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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贯通推进“三个管理”

2025-02-14 13:2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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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举措引发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毅然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即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并同步部署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最高检于14日上午召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表示,“一取消三不再”并非摒弃数据与管理,而是旨在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模式,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从而更好地保障高质效办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童建明)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是要打造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体系。其中,“三个管理”涵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虽各有侧重,却紧密相连。业务管理主要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探究检察业务与工作的趋势、规律及特点,强化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案件管理着重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与实体把关,涵盖办案组织设置、职权划分及监督管理等;质量管理则致力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与效果的有机统一,贯穿案件办理全程,并延伸至案件办结后的质量检查与评查。

童建明强调,从“一取消三不再”到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是最高检优化检察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举措。此举目的在于引导各级检察机关与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将精力集中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及其每一个环节,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奋进。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核心在于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以办案为基本方式与载体,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担当法治责任,最终都需落实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而每个高质效案件,既依赖于办理,也离不开管理。这就要求充分发挥不同办案主体与管理主体的职能作用。检察长与检委会既要把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质量,又要加强业务工作宏观质效分析研判,强化宏观指导与管理;业务部门和办案检察官需承担本业务条线及所办案件的质效把关责任;案件管理部门要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加强案件统一进出口把关与流程监控,统筹组织案件质量检查评查。通过加强“三个管理”,促使检察办案更契合司法规律,更加严格依法、理性规范,实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在注重质量上的统筹。

在落实方面,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加强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强化办案过程审核把关、案件办结后的质量检查评查以及办错案的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同时,将办案质效与检察人员考核、干部评价任用有机结合,在更高层次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管权统一、管案与管人结合,让司法责任制更好地牵引高质效办案。



(记者夏欢)


【责任编辑: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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