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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唐任伍 丨 时间:2022-03-04 丨 责编:乐水

唐任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首次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概念,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2021年3月“全过程人民民主”被写入了全国人大组织法。2021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丰富的民主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中国化的重大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一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二是政府在重大决策之前通过各方面的充分协商,以求得共识,保障人民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两种方式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人民政协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织,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历史实践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书写了光辉灿烂的篇章,成为中国共产党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道路的一个伟大创新。

人民政协成立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不仅在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践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实践中,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成为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优势和特点。

首先,人民政协通过全链条的民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流程上推动了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众所周知,党和国家出台各项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各领域重要问题以及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都通过各种咨询会、协商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协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程序闭环,使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愿诉求和意见建议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例如,在制定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代表各方面意见的政协委员们,通过政协协商平台积极建言资政,报送信息220余篇,提案190余件。

其次,人民政协通过全方位的民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范围上扩大了共识,凝聚了力量,增进了团结。组成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以及中央、地方到基层的治理等,深入协商议政,务实提出意见建议,接受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并且在界别群众中宣传阐释党的方针政策、增信释疑,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实现领域和层次上的全方位民主。

最后,人民政协通过全覆盖的民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参与主体和内容上实现了民主共享。全国政协设34个界别,涵盖了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目前全国、省、市、县四级政协组织共3200多个,各级政协委员60多万人,有效保障了人民内部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有序参政议政。所有的地方、所有的人民、所有的事项都在民主实践之中,大到国家的立法,小到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都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加以解决,使得参与主体和参与内容实现“全覆盖”。

人民政协作为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民主协商的重要平台、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彰显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巨大优势,真实地保障了全体人民的民主。相较于以资本为基础、以金钱为保障和润滑剂的西方民主来说,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力量。(责任编辑: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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