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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政府工作报告】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十四五”起好步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毕超 丨 时间:2021-03-11 丨 责编:唐华

毕超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

“乡村振兴”无疑是今年两会的热门词汇和关注焦点,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乡村振兴”,用了较大篇幅对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如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系统周密的部署。总结过去,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展望未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高质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好基!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既极大地增强了信心、鼓舞了士气,为接续奋斗、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也扎实培育了乡村产业,有力发展了乡村经济,为实现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过去的2020年,乡村建设成绩喜人:粮食实现增产,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67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70万公顷,全年粮食产量66949万吨,比上年增加565万吨,增产0.9%。年末生猪存栏40650万头,比上年末增长31.0%。

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困境,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作为乡村振兴之关键的产业振兴也是颇有成效,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年粮食产量一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当前及今后时期,高质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进而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各类经济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平衡性,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把改革开放推向广阔乡村腹地,提高城乡改革开放的协同性,持续增强我国发展动力和活力;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公共服务普惠普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有利于夯实乡村产业根基,实现产业振兴,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做好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务必坚持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新发展阶段的基础性、战略性、历史性任务来狠抓落实。当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突出做好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抓好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彻底补齐乡村绝对贫困短板,牢牢兜住乡村振兴的底线。二是全面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紧紧扣住种子和耕地这两个要害,加强种子资源保护利用和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完善灌溉设施,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根本上保障好14亿国人的粮食安全。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各项农村改革,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从根本上使亿万农民多增收、有奔头。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根本上让美丽乡村吸引人留住人、留住青山绿水、留住乡愁留住根。(责任编辑: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