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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选举将为香港民主制度的发展开辟新路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郝诗楠 丨 时间:2021-07-28 丨 责编:郭素萍

郝诗楠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中国香港)香港学会会员

9月19日,香港特区将迎来疫情之后的第一场选举,而这场选举同时也是香港选举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场选举,因此吸引了各界的关注。在新的选举制度之下,由1500人组成的选委会将承担比以往大得多的职责,它一方面要负责提名所有立法会议员以及特首候选人,另一方面还需要最终选举产生40名“选委会界别”的立法会议员以及特首。有舆论认为,选委会的选举将显著影响到今年12月以及明年3月分别举行的立法会以及特首选举。换言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新选举产生的选委会将成为香港政治制度运行的“压舱石”,因此选委会选举将为香港民主发展开辟新路。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曾多次提到要发展“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香港民主制度的优化与发展。通过对此次选委会选举的展望,我们不难看出“香港特色”民主制度正初见雏形。

首先,选举委员会的选举落实了“爱国者治港”的民主前提。“爱国者治港”是邓小平同志在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时所划定的一条底线。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实践中,这条底线都应当是对治港者的“最低要求”。然而,长期以来不论是在选举委员会还是在立法会选举中,反对派、“本土派”甚至是“港独派”都能轻松“破防”进入香港的管治架构。他们一方面拿着公帑,另一方面破坏公共空间和特区政府的管治效能。而此次选委会的选举中增加了相当数量的“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相信这些作为香港“爱国者”的代表们能够在后续其他几场选举的提名与投票中,充分落实“爱国者治港”这一香港民主制度发展的大前提。

其次,选举委员会的选举保障了“均衡参与”的民主取向。“循序渐进”和“均衡参与”是基本法为香港民主制度发展所定下的基本取向。然而从近年来香港政治发展的局势来看,不仅“循序渐进”的原则遭到了破坏,而且政治参与的均衡性也无从保证。一方面,由于激进反对派的裹挟,“爱国者”和建制派的空间日渐被挤压;另一方面,选委会界别和立法会功能组别选举中个人选民数量的增加事实上也影响到了一些社会群体的参与空间。也有研究显示,一些大财团很容易通过诸如控股多间公司的方式来获得在团体或个人票中“多次投票”和“跨界投票”机会。此次选委会的选举不仅取消了“超级区议会”界别,而且大幅压缩了个人选民的数量,由此也保障了五大主界别和40个“小界别”的影响力相对均衡。

最后,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实现了国家主权、安全与高度自治、民主之间的平衡。从宪制角度上来看,选举委员会不是代议机关,因此它的选举质量并不应由西方普遍认为的所谓选举竞争性和选民人数多寡来判断。在基本法正文以及最新修订的两个附件中,选举委员会如上文所言是一块“压舱石”、一个“把关者”,是香港民主政治健康运转的制度基础。从政治学的原理上来看,任何形式的民主制度都是在具体的国家政权之中运转,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很多国家或地区都设置了相关机构和机制来对民主制度尤其是选举进行规制,以保证国家主权和安全。例如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政党初选或多轮选举机制大大缩减了候选人的数量;一些(与香港立法会先前的选举制度类似)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国家或地区则通过设置“选举门槛”阻止小党派参与分配议席;另一些国家或地区则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政党和政治团体不可触碰的“底线”,以防止极端反体制政党进入政治体制之中。

由此观之,香港的选举委员会不过是在各种求取国家主权、安全与高度自治、民主之间平衡的制度实践中的一种,因此它的选举及其意义更应该从“保护与规范民主”的角度来理解。(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