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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根本指针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李永胜 丨 时间:2022-02-21 丨 责编:王鑫

李永胜 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中国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身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必须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求是》杂志第4期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高度,着眼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了五个全面的工作要求,方向明确,措施有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指针,意义重大而深远。

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方向就是旗帜,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样,才能保证中国法治建设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走在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的正确轨道上。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立法就是把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形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达到“民治”的目的。立法具有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等。为更好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顺应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必须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领域立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唯一出路。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深化改革。聚焦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攻关,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当前,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雨露洒满人间,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斗争的重要手段。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日益增强,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参与国际事务的机会愈来愈多,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进行有理有力的斗争,更好地维护中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赢得民族复兴的良好外部环境。因此,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高涉外工作法治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能力。

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理论引领、规范并指导实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离不开先进的法治理论支撑。为此,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尤其要加强中国法治理论的原创性研究,着力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从发展方向、立法重点、深化改革、国际斗争、研究宣传等五个维度阐明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路径,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破解了法治建设的现实难题,回应了法治中国的时代之问。这对于系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重大意义,有助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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