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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有了“防火墙”,公民更有法治获得感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王石川 丨 时间:2020-10-17 丨 责编:唐华

王石川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正式亮相。10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10月13日至17日在京举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何谓个人信息?按照民法典的定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在迅猛而至的数字化时代,我们常常遭遇信息泄露之痛,也经常处于被违法获取、过度使用的无奈之中。因信息泄露而遭受无休止的骚扰,更是让人不胜其烦。因信息被买卖而蒙受损失,乃至导致人身安全受到侵袭的案例数不胜数。

国家有关部门正不断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比如《民法典》加大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障力度,特别是构筑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民法典》还明确要求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凡此种种都让人吃下了定心丸。

此次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弥补了我国法律上的空白,而且能全方位地为公民的个人信息铸就“防火墙”。诚如某位全国人大代表所称,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是一个涉及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部门法的综合体系,散落在一些法律条款中的信息保护规定已无法适应尊严与权利的要求,尽快制定和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刻不容缓。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即将正式亮相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势必带给亿万国人无限憧憬。无论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还是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无论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还是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草案中的有关规定都明确而深刻地契合了公民期盼,最大程度呵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提请审议,也传递了多个鲜明信号。一是立法不断取得新进展,全民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二是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越来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三是我国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立法治国家奠定越来越扎实的根基。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个“闭环”,每个环节都不可或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迅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有助于完善社会治理,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更有助于让公民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公平正义。

应该说,距离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审议与最终实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就目前而言,已经让人民体会到了法治温度。可确定的是,一旦对个人信息保护形成独立、统一,专门的立法保护,那些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问题将得到更好解决。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个人信息保护上,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规束,公民将更有法治获得感。(责任编辑: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