收进口税办法》及其《税则》。对于在西藏自治区内销售的进口货物,拉萨海关按21个税目、低税率的西藏地区进口税则征收关税;经批准销往国内其他省区的,按全国海关税则补征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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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在樟木口岸、四川省成都市、青海省格尔木市设有分支机构,对进出口的商品进行技术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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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
检验机构 |
有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80多个。自1992年6月1日起,凡从西藏自治区各口岸进口的食品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的监督和检验。经营者必须在拥有拉萨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签发的(卫生证书)后,方可经营销售进口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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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动植物检疫所 |
下设樟木、普兰、吉隆、日土4个分所,在拉萨贡嘎机场和拉萨市国际邮件互换局设有检疫点。 |
(摘自《中国西藏 事实与数字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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