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副教授
2022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主席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社会保障界代表时提出,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调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指向意义。
高质量社会保障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现代化社会保障具有收入再分配性质,即低收入群体从社会保障体系中享受的福利比例相对要高于高收入群体,而高收入群体缴纳的直接社保经费或间接负担(税收和财政拨款)相对要高于低收入群体。正因为社会保障具有收入再分配性质,可以在有效防范社会收入差距扩大、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随着中国社保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体享受到的社保福利水平也逐渐提高,社保网络的兜底功能也越来越强,实现共同富裕也有了兜底性制度基础。
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经济发展阶段,增加社保支出和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经济恢复平稳和高质量增长。社保支出具有一定的逆经济周期调节功能,在经济下行阶段扩大社保支出有利于稳定社会总需求,产生消费乘数效应从而助力经济更快走出萧条低谷。日前,财政部已经提出要在2022年适度上调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些地区也出台政策支持扩大生育保险等方面支出,同时削减社保缴费负担。上述种种措施,都是通过逆向调节的方式助力经济回到稳态均衡增长路径,反映出一个高质量发展的社保体系能够熨平宏观总需求的波动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反过来,经济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也为社保基金筹资提供了源头活水。因此,高质量的社保体系与高质量增长是互相促进的关系。
在老龄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有着重要意义。202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60周岁以上人口达到了26736万人,占人口比重为18.9%,其中65周岁以上人口为20056万人。而16-59岁年龄段的劳动年龄人口为88222万人,占人口比重为62.5%。如果65岁以上人口全算作退休年龄人口,这意味着2021年全国74652万就业人员要负担2亿人的养老。从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看,2020年全年基金收入49229亿元,基金支出54656亿元,已经处于基金支出大于收入的状况。因此,在加速进入老龄社会的阶段,仅依靠基本养老基金体系难以长期应对支出大于收入的压力。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仅是分散养老风险和维持社保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毕竟,公共性质的养老保险是迎接老龄社会的一种兜底式保险,不太可能同时做到广覆盖和高水平。要使得社会保障体现公平性质,实现社保网络的最广泛覆盖是必要条件。而一旦实现了广泛覆盖,不可能享有高水平高层次的福利,因为存在基金收支预算的约束。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尤其是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有序健康发展,对于满足更多样的社会需求意义重大。商业保险体现个人选择,社会保险体现社会福利,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为未来做好保险制度准备。
所幸的是,中国已经建立起严密的社保网络。《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0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了99865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562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244万人,相当于16周岁以上除在校生外的人口基本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数据还显示,2020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达到了16068万人,可见中国的社保制度已经使得最广泛的老龄人口受益。
在实现广覆盖后,需要大力推进社保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由于不同地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发放基数不同,即使缴费率全国统一,退休人员享受的退休待遇也会存在较大的地区间差异,这不利于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因此,未来完善社保制度需要在推进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上下功夫。在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和加大基金中央调剂力度基础上,扎实推进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从而促进公平的社保制度高质量发展。(责任编辑: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