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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刘远建议尽快制定与机构改革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8-03-15 21:14:53 责任编辑:赵超

3月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福建省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网记者 魏婧 摄

中国网北京3月15日讯(记者 魏婧)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漳州市市长刘远在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时表示,建议尽快制定与机构改革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

刘远说,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口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阶段,也是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窗口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党中央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全面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优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深层次体制机制重大改革,以实际行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同时也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昭示着党中央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刘远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能够尽快制定与本轮机构改革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使机构改革过程新组建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包括基层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与法律法规相配套,解决在法规上的衔接问题,避免法规的滞后。

二是处理好机构改革特别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过渡期的工作衔接问题。“希望不要因为改革而延缓基层项目的审批,否则将对我们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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