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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疫苗护照”会引发歧视性问题吗?

来源:中国东盟报道 丨 作者:贾雯雯 丨 时间:2021-03-02 丨 责编:郭素萍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航空业、旅游业陷入停滞,跨国甚至国内跨州、跨地区行动受到限制。随着不同国家一系列新冠疫苗的研制成功和逐渐普及,越来越多国家和组织开始探讨推行“疫苗护照”,重启跨国旅行。

所谓“疫苗护照”不是真正的护照,而是一份旅行者是否已经注射新冠疫苗、核酸检测结果的信息,让出入境更加便利。疫苗护照通常是电子化的,能够通过特定的手机应用和扫描二维码出示证明,工作人员也能够通过同一系统便捷的检测结果真伪。科学实验显示,当前市面上普及的新冠疫苗普遍具有较高的有效性,接种者体内已产生抗体,发病几率低,因此可以免去旅行前后的多次核酸检测以及长时间隔离,极大降低新冠疫情时期的旅游成本。

冰岛已在1月份成为全球首个推行疫苗护照的欧洲国家,希腊近日宣布将为已接种两剂疫苗的民众颁发电子护照,丹麦、爱沙尼亚、瑞典计划在短期内推出疫苗护照。印度政府则为每个已经接种的人提供一份独特的二维码证明,以色列为接种的人提供“绿色护照”并与其他国家接洽,让疫苗护照持有人免隔离入境。

东南亚国家中,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已就疫苗护照事项展开讨论。新加坡总理李显龙1月29日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发表演说时便指出,各国应合作制定一套标准化且牢靠的系统,以核查访客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记录的真实性,以便恢复国际旅行;这显示国际旅行对新加坡经济复苏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只是马来西亚方面的反应并不热情,高级部长伊斯迈·沙比里认为开放过境言之尚早,该国的疫苗接种计划才刚开始实施不到一周,预计到年底才能覆盖全国多数人口,政府还在向世卫组织获取疫苗护照的详情。

疫苗护照的提出固然给期待重启国际旅行的人们带来希望,但它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同样不容忽视。

首先是疫苗护照的统一性问题。通行于世界各国的疫苗护照必须拥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和信息系统,这要求世界各国实现大范围的国际性合作,各自为政的疫苗护照不仅效率低下,还可能因为在部分地区不受认可而无法成事。

其次是疫苗本身的有效性问题。不同国家和公司研发疫苗的有效性各不相同,适用人群以及能够防范的病毒类型也有区别,其有效期能维持多久仍未可知,这给疫苗护照设定标准时应当“认可”哪些疫苗造成困难:例如一部分公布数据相对不足的疫苗是否会受到部分国家的猜疑,再如存在一些变异毒株的旅行者是否需要注射特定疫苗等等。

再者是疫苗的适用人群给疫苗护照带来的歧视性问题。虽然当前的多款疫苗基本适用于各年龄段人群,但每个国家都有一部分人基于健康或其他疾病而无法接种疫苗,这可能给他们的出行带来很大不便;另一方面,疫苗在全球仍然是抢手货,发达国家购买和预购了绝大多数疫苗,许多发展中国家或贫困人群无力购买或无法获取疫苗,继而无法得到疫苗护照,这也是目前德国和法国拒绝疫苗护照提议的理由。

目前,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已宣布预期在3月上线一款名为“新冠旅行通行证”的手机应用,可证明旅客已接种冠病疫苗或已通过病毒检测。欧盟正与世卫组织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商讨,让旅客以疫苗接种证明到欧盟国家旅行,但仍未有具体落实时间表,有声音认为疫苗护照可能因限制未接种疫苗人士的自由流动而引发法律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则呼吁各国政府不要以新冠疫苗作为国际旅游的条件,更不能允许接种者无须遵守其他抗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