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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秦川 丨 时间:2021-06-09 丨 责编:唐华

秦川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据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将向全国医保系统通报安徽省查处阜阳市太和县欺诈骗保案情况,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对医保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行为。

阜阳市政府、太和县委、县政府等7个党组织(单位)和19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其中5人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如此处理,不可谓不严厉,既彰显了有关部门对欺诈骗保行为的零容忍,也有以儆效尤之效。

众所周知,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直接关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骗保行为是对国家资源的巧取豪夺,导致宝贵的医保资金没能用到该用的地方,让人深恶痛绝。从这个角度看,守好“看病钱”“救命钱”,就是守卫公平正义,也呼应了民声民意。

严惩骗保行为、追责问责的同时,也要整饬涉事机构。据了解,针对太和骗保案,有关部门已经解除4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14名医保医师资格,追回违规使用基金。这一系列操作果断有力,大快人心!

看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除了事后惩处不法行为,还需强化事中监管,特别是倾力做好事前防范,实现源头治理。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应当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机制,共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这说明防范骗保,需要多部门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不能出现漏洞,还需要各部门加强协作,实现无缝衔接,让企图骗保的人或机构无空子可钻。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还专门提及创新监管,要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推广使用信息技术。此外,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来说,医保基金关乎自身利益,有动力行使监督权,关键在于定点医药机构会不会配合,有没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

打蛇打七寸,只要盯住定点医药机构,不让其乱来,骗保行为就会大为减少。按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要保管好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要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要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以及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等。只要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骗保乱象就会大为改观。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管好群众“保命钱”,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这是全社会的呼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这是重中之重。故此,对骗保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要举一反三,并进行制度性反思,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找到了症结,填补了漏洞,医保基金才能用到刀刃上。(责任编辑: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